我第一次见到她时,正蜷缩在拆迁区的瓦砾堆里。
早春的雨混着铁锈味砸在身上,我舔了舔冻得发僵的爪子,听见高跟鞋踩过水洼的声音。
“小东西,你在这里多久了?”她蹲下来,米色风衣的下摆扫过我的尾巴。
我本想亮出爪子,那些穿西装的男人总爱用皮鞋碾我的尾巴。
但她掌心的温度透过湿透的皮毛渗进来时,我突然收了爪尖。
她把我裹进羊绒围巾里。
公交车颠簸着穿过城市,我从围巾缝隙里看她的侧脸,睫毛上沾着雨珠,像挂着碎钻。
她叫林晚,住七楼,阳台种着薄荷和多肉,冰箱里永远有三盒鲜牛奶。
“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啦。”她把我放在飘窗上,递来一个青花碗,里面盛着金枪鱼罐头。
阳光透过纱窗,在她手背上投下格子状的光斑,我跳上去踩了踩,她笑着挠我的下巴:“你就叫年糕吧,像你一样白乎乎的。”
接下来的日子像浸在牛奶里。
早上七点,她会把猫粮拌进蛋黄,用勺子碾成泥;下午三点,她会坐在地毯上改图纸,我趴在她的键盘上打盹,偶尔踩出几个乱码,她从不生气,只是把我抱到腿上,闻起来有松节油和柑橘的味道。
有次我半夜打翻了她的画架,丙烯颜料在地板上洇出一片蓝紫色的云。
她清理到凌晨三点,晨光爬上窗台时,她突然把脸埋进我的绒毛里:“年糕,只有你不会离开我,对不对?”
我舔了舔她的眼泪,有点咸。
那时我还不懂,人类的眼泪从来都不是无缘无故掉下来的。
秋天来的时候,林晚开始晚归。
她的风衣上沾着陌生的烟草味,回来就把自己关进画室,画布上第一次出现了男人的背影。
穿灰色大衣,站在地铁站的广告牌下。
“这是陈默,以后可能会经常来。”她摸着我的头说这话时,声音像被砂纸磨过。
男人第一次上门那天,带了袋进口猫粮,却在我蹭他裤腿时猛地后退:“猫身上有细菌吧?”
林晚的手僵了一下,把我抱得更紧了:“年糕很干净。”
那天的晚饭气氛很奇怪。
男人滔滔不绝地讲着股市和应酬,林晚的筷子在碗里戳着米饭,碗沿的热气模糊了她的表情。
我跳上餐桌,故意把爪子伸进男人的茶杯,他勃然变色的瞬间,林晚突然笑了,像冰面裂开一道缝。
后来他来得越来越勤,每次都要把我的猫砂盆挪到阳台,说“味道太大”。
有次他喝醉了,一脚踢翻了我的食盆,金枪鱼罐头在地板上滚出很远。我弓起背发出警告声,他抄起扫帚就要打过来。
林晚扑过来抱住了我,后背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下。
“你疯了?为了只畜生……”
“他是我家人。”她的声音很轻,却带着我从未听过的坚硬。
男人摔门而去的巨响里,我舔着她胳膊上的红印,发现她的眼泪掉进我的毛里,比上次更咸了。
那晚她没开画室的灯,抱着我坐在飘窗上。
月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一截快要燃尽的蜡烛。“年糕,”她轻声说,“如果我走了,你要学会自己开门,楼下张阿姨会喂你的。”
我蹭了蹭她的下巴,不懂“走了”是什么意思。
我只知道,阳台的薄荷开始枯萎,她给我梳毛的次数越来越少,画架上的背影被涂成了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