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红的“Q”在段煜辰手背上结痂,像一枚不肯愈合的齿痕。
凌晨四点十七分,他把面包车里的女人重新包好,报了警——用的是公用电话,声音经过伪装,像暗面替他戴上的第二副口罩。警车赶到之前,他已经回到解剖室,冲洗、消毒,把沾血的手术衣塞进焚化炉。火光舔上来,映出他眼底的两团深黑。
可证据不会消失。
当天上午,刑侦支队收到一封特快专递:一张SD卡,一段视频。
画面里,段煜辰站在车厢内,手持解剖刀,刀尖对准女人胸口。
镜头摇晃,拍摄者像是藏在他影子里。
视频只有十二秒,最后一帧定格在那枚血“Q”上。
刑侦队长沈砚把段煜辰叫到会议室,投影幕布亮得刺眼。
“解释。”
段煜辰沉默。
暗面在他耳边轻笑:“告诉他们,你只是陪审团的一员。”
指纹比对结果很快出来:
解剖刀柄上的血指纹属于段煜辰;
死者指甲里的皮屑DNA与段煜辰吻合;
面包车内提取的鞋印,鞋码42,磨损特征与段煜辰唯一那双旧运动鞋完全一致。
证据链像绞索,一圈圈收紧。
可段煜辰知道,真正的绞索是“陪审团”——
一个从未露面的组织,或者说,一个由暗面召集的、只存在于黑桃Q背面的人。
当天夜里,他被停职、收押。
审讯室的灯比之前更冷。
沈砚把一张扑克牌推到他面前——黑桃Q,背面用红笔写着一行字:
【审判日:13天后。】
段煜辰抬眼,看见单向玻璃后站着一排模糊的影子。
暗面说:“那是陪审团,一共十二人。”
“第十三个人是谁?”
暗面微笑,指向玻璃里的倒影——
段煜辰自己。
接下来的日子,他每天收到一张新的黑桃Q。
Q的背后,是十二段视频:
第一个陪审员,是三年前溺水案的女警,她在镜头里哭着承认自己篡改了现场记录;
第二个陪审员,是当年替林舟开具死亡证明的法医,他对着镜头割腕,血滴在“Q”上;
第三个陪审员,是负责物证保管的警员,他把林舟的第十三根肋骨切下,藏进了私人标本柜……
每一段视频都在凌晨三点零三分推送,像午夜法庭的钟声。
段煜辰开始明白:
黑桃Q不是凶手的签名,而是陪审团的选票。
第十二张Q送达的那天夜里,他收到了最后一段视频——
画面里,沈砚站在林舟的墓碑前,把一束白色雏菊放在碑座上,低声说:
“对不起,我们把你埋错了地方。”
镜头拉远,墓碑后方的空地,裸露出一截白骨——第十三根肋骨。
凌晨三点零四分,停职中的段煜辰从羁押室失踪。
监控记录显示,他走进审讯室的卫生间,再没出来。
门从里面反锁,天花板完好,窗栅无损。
唯一留下的,是墙上用血画出的第十三张黑桃Q,以及一句话:
【陪审团已满席,审判开始。】
与此同时,城市另一端的废弃地铁站,十二台老旧的闭路电视同时亮起。
屏幕上,段煜辰坐在空荡的审判席中央,左手戴着手铐,右手握着那枚铜拨片。
暗面站在他身后,影子像一对张开的黑色羽翼。
“现在,由第十三号证人,宣读判决书。”
铜拨片划过空气,发出清脆的“叮”。
段煜辰开口,声音却不再是自己的,而是林舟的——
冷淡、清晰,带着溺水的回响:
“被告段煜辰,罪名:伪造死亡、协助谋杀、掩埋真相。”
“判决:终身囚禁——囚于自身之影。”
铜拨片落地,发出最后一声脆响。
屏幕熄灭,地铁站重归黑暗。
而段煜辰,再也没有走出那间废弃的审判庭。
后来,警方在地铁站深处发现一间被改造成法庭的仓库。
十二把椅子围成半圆,椅子上放着十二张黑桃Q,背面写着十二个人的名字。
第十三把椅子空着,椅背用血刻着:
【证人席,永远缺席。】
段煜辰的通缉令贴满大街小巷,但没人再见过他。
有人说,他化作了暗面,继续寻找下一个需要审判的陪审团。
也有人说,他其实坐在那张空椅子上,
等待第十三号证人——
也就是他自己——
终于愿意开口,说出真相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