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滩的风裹挟着铁锈和朽木的气味,盘旋不去。张铁林放下电话,脸色凝重地看向老陈手中紧握的物证——那片冰冷的黑色镜片和那张揭露了谋杀现场的照片。
“老陈,你捅开了一个马蜂窝。”张铁林的声音压得很低,目光锐利地扫过这片荒凉之地,“李默然的案子当年被定性为自杀,所有证据链‘完美’得可疑,结案速度像有人在背后推车。”他蹲下身,戴着白手套的指尖隔空点了点照片上礁石阴影中那只若隐若现的黑布鞋,“这料,能炸开一层天。”
重启“77·10·29李默然案”的调查在高度保密中展开,代号“影踪”。物证被送进痕检科最深的实验室。结论很快出来:那片黑色镜片来自七十年代末某东欧国家间谍机构流出的特种微缩相机“夜莺之眼”,国内拥有者屈指可数。照片背面的“眼睛在阴影里”字迹,经比对,与遗书笔迹不同源,更显仓促潦草。
调查的第一个目标是那个存放檀木匣子的档案局地下库房。然而,管理员刘伯——那个据说在库房干了一辈子、脾气古怪但记忆力超群的老人——却在案卷被发现的第二天清晨,被发现死于家中。法医初判:突发性脑溢血。家中没有任何可疑迹象,只有一张揉皱的便签纸,上面用颤抖的字写着:“柜开了…眼睛…活了…”日期正是老陈发现匣子的前一天深夜。
老陈和张铁林站在刘伯阴冷的筒子楼小屋,沉默弥漫。“柜开了”显然指檀木匣子被撬开。但“眼睛活了”?是指那张照片?还是当年藏在阴影里的凶手仍然在行动?
线索指向遗书中提到的“右数第七册档案第129页”。调阅记录显示,这本卷宗属于当年一份已封存的、无关紧要的基建项目档案,记录人是李默然失踪的手下——档案编目员王守仁!就在李默然“自杀”后不久,王守仁便以“家庭变故”为由突然离职,从此杳无音信。那本档案……是谁在他离开后又放回原位,并夹藏了照片和线索?
张铁林凭着老刑侦的直觉,带队突击搜查了档案局已经废弃多年的旧印刷室——那里曾配备唯一的蓝黑油墨印刷机。空气中还残留着淡淡的油墨和纸张霉变的混合气味。在一个积满灰尘、卡在墙缝的废弃墨辊缝隙里,痕检员用棉签艰难地提取到了一小撮沾染着干涸暗红色物质的纤维。经检验,非油墨,而是……凝固的人体血液组织,初步血型比对与……李默然相同!
更重要的是,墨辊被卡住的位置下方墙角,刻着一个几乎被磨损殆尽的标记:一只简笔画的眼睛,中间一道斜穿的伤痕。刻痕深且用力,充满怨毒。这与河滩照片背面的“它眼睛在阴影里”形成了诡异的呼应——这双眼睛,不仅在当年,更穿透了四十年时光,死死盯着调查者的脊背。
这间印刷室,可能就是凶手伪造“李默然贪污卷宗”的地方!那粒纽扣上的油墨找到了源头!那场搏斗,可能就在这油墨机旁发生!王守仁,不仅是记录员,他甚至可能是伪造材料的直接操作者?他到底是同伙,还是被灭口的知情人?
老陈夜不能寐,一遍遍翻看那些模糊的旧档案照片。在“右数第七册档案”封底的借阅登记卡最后一栏,他看到一串几乎不可辨的借出编号,登记日期是1977年11月5日——借书人签名栏不是姓名,而是一团涂改的墨迹。但在墨迹下方,透过侧光,老陈的瞳孔猛地一缩——不是墨迹,是一个被仔细涂抹后又被印上的油墨指印!位置恰好覆盖在登记人签名处!这指印的主人,就是那个在案发后“借”走档案、放回“129页”夹层证据的关键人物!他在用这种方式隐藏自己,却又留下了抹不去的生理痕迹!
痕检科灯火通明。“有结果了!”技侦组长声音带着一丝兴奋的颤抖,“那个指印!残缺,但核心特征点吻合……数据库盲比对……有百分之八十五相似度,指向……”他顿了一下,调出一张扫描照,照片上是档案局现任一位德高望重的退休老领导年轻时的工作照,名字赫然在目。
就在此时,张铁林的手机发出急促蜂鸣。看守所来报:那个自称在胸口刻下“王守仁”名字的盗窃犯王福才,在单独关押不到24小时后,竟然…死了!同监舍的几个混混一口咬定他是半夜自己用磨尖的牙刷柄捅进了喉咙。现场没有打斗痕迹,牙刷柄上也只有他自己的指纹。
办公室里的空气瞬间降到冰点。老陈看着屏幕上那张退休老领导的照片,又想起档案局地下库房那扇新换的、锁得严严实实的门和死去的刘伯,一股寒气从心底蔓延开来。
这双盘踞四十年的“眼睛”,不仅看着河滩的尸体,它还在档案局的砖瓦缝隙里窥视,甚至在冰冷看守所的墙壁后…狞笑。
那封藏在深库的遗书,究竟是谁的血泪控诉?它钓出的,又是怎样深埋泥沼的恐怖怪物?答案,仿佛就藏在下一秒就要张开的黑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