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丝裹着初秋的凉意,斜斜打在“砚安里”的玻璃门上。门楣上的霓虹灯牌忽明忽暗,把“安”字的最后一笔晕成模糊的橘红。沈砚之刚从后厨的冰桶里拎出瓶蓝方,玻璃杯外壁迅速凝起水珠,顺着杯口往下淌,在吧台的橡木桌面上积出蜿蜒的水痕,像条无声游走的蛇。
他屈起指节敲了敲杯壁,冰块相撞的脆响里混着角落里留声机的调子——是支老派的爵士乐,萨克斯风的尾音拖得长长的,像谁没说完的话。“上周三夜里,”沈砚之忽然开口,声音被吧台上方的吊灯烘得有些暖,“有个穿旗袍的小姐把钻戒摘下来,泡在威士忌里喝。”他用拇指抹过杯口的水珠,“她说那是她先生给的,现在烫得戴不住了。”
林慕安的指尖停在吧台上,银质袖扣在灯光下泛着冷光。他今天穿了件烟灰色西装,衬衫领口系得一丝不苟,和这满是酒气与烟草味的空间格格不入。“圣约翰的经济学教授,”他扯了扯领带,喉结在白皙的脖颈上滚动,“昨天在课堂上点名批评我,说我的论文像份精致的账单。”他忽然低笑一声,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杯底的花纹,“他哪里知道,我父亲的书房里,比这更无趣的文件能堆到天花板。”
沈砚之往杯里倒酒时,酒液撞在冰块上溅起细小的水花。他抬眼时,睫毛上沾了点水汽,目光扫过林慕安胸前那枚珍珠别针——珍珠是南洋来的,用铂金细链串着,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你们这种少爷,”他忽然倾过身,吧台下的阴影漫上他半张脸,“烦恼就像裱花蛋糕上的灰。”他伸出指尖,极轻地在林慕安手背上点了下,像掸去不存在的灰尘,“看着碍眼,吹口气就没了。”
林慕安猛地攥紧了酒杯,指节泛白。他能闻到沈砚之身上的气息,是淡淡的烟草混着消毒水的味道——听说他上周帮调酒师处理伤口,被碘酒溅了一身。“你以为所有人都愿意被安排吗?”林慕安的声音有些发紧,目光落在沈砚之颈侧那道浅疤上,疤痕在喉结下方,像条褪色的线,“我父亲甚至替我选好了未婚妻,是财政次长的女儿,我们只见过三面。”
沈砚之直起身时,后腰的旧伤似乎又在隐隐作痛,他不动声色地往旁边靠了靠,避开吧台的棱角。“去年冬天,”他忽然说起不相干的事,伸手去够架子顶层的酒瓶,“有个拉黄包车的在门口躲雪,冻得直哆嗦。我给了他杯伏特加,他喝完说这辈子没尝过这么烈的东西。”他把酒瓶放回原位,指腹蹭过瓶身上的标签,“人啊,尝到过自由的滋味,就咽不下被捆着的苦了。”
林慕安忽然想起第一次来这里的情景。那是个暴雨天,他从父亲的宴会上逃出来,浑身湿透地撞进这扇门。沈砚之递给了他一条毛巾,毛巾上有淡淡的消毒水味,和他身上的味道一样。“你这里的规矩真少。”林慕安轻声说,看着沈砚之往杯里加冰,冰块在玻璃上划出细碎的声响。
“规矩多了,”沈砚之笑了笑,眼角的细纹在灯光下很明显,“人就活成笼子里的鸟了。”他把调好的酒推到林慕安面前,杯壁上的水珠滴落在吧台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印记,“尝尝这个,叫‘野鸽子’。”
留声机的唱片忽然卡了壳,萨克斯风的调子戛然而止,只剩下针尖划过 vinyl 的沙沙声。林慕安端起酒杯时,指尖不小心碰到了沈砚之的指腹,对方的指尖很凉,带着冰块的寒气。酒液滑过喉咙时,像有团火在胸腔里炸开,他忽然觉得眼眶有些发热。
窗外的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月亮从云里钻出来,把银辉洒在吧台上。沈砚之正低头擦着玻璃杯,灯光落在他纤长的手指上,指节处有层薄薄的茧。林慕安忽然想说些什么,比如他其实偷偷去过租界外的贫民窟,比如他藏在枕头下的诗集,比如他每次来这里,心跳都会快半拍。
但他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沈砚之把擦好的杯子倒挂在架子上,玻璃杯在灯光下转着圈,像个停不下来的陀螺。吧台上方的时钟敲了十下,声音在安静的空间里荡开,林慕安知道,再过两个小时,他就得回那个有水晶灯和银餐具的家,做回那个听话的林家少爷。
可至少现在,他还能在这里多待一会儿,看着沈砚之颈侧的疤痕在月光下若隐若现,听着冰块在杯里融化的声音,像在数着偷来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