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的第三天,安昱刚从街角的便利店出来,手里拎着袋给邻居张奶奶买的牛奶,就听见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呼喊:“抓小偷啊!我的包!”
他猛地回头,只见一个穿黑色连帽衫的男人正攥着个粉色的包往前冲,后面跟着个气喘吁吁的阿姨,高跟鞋跑掉了一只,脚踝还在地上蹭出了红痕。男人慌不择路,眼看就要拐进旁边的窄巷。
安昱几乎是本能地动了。他把牛奶往路边的花坛上一放,脚步错开成格斗式,等男人冲过来时,侧身一挡,胳膊肘精准地顶在对方肋下。那人力道一泄,手里的包“啪”地掉在地上,他闷哼一声,转身就想踹安昱的膝盖——这是街头混混常见的阴招。
但安昱的反应比他更快。新兵连练的擒拿术瞬间用上,他左手扣住对方手腕,右手顺势往下压,膝盖顶住男人的后腰,不过两秒,就把人按在了地上。动作干净利落,连他自己都愣了愣——原来那些在泥地里滚过的战术训练,早已刻进了骨子里。
“我的包!”阿姨追上来,捡起包时手还在抖,看着被按在地上的男人,又看看安昱,眼里满是感激,“小伙子,谢谢你啊!你真是……”
“没事,阿姨。”安昱拿出手机要报警,手腕却被男人狠狠甩开,对方嘴里还骂骂咧咧:“多管闲事!你知道我是谁吗?”
安昱没理他,刚拨通110,就听见旁边有人喊:“安昱?”
他抬头一看,心猛地一跳——是阎王,身后还跟着雷神和安然。他们大概是路过,手里还拎着刚买的菜,此刻都盯着他看。尤其是雷神,眉头皱得死紧,眼神里带着点审视,像是在评估他刚才的动作标准不标准。
“阎王哥,安然姐,雷神……”安昱下意识地站直了,手还按着地上的男人,有点无措。
警察很快赶来,把小偷带走时,那阿姨还在跟警察夸安昱:“这小伙子真勇敢,身手也好,一看就是当过兵的!”
安昱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头,刚要跟阎王他们说话,就听见雷神开口了,语气硬邦邦的:“动作太冒失。刚才侧身时重心偏了,要是对方带了刀,你这胳膊现在就得见血。”
安昱心里那点雀跃瞬间凉了半截,刚想解释自己有把握,就被阎王打断了:“还行。”他看了眼安昱攥着手机的手,指节因为用力有点发白,补充道,“反应够快,比在新兵连时强。”
安然也笑着拍了拍他的胳膊:“没事吧?没受伤吧?刚才可把我吓坏了。”
雷神“啧”了一声,显然对阎王的“还行”很不满:“你们就是太惯着他。战场和街头不一样,但轻视危险的毛病一旦养成,迟早要出事。”
安昱没说话,低头踢了踢脚下的石子。他知道雷神是好意,可这话听着就是不舒服——就像小时候考试拿了九十多分,期待被夸一句,却只被揪着那几分错处不放。
倒是阎王突然开口,语气淡淡的:“他刚才要是不管,现在你该更生气。”
雷神噎了一下,瞪了阎王一眼,没再说话,转身往巷口走,步子迈得有点大,像是后面有追兵。
安然给安昱使了个眼色,低声说:“别往心里去,你哥就那样,嘴硬心软。”
安昱点点头,看着雷神的背影,又看了看手里的牛奶——刚才情急之下放在花坛上,居然没洒。他拎起牛奶,跟在阎王和安然身后,心里有点复杂。
雷神的话像根小刺,扎得人不舒服。但阎王那句“比在新兵连时强”,又像颗糖,悄悄化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