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念的视角可能会有一些事没有写,因为她的视角主要就是讲述与宋临的那些事,不过在番外篇大家就可以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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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剧本早写好了结局,只是发到我手里时,被撕去了最后一页。
我叫余念,戏份表上只给了一句简介——“女配”。
宋临是定好的男主,我陪他排练了两年半:
递糖、传纸条、在起哄声里假装大方地笑。
我以为镜头会一直跟拍我,直到字幕滚动;
导演悄悄换了机位,把特写留给了别人。
我手里剩下的,是删改得七零八落的台词:
“祝你幸福”被划掉,改成“我先走了”;
“一辈子”后面用红笔补了括号——(仅限本场戏)。灯光打在我脸上时,我已学会在亮处眨眼,不让观众看见泪。
退场音乐响起,我弯腰谢幕,听见观众席有人小声问:
“这女的是谁?”
原来故事从来不是“我们”,
只是“他们”和“我”。
我渐渐发现有什么东西正在一点点失去。
像是黎明将至前的最后一颗繁星,连微弱的光芒都必须缓慢消散。
林佳怡出现了。
她让我认清了自己的身份,她也让我明白,其实有些得不到的,注定是属于别人的。
第一次见宋临,是高一开学后的第三周。
那天,我像只刚断奶就被塞进新纸箱的小猫,缩在教室最后一排,连呼吸都带着陌生的味道。
他抱着一摞卷子,被老师安排到我旁边。
阳光落在他睫毛上,碎成细小的金箔。
“同桌?”
他冲我偏头,声音轻得像怕惊飞我,
“我叫宋临,以后多多指教。”
一句“多多指教”像钥匙,咔哒一声,开了一条缝。
他那么温柔,像此时落在我身上的阳光一样。
食堂的路我绕了三圈仍迷路,他便把餐盘递到我手里:“跟我走,别跟丢。”
晚自习的函数题我抓破脑袋也画不出象限,他拿铅笔在草稿纸上画小猫:“笨点没事,猫也会数轴。”
我一次次算错,他一次次换颜色的笔写步骤。
粉笔灰落在他的指尖,像落雪。
雪融的时候,我听见心底“咚”地一声——
原来沦陷不需要万丈深渊,只需一支铅笔、一句“别慌。”
他生得很好看,一眼就能让人注意到。
我承认,我沦陷了。
这样的少年很难不让人为之动容。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有些人生来就在光里,就该拥有这世上最纯粹的幸福,宋临就是这样的人。
他像永远张扬的向日葵,向阳而生。
而我只是卑微的狗尾草,长在路边、墙角、操场跑道外圈,没人特意种,也没人特意摘。
我把自己低到尘埃里,风一吹就弯腰,却始终朝着他的方向摇。
他的温柔让我甘愿溺死其中。
可能因为他的一句话或不经意流露出的一个微笑,一颗糖就滚进了另一颗糖的口袋里。
清风吻过湖面起了一片涟漪,却没有人看见。
也可能他就静静地坐着什么也不干,便让我无法自拔地喜欢上他。
少年的心动,是课间走廊上假装路过的悄悄一瞥,是作业本叠在一起的窃喜,是把喜欢藏进风、又希望风替我说出口的悸动。
能承载这份青涩悸动的花,不能太浓艳,也不能太张扬。
宋临总是在不自觉中吸引着我这个阴暗角落里的臭虫,企图染指他的光芒。
少年炽热如阳,最是令人动容。
一年的时间被吞噬殆尽,这是我过过最短的一年。
高二那一年,我像守着一台静音的放映机,把他所有的剧情悄悄收藏。
他一共谈了三次恋爱。
前两次像夏夜烟火,炸完就散;最后一次却像一根钝针,缓慢地扎进我的皮肤。
女配叫王纯——至少我记得是这两个字。
他喜欢她,她却不喜欢他。
那段关系短得像昙花,疼得却像花期漫长。
我曾撞见他在晚自习后的走廊尽头低声求她:“再试试,好吗?”
声音低到尘埃里,灯管把他的影子压成一张揉皱的纸。
那一刻,我胸口像被一棵突然疯长的树撑裂,疼得发麻,却连喊痛的资格都没有。
原来我眼里如太阳般骄傲的男孩,也会在别人面前低到尘埃;而我,连尘埃里的旁观者都不算。
我与他同班,却像两条平行轨。
他从前门进,我故意从后门出;他上讲台擦黑板,我低头假装做题。
目光不敢与他相遇,余光却又无处不是他。
我把喜欢嚼成碎末,咽进肚子,一藏就是整整两年。
我以为,这段暗恋会永远埋在盛夏的蝉鸣里,直至过期。
直到高三重新分班,命运忽然轻轻拧了一下方向盘,又或许是神明悲悯听到了我的祈求——我们又落在同一间教室。
那一刻,心里有一只小鹿偷偷翻了个筋斗。
也是那时,我遇见了林佳怡。
她像一束刚拆封的光,明亮却不刺眼。
她和宋临是同一种频率的人:笑起来都带着风。
我借她的光,一点点靠近宋临的世界。
他偶尔回头,目光掠过佳怡,再掠过我,带着短暂的停顿——像电影里闪回的旧镜头。
有一天,他忽然叫住我:“余念?”
我愣在原地,仿佛听见自己名字从遥远的高一传来。
他笑了一下,眉眼里荡开浅浅的星光:“原来是你,我们高一做过同桌,对吧?”
其实我有一瞬间是没反应过来的,我以为他不会记得我......
可看着他的微笑荡漾出淡淡的光芒,星星点点般扑向我。
那一瞬,我藏了两年的秘密差点破茧而出。
后来,他与我搭话的次数越来越多:借支笔、问道题、顺路去食堂。
我像一只被允许靠近篝火的小兽,小心又贪婪地取暖。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最先闯入世界的人并不是我——
早在高一那个蝉声聒噪的午后,他就带着光,不由分说地闯了进来。
这场暗恋的开始,始于盛夏。
初遇时他站在绿荫下,纵有阴影将他笼罩,却仍不抵骄阳穿透层叠绿叶为他投下斑驳光影。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后来看到坐在我旁边的他,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我觉得这是我和他的开始。
不过后来的事击碎了我所有幻想。
危北高中一般每隔几个大星期就要调换一次座位。
每次换座位都像开盲盒。
班主任的粉笔在黑板上划出新的坐标,我的心口跟着粉笔屑一起颤动——下一个格子,会不会离宋临更近一格?
他坐在第三排靠窗,光从那里漏进来,像一条无声的河。
轮到我名字时,我盯着那条河,呼吸被拉得很细。
如果座次表把我安插到他前面或后面,哪怕只是斜对角,我的心脏都会像被谁偷偷拧开了汽水盖,“嗤”地一声冒出甜得发腻的泡泡。
可惜,这次粉笔停在了第五排。
距离被拉长,光也远了。
我抱着书走过去,脚步像踩在松软的雪上,每一步都往下陷一点。
那一瞬,我把自己想成一只被风吹散的纸飞机,还没靠近就失了航向。
我把书塞进新抽屉,听见后排有人叫他名字。
宋临回头,笑的时候睫毛弯成一条桥,桥的那端不是我。
我低头假装整理笔袋,指腹蹭到橡皮上一道浅浅的划痕——那是上次他借走时留下的。
划痕很轻,却像一根倒刺,提醒我:盲盒没开出隐藏款。
可下一周,也许粉笔会偏心。
我把橡皮重新握进掌心,像握住一张未刮开的奖券。
高三上册最后一次换位,许是上天再次注意到了我这个不起眼的胆小暗恋者,他终于将机会降下。
佳怡成了我同桌,而宋临就坐在佳怡的后面。
这对于我来说是做梦都不敢想的,放在古代那一定是三大喜事级别的。
每每夜里入睡想起这件事,我做梦都会笑醒,瞬间困意全无。
这样的好心情并未持续多久,身旁佳怡的呼唤拉回了我飞远的思绪。
我忽然想起,对啊,佳怡也在这儿呢,只要有林佳怡在的地方,宋临就永远不会对我给予过多的关注。
那你听说过一个词语吗?
知足常乐。
如果不是佳怡,宋临可能到现在都不认得我。
其实我挺喜欢佳怡的,我不讨厌她,我也不奢求与宋林的关系再近一点,能和他达到现在这个程度,我就已经很知足了。
真的,我觉得这样就已经很好了。
但另一个噩耗的传来,撕破了我面上维持的所有体面——我最好的闺蜜和我暗恋的人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