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世
丁程鑫:留洋归来丁家小少爷(痛失前尘)
马嘉祺:背景成谜的军政新贵(执着入骨)
消防通道的绿光渐渐被晨雾稀释时,楼下传来了警笛声,由远及近,尖锐的鸣响刺破了夜的静谧。百乐门里的绑匪大概是听到了动静,骚乱声正仓皇地往后门方向退去,留下满厅狼藉,像被狂风扫过的蛛网。
马嘉祺缓缓松开抱着丁程鑫的手,指尖却依旧虚虚拢着他的胳膊,指腹无意识地摩挲着他的衣料,像是怕一松手,眼前人就会像前尘那无数次轮回里一样,化作指间流沙消失不见。“走吧,我送你回去。”他的声音还带着未散尽的哽咽,尾音却已多了几分尘埃落定的安定。
丁程鑫顺从地点点头,没有再刻意推开他。刚才那些汹涌的记忆还在脑海里盘旋翻涌——红烛帐暖的温柔、云阶染血的惨烈、轮回镜前的刺目强光,与眼前这双布满红血丝却盛满珍视的眼睛重重叠叠,让他生出种恍若隔世的踏实。原来跨越几世的寻觅与等待,真的能在某个雨夜的楼梯间,迎来这样猝不及防的圆满。
两人顺着楼梯往下走,这一次,马嘉祺的手始终护在他腰侧,遇到湿滑的台阶便会轻轻扶他一把,掌心的温度透过衣料渗过来,熨帖得让人安心。丁程鑫没有躲闪,指尖偶尔擦过他的手背,能清晰地感觉到他掌心的薄茧,和那点克制不住的微颤——那是失而复得的激动,藏在沉稳的表象下,骗不了人。
走出消防通道时,天边已泛起淡淡的鱼肚白,雨洗过的租界街道泛着湿漉漉的光,梧桐叶上的水珠顺着叶脉滚落,砸在青石板上,溅起细碎的水花。方才四散的黄包车夫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正蹲在街角擦拭着车座,远处传来早起报童清脆的吆喝声,“看报看报——沪上昨夜惊现绑匪——”,为这刚苏醒的清晨添了几分人间烟火气。
“我住的公馆离这里不远。”马嘉祺停下脚步,抬手指了指东边的方向,那里隐在薄雾中的洋楼屋顶若隐若现,“要不先去我那里歇歇脚?你脸色看着不太好,额角的伤也得好好处理一下,免得感染。”
丁程鑫抬手摸了摸额间,那道红痕已经不流血了,只剩下点温热的触感,像枚安静伏在皮肤下的朱砂,隐隐透着暖意。他望着马嘉祺眼底真切的恳切,心里没有半分抗拒——那些刚刚苏醒的记忆里,他本就该这样赖在这人身边,像只黏人又娇气的小狐狸,心安理得地占着他所有的温柔。
“好。”他轻声应道,声音里还带着点哭过的沙哑,尾音微微上翘,像羽毛轻轻搔在人心上。
马嘉祺的公馆果然不远,是一栋带着小花园的两层洋楼,米白色的墙面上爬满了湿漉漉的爬山虎,叶片上的水珠在晨光里闪着细碎的光。门房见他回来,慌忙从值班室跑出来打开铁门,看到他身边的丁程鑫时明显愣了一下,眼神里闪过几分诧异,却识趣地没多问一个字,只低着头接过马嘉祺脱下的深色大衣,又对丁程鑫鞠了一躬,态度恭敬得很。
客厅里铺着厚厚的波斯地毯,踩上去悄无声息,隔绝了外界的喧嚣。墙角的壁炉里燃着旺盛的炭火,木柴噼啪作响,跳跃的火光在墙面上投下晃动的影子,带着融融暖意,驱散了两人身上的湿寒。马嘉祺吩咐佣人去备些热饮和点心,自己则转身去了二楼的书房,回来时手里拿着个深棕色的医药箱,打开来,里面整齐地放着碘伏、棉签和一卷纱布。
“坐着吧。”他指了指壁炉前的丝绒沙发,语气自然得仿佛他们从未经历过别离,“我帮你处理下额角的伤口。”
丁程鑫乖乖在沙发上坐下,仰头看着他拧开碘伏的瓶盖,棉签蘸上药水时,他分明看到马嘉祺的指尖还有些微颤。冰凉的棉签刚碰到额角的皮肤,他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马嘉祺的动作立刻放得更轻,几乎是屏住呼吸在小心翼翼地擦拭,生怕弄疼了他。
“疼吗?”他低声问,长长的睫毛垂着,在眼下投出一片浅浅的阴影,遮住了眼底翻涌的情绪。
“不疼。”丁程鑫摇摇头,目光落在他认真的侧脸上——这张脸比记忆里仙袍加身时,多了几分人间烟火的冷硬线条,却依旧藏着那抹化不开的温柔,像冬日寒梅,冷冽的表象下藏着滚烫的芯,“嘉祺,你这一世……过得好吗?”
马嘉祺的动作顿了顿,蘸着碘伏的棉签停在他额角,半天没有动静。“还好。”他说得轻描淡写,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记着些前尘的事,偶尔会疼,尤其是阴雨天,心口总像揣着块冰。但想着总有一天能找到你,就觉得不算太难。”
丁程鑫的心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闷闷地疼,眼眶瞬间又热了。他想起忘川河畔那蚀骨焚心的痛,想起他拒绝孟婆汤时的执拗,想起他带着记忆轮回每一世的孤单……忽然伸出手,轻轻握住了马嘉祺拿棉签的手。
他的手很暖,掌心带着常年握枪留下的薄茧,却意外地让人安心。“以后不会疼了。”丁程鑫望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说得格外认真,“我记起来了,再也不会忘了。以后你的疼,我都替你受着。”
马嘉祺的手猛地一颤,碘伏棉签在他额角蹭出一小片浅黄的痕迹。他反手握紧丁程鑫的手,掌心的温度烫得惊人,力道大得像是要把这几世的空缺与思念,都狠狠攥进骨血里。“嗯。”他重重应了声,声音里的哽咽再也藏不住,“再也不会忘了。”
佣人端来热可可和刚烤好的司康饼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马先生紧紧握着那位陌生先生的手,两人眼眶都红红的,壁炉的火光跳跃着落在他们脸上,像一幅浸了暖意的油画,安静又动人。
热可可冒着袅袅热气,甜香里混着点肉桂的醇厚味道,驱散了最后一丝寒意。丁程鑫捧着温热的白瓷杯小口喝着,忽然想起什么,抬眼看向马嘉祺,眼底带着点狡黠的笑意:“你这一世……是做什么的?我听沈小姐说,你在军政界有些门路,连督军都要给几分面子。”
马嘉祺沉默了片刻,像是在斟酌措辞,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开口:“前几年在北平待过,跟着些人做点事,算不上什么大人物,手里也就几分薄面。但护着你,足够了。”他顿了顿,看向丁程鑫的眼神忽然变得格外坚定,“这乱世不太平,豺狼虎豹多,但有我在,就没人能欺负你分毫。”
这话听得丁程鑫心头一暖,像喝了口滚烫的可可,从舌尖一直暖到心口最深处。记忆里的马嘉祺也是这样,总把他护得严严实实,哪怕付出性命也在所不惜,这份执着,穿越了轮回,依旧没变。
“那我的绸缎庄‘锦绣阁’……”他故意拖长了调子逗他,眼底闪着狡黠的光,像只偷吃到糖的狐狸,“马先生要不要多照顾照顾生意?沈小姐说你新置了公馆,正缺些体面的软装呢。”
马嘉祺果然被他逗笑了,眼底的红血丝淡了些,温柔像春水般漫了出来,漾得满室都是暖意。“都听你的。”他伸手,替丁程鑫拂去落在肩头的一根绒毛,动作自然又亲昵,“你想做什么,我都陪着你。别说一个绸缎庄,就是你想把整个上海滩的绸缎都包下来,我也给你买。”
窗外的雨彻底停了,阳光穿透云层,透过干净的玻璃窗照进来,在地毯上投下一片明亮的光斑,尘埃在光柱里跳舞。丁程鑫望着那片温暖的光,忽然觉得额间的红痕又开始发烫,这一次,烫得不像灼痛,反倒像朵要在阳光下绽放的花。
他知道,他们的故事,在这一世,终于重新开始了。
没有云阶染血的惨烈,没有轮回相隔的苦等,只有壁炉里噼啪作响的炭火,手里温热的热可可,和眼前这个失而复得的人。
或许这乱世依旧会有风雨,或许前路还有无数未知的考验,但只要他们牵着彼此的手,记着额间那道永不褪色的轮回之痕,就能把这兵荒马乱的人间烟火,过成最安稳的模样。
就像此刻,阳光正好,他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