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提出“三坚三守”,强调会计人员“坚”和“守”的职业特性和价值追求,是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要求的集中表达,具体内容如下:
(1)坚持诚信,守法奉公。牢固树立诚信理念,以诚立身、以信立业,严于律己、心存敬畏。学法知法守法,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树立良好职业形象,维护会计行业声誉。
(2)坚守准则,守责敬业。严格执行准则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勤勉尽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敢于斗争,自觉抵制会计造假行为,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
(3)坚持学习,守正创新。始终秉持专业精神,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持续提升会计专业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动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条要求逻辑清晰、层层递进:“坚持诚信,守法奉公”是对会计人员的自律要求,“坚持准则,守责敬业”是对会计人员的履职要求,“坚持学习,守正创新”是对会计人员的发展要求。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对长期以来会计职业活动实践中形成的职业道德要求进行总结提炼和大力宣传,引导会计人员形成正确的价值追求和行为规范,对于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管理规定
(一)增强会计人员诚信意识
1.强化会计职业道德意识。
引导会计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参与管理、强化服务,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督促会计人员坚持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做假账,不断提高职业操守。
2.加强会计诚信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会计诚信教育。将会计职业道德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大力弘扬会计诚信理念,不断提升会计人员诚信素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会计诚信建设的宣传教育、舆论监督等作用,大力发掘、宣传会计诚信模范等会计诚信典型,深入剖析违反会计诚信的典型案例。引导财会类专业教育开设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努力提高会计后备人员的诚信意识。鼓励用人单位建立会计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将会计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强化会计人员诚信责任。
(二)建设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1.建立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制度。
将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作为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列入“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2.建立会计人员信用记录管理制度。
制定会计人员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规范会计人员信用评价、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信息综合利用、激励惩戒措施等,建立会计人员信息纠错、信用修复、分级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信用记录体系。
3.完善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为抓手,有序采集会计人员信息,记录会计人员从业情况和信用情况,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信用档案,构建全国统一的会计人员信用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