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田埂上的字
我六岁那年,世界是由田埂、野草和泥土地构成的。每天天刚亮,父亲扛着锄头出门时,我就攥着捡来的柳树枝,蹲在自家田埂边,在湿软的泥地上划拉。
田埂窄得像条带子,野草从裂缝里钻出来,挠着我的脚踝。父亲在田里割麦子,麦浪翻着金浪,把他的影子压得很低。母亲捆麦秆的动作又快又稳,汗水顺着她的鬓角往下淌,滴在麦秆上,洇出小小的湿痕。我用柳树枝写“人”“口”“手”,字歪歪扭扭,风一吹就被野草盖住,得赶紧再描一遍。
“阿默,别在泥里瞎折腾!”母亲歇晌时走过来,伸手把我拉起来。她的手掌粗糙,带着麦秆的毛刺,却比田埂上的泥土还暖。我仰头看她,她额头上的汗珠滚到下巴,砸在我手背上,凉丝丝的。“妈,王老师说,写字能知道外面的世界。”我举着柳枝,指着泥地里快要模糊的字,“将来我要写故事,让城里人也能看到。”
母亲笑了,从布兜里掏出半个白面馒头。那时候白面金贵,她总把好的留给我,自己啃掺了玉米面的窝头。“咱阿默有出息,”她帮我擦掉脸上的泥,“但得先把饭吃好,长结实了才有力气做事。”
父亲直起腰,朝着我们喊:“阿默,给爸递瓶水!”我攥着馒头跑过去,鞋底沾着的泥块掉在田埂上,发出“噗”的轻响。父亲咕咚咕咚喝了大半瓶水,粗糙的手掌摸了摸我的头:“要是能写出名堂,给咱村写块牌匾,让十里八乡都知道,陈家出了文化人!”他的手比母亲的更糙,掌心的老茧硌得我头皮发麻,那是常年握锄头磨出来的印记。
那天晚上,我在油灯下用铅笔描红。作业本是糙纸订的,稍微用力就会破。母亲坐在旁边纳鞋底,油灯的光忽明忽暗,照得她眼角的皱纹像田埂上的裂纹。“别写了,明天还得上学。”她给我掖好被角,“不管将来做啥,妈都盼你平平安安的。”我“嗯”了一声,却在被窝里偷偷把父亲的话记在心里——要写出名堂,要让村里人都骄傲。
第二章 旧书里的远方
上小学三年级时,王老师给我们读《小英雄雨来》。读到雨来把敌人引进埋伏圈,全班同学都拍着手喊“厉害”。王老师合上书问:“你们长大了想做什么?”有人说当解放军,有人说当医生,我猛地站起来:“我要当作家,写好多好多故事!”
教室里哄堂大笑,后排的狗蛋喊:“阿默,作家是吃白面馒头的,你连作业本都快买不起了!”我脸涨得通红,攥着衣角说不出话。王老师却摆了摆手:“阿默有这个心很好,努力了就有可能。”
放学后,王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从抽屉里拿出一本掉了封面的书:“这是《安徒生童话》,你拿去看,里面的故事都很有意思。”书的纸页泛黄,边角卷得像波浪,还沾着淡淡的霉味。我抱着书,像抱着块宝贝,一路小跑回家。
那天晚上,我躲在被子里,用手电筒照着看书。读到《卖火柴的小女孩》时,眼泪把书页都打湿了。母亲被我的抽泣声吵醒,掀开被子问我怎么了。我指着书说:“她太可怜了,我以后要写让人开心的故事。”母亲摸了摸我的头,没说话,只是给我换了块干毛巾擦脸。
从那以后,我成了村里的“借书郎”。东家借《三国演义》,西家借《水浒传》,不管能不能看懂,都看得入迷。有次借到一本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书太厚,我每天放学就趴在父亲给我淘的旧书桌上读。读到孙少平在工地上啃黑面馍,我总想起父亲在田里啃窝头的样子,鼻子一酸,眼泪就掉在书页上。
母亲见我总抱着书,难免念叨:“别总看闲书,把课本学好才是正经事。”我嘴上答应,却把书藏在书包最底层,课间偷偷看。父亲倒是支持我,他说:“多看书长见识,将来不管干啥,有文化总没错。”他还特意去镇上废品站,给我找了个铁皮盒子,让我装借来的书。
有天晚上,我在灯下写日记,写田埂上的野草,写母亲纳鞋底的样子,写父亲磨锄头的声音。王老师看到我的日记,在后面批了一行字:“文字有温度,要多观察生活。”那行字,我剪下来贴在铁皮盒子上,每次打开盒子拿书,都要念一遍。
第三章 笔记本里的林野
上初中时,我要去镇上读书,每天得走十里地。天不亮我就揣着母亲煮的鸡蛋出门,踩着田埂上的露水,心里却揣着劲儿——镇上有书店,能看到更多书。
初中的语文老师姓刘,刚从师范毕业,戴一副黑框眼镜,总给我们推荐课外书。他知道我爱写作,就把自己的《鲁迅全集》借给我:“慢慢读,感受文字里的力量。”我抱着那套书,像抱着稀世珍宝,每天晚上都读几页,还把喜欢的句子抄在笔记本上。
有次作文课,题目是《我的梦想》。我写了自己想当作家的事,还写了一个叫“林野”的少年——他从农村去城市,靠写作实现了梦想。刘老师给我打了满分,还在班上朗读:“林野就是阿默的影子,有冲劲,有韧性。”
那天放学,刘老师对我说:“写作就像种庄稼,得扎根土地,不能空想。你写林野,要多写他遇到的困难,这样才真实。”我把这话记在心里,开始在笔记本里给林野加“磨难”:他在城里找不到工作,住地下室,靠捡废品换钱买稿纸,但他从没放弃写作。
我把笔记本当成宝贝,走到哪儿带到哪儿。有次体育课,笔记本被同学不小心掉进泥坑,我抱着本子蹲在地上哭,像丢了魂。刘老师知道后,给我买了个新本子:“本子脏了可以换,只要故事在心里,就丢不了。”
初中三年,我写满了三个笔记本的林野故事。寒暑假回家,我就坐在田埂边,看着父亲种地,母亲喂猪,把这些场景都写进林野的故事里。林野不再是凭空想象的人物,他会像父亲一样扛锄头,像母亲一样蒸窝头,像我一样在油灯下写字。
中考那年,我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父亲杀了家里唯一的老母鸡,母亲做了一桌子菜。父亲举起酒杯:“阿默,好样的!以后去了县里,继续好好写,爸等着看你的书!”我端起酒杯,眼泪差点掉下来——那一刻,我觉得林野的梦想,离我越来越近了。
第四章 县城里的光
高中在县城的老街上,校门口有一家小书店。我成了书店的常客,每次省下饭钱,就买一本打折的书。书店老板姓周,头发花白,总坐在柜台后看报纸。他知道我爱写作,就给我留最新的文学期刊:“小伙子,多看看别人怎么写,对你有帮助。”
高一那年,县里举办作文比赛,题目是《远方》。我写了林野在城市里的经历:他在工地打工时,还坚持在路灯下写稿;他投了很多稿子,都被退了回来,却从没放弃。这篇作文得了一等奖,奖品是五百块钱和一套《巴金选集》。
我拿着奖金,给父母买了新衣服,剩下的钱全买了书。母亲摸着新衣服,眼眶红红的:“阿默长大了,会疼人了。”父亲没说话,只是把我买的书整整齐齐摆在书架上,逢人就说:“这是我儿子得的奖,买的书。”
高二那年,我开始给杂志社投稿。每次把稿子投出去,都像把希望寄了出去。可等来的,大多是退稿信。有次收到一封来自省城杂志社的退稿信,编辑写了一行字:“故事有诚意,但缺乏生活质感,需多体验。”
我拿着退稿信,坐在书店门口发呆。周老板走过来,递给我一杯热水:“退稿很正常,哪个作家没被退过稿?重要的是坚持。”他还给我推荐了汪曾祺的《人间草木》:“看看人家怎么写平凡日子,文字里全是烟火气。”
我抱着那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看到里面写“昆明的雨”“端午的鸭蛋”,突然觉得,自己之前写的林野,太“飘”了,没有扎根在生活里。从那以后,我开始写县城的老街,写书店里的周老板,写校门口卖烤红薯的大爷,文字渐渐有了烟火气。
有次,我的短文《老街的灯》发表在省城的文学期刊上,拿到了两百块稿费。我拿着样刊,跑到书店给周老板看。周老板戴上老花镜,仔细读了一遍,笑着说:“阿默,你看,扎根生活的文字,就是不一样。”那天晚上,我在笔记本里给林野加了一段:他在城市里逛老街,吃烤红薯,突然明白,好故事藏在平凡日子里。
第五章 离开的勇气
高考成绩出来那天,我考上了省城的专科学校,学文秘专业。父母既开心又担心:“省城离家远,你一个人要照顾好自己。”我抱着他们,说:“放心吧,我会好好读书,继续写作,将来让你们过上好日子。”
开学那天,父亲送我去省城。火车站里人来人往,父亲帮我扛着行李,一路叮嘱:“别不舍得花钱,吃好点;遇到难处别硬扛,给家里打电话。”火车开动时,父亲站在站台挥手,身影越来越小,我突然红了眼眶。
专科学校的课程不重,我把更多时间花在写作上。学校图书馆有很多文学书,我几乎每天都泡在里面。周末的时候,我就去省城的老街逛,观察街上的人,听他们聊天,把有意思的故事记在笔记本上。
有次,我在老街遇到一个摆地摊的老人,他卖自己写的诗集,十块钱一本。我买了一本,和他聊了起来。老人说:“我写了一辈子诗,没发表过几本,但我喜欢,就够了。”他的话,让我心里很触动——原来,写作不一定非要成名,喜欢就值得坚持。
专科三年,我写了很多短文,也发表了几篇,拿到的稿费不多,却足够我买稿纸和书。毕业前,我把写林野的故事整理成一个中篇,题目叫《远方的票根》,投给了一个文学征文比赛。我抱着一丝希望,要是能获奖,说不定能出版,就能离作家梦更近一步。
毕业时,同学们大多找了稳定的工作,有人劝我:“阿默,找个文秘的工作,安稳度日多好,写作当爱好就行。”我摇了摇头——我想试试,想让林野的故事被更多人看到,想让父母为我骄傲。
离开学校那天,我背着行李,手里攥着征文比赛的投稿回执,站在省城的街头。阳光刺眼,车流不息,我突然觉得,自己像林野一样,终于踏上了“远方”的路,只是这条路,比想象中更难走。
第六章 城中村的书桌
毕业后,我没回老家,留在了省城。租的房子在城中村最深处,八平米,月租一千二。房间里只有一张三条腿的旧书桌,我找了半块红砖垫在底下,才算稳住。墙上贴满了从杂志上剪下来的作家照片:路遥、余华、陈忠实,他们的眼神,像是在给我打气。
我在一家小广告公司找了份文案的工作,月薪三千五。每天挤公交像打仗,前胸贴后背,呼吸都得小心翼翼。但只要回到出租屋,坐在书桌前,打开笔记本写林野的故事,我就觉得浑身是劲。
城中村的夜晚很热闹。楼下烤串摊的滋滋声,醉酒人的笑骂声,晚归电动车的鸣笛声,这些在别人听来是噪音的声音,我却当成“生活素材”。有次写到林野在城中村住的段落,我特意下楼,站在烤串摊旁,听老板和顾客聊天,把有意思的对话记在手机里。
巷口的老王头总在路灯下下棋,他的棋盘是块掉漆的木板,棋子磨得发亮。每次看到我,他都喊:“小伙子,别总闷在屋里写,过来下盘棋!”我笑着摆手:“王叔,等我小说出版了,送您一本签名版!”老王头咧着嘴笑:“好啊,我等着,可别让我等成老古董!”
有次,老板让我写一篇保健品文案,让我夸大功效,说“包治百病”。我拿着文案稿,梗着脖子说:“这是骗人的,我不写。”老板骂我“死脑筋”“不懂变通”,还说“写那些破小说能当饭吃?”我没接话,摔门就走了。
失业后的日子不好过。房租快到期,稿纸也所剩无几,口袋里的钱只够买泡面。我开始疯狂投简历,却屡屡碰壁——要么嫌我学历低,要么觉得我“太理想化”。有次去面试一家新媒体公司,面试官问我:“让你写标题党文章,能接受吗?”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了头:“我想写有价值的文字。”面试官笑了:“年轻人,先活下去,才有资格谈价值。”
那天晚上,我坐在书桌前,看着墙上的作家照片,第一次觉得迷茫。林野的故事写不下去了,我连自己的房租都快交不起,又怎么写他“闯荡远方”?
第七章 征文比赛的赌注
就在我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我在网上看到一个“星辰文学奖”征文比赛,一等奖有五万块奖金,还能出版作品集。我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立刻点开官网,把征稿要求读了一遍又一遍。
五万块,足够我交一年房租,还能买一堆稿纸,安安心心把《远方的票根》写完。更重要的是“出版”——这意味着林野的故事能被更多人看到,说不定还能吸引出版社编辑的注意。
我开始没日没夜地改稿。把林野“理想化”的情节删掉,加了他在工地搬砖、在餐馆洗碗的段落,甚至把自己失业后吃泡面的经历,都写进了林野的故事里。改稿累了,就趴在书桌上眯一会儿,醒来继续写。城中村的蚊子多,我就点上蚊香,咬得满腿包也不管。
为了凑参赛费和打印稿子的钱,我找了份外卖员的工作。电动车是在二手市场花八百块买的,电池不太好使,每天得充两次电。我穿着蓝色的外卖服,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从写字楼到老小区,从高档餐厅到路边小摊。
有次送一份火锅外卖,汤汁洒了一半,顾客当着我的面摔了门,还投诉到平台,扣了我五十块钱。我站在楼道里,看着自己沾满油污的手,突然想起林野在餐馆被老板骂的场景,鼻子一酸,却赶紧掏出手机,把这段经历记在备忘录里——这是“生活素材”。
每天送完最后一单,我都会绕到巷口的打印店,把当天修改的内容打印出来。打印店老板是个二十多岁的姑娘,每次都笑着问:“又来打印小说啊?快写完了吗?”我点点头:“快了,等出版了送你一本。”
有次送餐路过市中心的书店,橱窗里摆着最新一期的文学期刊,封面上是那个给我写退稿信的编辑。我停下电动车,盯着橱窗看了很久,心里又酸又涩。我想起他说我的故事“缺乏生活质感”,突然明白,之前的林野,不过是我凭空想象的“理想化身”,没有真正的“烟火气”。
离截稿还有三天时,我熬了三个通宵,改完了最后一章。林野最终没有一夜成名,而是在城市的老街开了家小书店,一边卖书,一边写故事。结尾我写:“所谓远方,不是抵达某个终点,而是认真走过的每一段路。”
投稿那天,我把稿子仔仔细细装订好,走了三站地,投进邮局的信箱。站在信箱前,我双手合十,心里默念:“这次一定能成,为了父母,为了林野,也为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