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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一个npc

游戏骑砍战风火器领主李飞雨

晚秋的风裹着细碎的雪粒,打在脸上像针扎。

李飞宇的胳膊被克雷丝扶着,小姑娘的手不算有力,却稳当,指尖带着点薄茧——那是常年干活磨出来的。

他病愈后第一次走出木屋,脚步还有些虚浮。

眼前的开拓领比记忆里更破败。

稀稀拉拉十几幢木屋,墙缝里塞着干草挡风,屋顶铺的茅草大半泛黄,几处破洞用破布盖着。木屋外搭着二十多顶帐篷,帆布是拼接的,颜色驳杂,风一吹就鼓得像快要破的气球。外围的木栏歪歪扭扭,不少木桩已经朽了,露出里面的年轮。

“老爷,慢些走,这儿有块松动的木板。”

克雷丝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带着点小心翼翼的雀跃。

她说话时会微微偏头,橘红色的头发垂下来,发梢沾了点雪粒,像落了星星。小姑娘攥着他的袖子,走路时眼睛不停扫着地面,看到小石子就会轻轻拽他往旁边让,动作轻快得像只小松鼠——这是敏捷高于力量的本能反应,连她自己都没察觉。

路边,老张头扛着锄头往地里去,见了李飞宇立刻放下锄头,弯腰行礼。他的背驼得厉害,动作却不含糊,粗糙的手在衣角蹭了蹭,才敢抬头说话。

“老爷,您身子利索了?昨儿玛莎还说要给您送碗热汤呢。”

“好多了。”李飞宇点头,目光落在老张头蜡黄的脸上,颧骨突出,两颊陷下去,是长期吃不饱的样子。

不远处,玛莎婶坐在帐篷门口搓麻线,线绳在她指间绕来绕去,见了李飞宇就停下手里的活,扯着嗓子喊:“老爷!克雷丝姑娘照看得好,您这气色比前儿好多啦!”

她旁边的小孙子扒着帐篷门探出头,手里攥着根木棍,见李飞宇看过来,立刻把木棍背到身后,学着大人的样子弯腰,结果没站稳,差点摔在雪地里。

克雷丝眼疾手快,松开李飞宇的胳膊,几步跨过去扶住小孩。她的动作快得像阵风,小孩站稳后,她又立刻跑回李飞宇身边,重新扶好他的胳膊,脸颊因为跑动泛着红。

“小心些。”李飞宇轻声说。

克雷丝点点头,眼睛弯成了月牙:“他总爱跑,玛莎婶天天说他。”

李飞宇看着眼前的人。

这些村民大多是帝国南方的破产农民,两年前跟着前身离开故土,一路颠沛到这北方荒野。他们脸上带着营养不良的菜色,衣服补丁摞补丁,却没人抱怨——因为前身许诺给他们土地,不用再给领主当佃农,不用再担心被地主抢走收成。

可他们不知道,这片让他们抱着希望的土地,早就被前身卖了。

五百金币,抵押给了亚特兰商会。

前身想靠这笔钱去皎月城的竞技场赌一把,赢了就能赎回镇子,还能赚笔军费扩军。结果第四场就输给了个流浪骑士,钱输得精光,连带着整个开拓领都成了商会的囊中之物。

李飞宇甚至能算出日子,抵押契约上的期限还有十天,商会的人随时会来收走一切。

这些人会再次失去土地,变成流民,运气好点的能去别的领主手下当佃农,运气差的,可能就死在冬天的雪地里。

前身自杀前,明明认出克雷丝采的蘑菇有毒,却还是煮了吃。唯一的“良心”,是把克雷丝赶了出去,没让她跟着陪葬。

“老爷,您看那儿。”克雷丝的声音拉回他的思绪。

她指着不远处的一座木屋,比其他房子都结实些,屋顶铺着新的茅草,门口堆着几捆木材。那是恩格爷爷牵头建的面包磨坊,磨盘是用河里捞的青石凿的,前天才完工。

“恩格爷爷说,等雪再大些,就把今年收的麦子磨成粉,到时候大家都能吃上热面包了。”克雷丝说得认真,眼睛里闪着光,“我昨天去帮着打扫,磨盘可沉了,雷蒙德哥和三个民兵才抬进去呢。”

她的语气里满是期待,好像热面包是什么稀世珍宝。

李飞宇看着她脸上的雀斑,看着她因为兴奋微微泛红的耳朵,心里忽然有点发堵。

他来自一个物质不愁的世界,面包是最普通的早餐,可在这里,却能让一个小姑娘盼上好几天。如果他没来,克雷丝的下场大概率是被商会的人带走卖掉,或许是当女仆,或许是更糟的去处。

他抬起手,轻轻摸了摸克雷丝的头。

小姑娘的头发软软的,带着点雪后的寒气。她明显愣了一下,身体僵了僵,却没躲,只是红了脸,耳朵烫得像要冒烟,手指不自觉绞着衣角。

“老爷……”她小声叫了句,声音细得像蚊子哼。

就在这时,两道身影从磨坊方向快步走来。

走在前面的是恩格爷爷,白胡子上沾着雪,穿着件打了补丁的厚外套,手里紧紧攥着张卷起来的羊皮纸。他身后跟着个年轻人,穿着鞣制的皮甲,背上背着张猎弓,箭囊挂在腰侧,步伐沉稳,每一步都踩得很实。

是雷蒙德,恩格的孙子,也是这开拓领的民兵首领。

“日安,大人。”恩格走到近前,双手把羊皮纸递过来,手指粗糙得像老树皮,指缝里还嵌着泥。“银霜镇的信使刚到,这是领主大人的紧急文书。”

李飞宇接过羊皮纸,指尖触到纸面的粗糙质感。

还没展开,就感觉到一道视线落在身上。

是雷蒙德。

年轻人站在恩格身后,眉头皱着,眼睛直直盯着李飞宇放在克雷丝头上的手。他握弓的手指收紧,指节泛白,肩膀微微绷紧,像是随时要上前把两人隔开。

李飞宇收回手,心里清楚雷蒙德的心思。

这年轻人是夏尔族人,性子烈,本事也硬。从夏尔新兵到猎手,再到现在的狂野猎手,全凭自己在森林里拼出来的——跟着商队护过航,独自杀过野狼,甚至击退过小规模的盗匪。要不是前身有开拓领主的头衔,这开拓领的实际掌控者,早该是恩格爷孙俩。

雷蒙德看不上前身的眼高手低,更不喜欢他对克雷丝的“随意”。在他眼里,妹妹一样的克雷丝,该被好好护着,不是被一个只会赌钱的领主随意拿捏。

李飞宇没理会雷蒙德的瞪视,低头展开羊皮纸。

上面的字迹潦草,却清晰:三日后,盗贼团伙将袭银霜镇,令红木镇(即李飞宇的开拓领)派出全部民兵协防,逾期不至,按抗命论处。

他心里咯噔一下。

现在的开拓领只有十二个民兵,武器大多是削尖的木棍和老旧的铁剑,连件完整的铠甲都没有。就这点人,去协防和送命没区别。

可不去,银霜镇领主有权力收回他的开拓领许可——本来就快被商会收走了,再丢了许可,他们连最后这点容身之地都没了。

“大人,民兵已经集合好了,随时能出发。”雷蒙德的声音响起,语气硬邦邦的,没什么温度。

李飞宇抬头看他,忽然想起融合记忆时看到的面板。

当时没太在意,现在才反应过来——雷蒙德的兵种模板是“精英”。

【姓名:雷蒙德】

【种族:夏尔】

【兵种路线:夏尔新兵→夏尔猎手→夏尔狂野猎手→夏尔豹灵猎手(未达成)→森林之子→夏尔守护者】

【当前等级:15】

【核心能力:追踪、快速射击、丛林隐匿】

能凭自己走到“狂野猎手”,还触发了精英模板,这年轻人的潜力远不止现在这样。

李飞宇攥紧羊皮纸,雪粒落在纸上,融成小小的水痕。

三天时间,既要准备协防,又要想办法应对商会的收账。

他看着眼前的木屋、帐篷,看着不远处搓麻线的玛莎婶,看着身边攥着他袖子的克雷丝,忽然有了个清晰的念头——不能就这么算了。

前身把烂摊子丢给他,他不能再把这些人的希望碾碎。

“恩格爷爷,”李飞宇开口,声音比刚才稳了些,“去通知民兵,先加固木栏,武器再检查一遍。雷蒙德,你跟我来,我们得商量下协防的事。”

雷蒙德愣了愣,似乎没料到他会这么说。但他没多问,只是点头,握弓的手松了些。

克雷丝看着他们要走,连忙跟上两步:“老爷,我去给你们烧点热麦茶?”

“好。”李飞宇应着,回头看了她一眼。

小姑娘立刻转身往木屋跑,脚步轻快,裙摆扫过雪地里的枯草,像只跃动的小橘猫——那是属于高敏捷的、未经训练却浑然天成的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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