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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

严成玹:欧巴本单开篇

-他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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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暴雨来得没征兆,我抱着画具往出租楼跑时,裤脚已经湿了大半。刚拐进楼道,就看见个身影靠在302门口——浅灰色工装短裤卡在膝盖上方,露出的小腿线条紧实,肌肉顺着脚踝往上收,没有多余赘肉,却透着常年用力的硬气。

他手里捏着个银色扳手,指节分明,冷白的皮肤被扳手蹭出点金属凉意。听见脚步声,他抬眼,我瞬间撞进一双偏亮的眼——眼尾有点垂,瞳仁是深褐色,眉骨很高,把眼睛衬得很立体。鼻梁挺得利落,唇形偏薄,组合在一起竟有种女生般的精致,可下颌线绷得紧,没半点软气,反而透着股生人勿近的痞劲。

“挡路了。”他开口时声音有点低,没什么情绪,手里的扳手转了圈,指尖的薄茧蹭过金属面,发出轻微的声响。

我这才发现自己堵在他门口,赶紧往旁边挪:“抱歉,没看见。”雨水顺着画具袋往下滴,在地上积了小滩水,我有点窘迫,“你住这儿?”

他没答,只是低头看了眼我怀里的画具,又移开目光,视线落在楼道斑驳的墙面上:“嗯。”一个字,没再多说。

我识趣地没再搭话,掏钥匙开301的门时,听见他身后传来“咔嗒”声——是工具箱的声音。回头看,他正蹲下来开箱子,浅灰色短裤往下滑了点,露出半截腰腹,线条干净,没有赘肉。工具箱里的工具摆得规整,螺丝刀按型号排好,连备用螺丝都装在透明小格子里,和他那身随性的工装风格格不入。

“你修东西?”我没忍住问,毕竟这栋老楼里,愿意自己动手修东西的年轻人不多。

他手顿了下,抬眼时睫毛颤了颤,长到能在眼下投出浅影:“门把手松了。”说完继续拧螺丝,动作熟练,手腕的弧度绷得好看,冷白的皮肤在暖黄的楼道灯下,竟透着点柔和的光。

我没再打扰,进门后把画具放在桌上,刚要擦脸,就听见隔壁传来“砰”的一声——像是扳手掉在地上。犹豫了几秒,我还是打开门,看见他蹲在地上捡扳手,额前的碎发垂下来,遮住了眉眼,侧脸的轮廓在阴影里更显锋利。

“需要帮忙吗?”我站在门口,手里还攥着擦脸的毛巾。

他抬头,眼里带着点意外,随即摇了摇头:“不用。”声音依旧没什么起伏,却比刚才多了点温度。

我看着他捡扳手的手,指节上有这个年纪少有的痕迹,应该是常年握工具留下的。突然想起刚才他小腿的线条,还有那张偏女生般精致的脸,心里竟有点莫名的触动——他,好像比看起来的更细腻。

第二天早上,我出门买早点时,又遇见了他。他靠在楼下老槐树上,手里捏着瓶矿泉水,还是浅灰色工装短裤,配了件黑色短袖,领口敞着两颗扣子,露出半截锁骨,线条利落。看见我,他眼神顿了下,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早啊,”我主动开口,毕竟是邻居,总不能一直这么生分,“楼下早点铺的油条挺好吃,要不要试试?”

他喉结滚动了下,移开目光,落在远处的公交站牌上:“不用,我不饿。”声音还是淡淡的,却没了昨天的疏离。

我没再多说,买完早点回来时,看见他还靠在槐树上,只是手里多了盆薄荷——绿油油的叶子,沾着水珠,应该是刚从旁边花坛里挖的。他低头拨叶子时,侧脸的轮廓被阳光染成暖金色,那点痞劲淡了些,多了点柔和。

“你喜欢薄荷?”我走过去,晃了晃手里的油条,“这个真的好吃,不骗你。”

他抬头,眼里带着点无奈,却没拒绝,接过油条时指尖碰了碰我的手,有点凉:“谢了。”说完咬了口油条,嘴角没什么表情,却能看见他咀嚼的速度慢了些,应该是觉得好吃。

“我叫童童,住301。”我报了名字,觉得总“你你你”地叫,不太礼貌。

他咽下嘴里的食物,才开口:“严成玹。”声音比刚才软了点,眼尾的线条也柔和了些。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偶尔会在楼道或楼下遇见。他话依旧不多,大多时候是我在说,他在听,偶尔点头回应。我知道了他在附近的汽修厂上班,知道了他喜欢薄荷是因为他爸以前总种,还知道了他不怎么喜欢社交,跟陌生人说话会觉得不自在——这点倒是和我相反,我对陌生人向来能聊几句,可私底下,不一定有他勇敢。

那天晚上,我画稿到深夜,突然听见隔壁传来“哐当”声,紧接着是水流的声音。犹豫了半天,我还是敲了敲302的门。

开门的是严成玹,他头发湿着,应该是刚洗完澡,身上穿着白色背心,露出的手臂线条紧实,肌肉不算夸张,却很有力量感。“怎么了?”他问,声音带着点刚睡醒的沙哑。

“我听见声音,以为你这儿出什么事了。”我有点不好意思,毕竟这么晚了打扰他,“是不是水管坏了?”

他侧身让我进去,屋里很整洁,和我那堆画稿散落的房间形成鲜明对比。阳台的角落里放着那盆薄荷,旁边是他的工具箱。“水龙头松了,刚在修。”他指了指卫生间,“还没修好,可能要等明天买零件。”

我看着他手里的扳手,又看了看他冷白的皮肤和精致的五官,突然觉得有点不真实——这么好看的人,居然在干修水龙头这种糙活。“需要我帮忙吗?比如递工具什么的。”

他愣了下,随即摇了摇头:“不用,你回去吧,很晚了。”声音比平时软了些,眼尾的线条也柔和了。

我没走,反而蹲在工具箱旁边,帮他把散落的螺丝归位:“没事,我也睡不着,陪你聊会儿。”

他没再拒绝,低头拧螺丝时,我看着他的侧脸,看着他手臂的线条,心里竟有点发烫。空气里弥漫着薄荷的清香,还有他身上淡淡的沐浴露味道,很清爽,却让我心跳得越来越快。

突然,他手里的扳手掉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他弯腰去捡时,不小心碰到了我的手。我像被烫到一样缩了回去,脸颊瞬间红了。

他抬头,眼里带着点意外,随即明白了什么,喉结滚动了下,没说话,只是伸手,轻轻握住了我的手。他的手有点凉,却很有力,掌心的薄茧蹭过我的指尖,带来一阵战栗。

“童童,”他开口,声音沙哑,眼神里带着点我从没见过的认真,“我不太会说话,也不怎么会跟人相处,但我……”

他没说完,只是俯身,吻了上来。他的唇很软,带着薄荷的清香,动作却很主动,没有丝毫犹豫。我僵在原地,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能任由他抱着,任由他的吻越来越深。

原来,这个平时话少、不怎么笑、社交能力不行的痞帅男生,在感情里,竟这么勇。而我这个在陌生人面前小嘴叭叭的,到了这种时候,却怂得连呼吸都忘了,更别说回应。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帘照进来,落在我们身上,落在那盆薄荷上,也落在那把掉在地上的扳手上。空气里的薄荷香越来越浓,我的心跳也越来越快,却觉得无比踏实——原来,心的方向,真的能让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人,慢慢靠近,慢慢契合。

(有点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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