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的晾衣绳上,我的牛仔外套和严成玹的牛仔短裤晾在一起,风一吹就蹭出细碎的声响。他把工具箱塞进阳台角落时,我正趴在画架前补那幅工厂晚霞,笔尖刚触到画布,就被他从身后圈住了腰。
“画完了没?”他下巴抵在我发顶,呼吸里带着刚洗过澡的薄荷味,“说好今天去骑山地车的。”
我偏头躲开他的胡茬,手里的画笔却歪了,在晚霞边缘画出一道歪扭的蓝。“急什么,等我把这抹云补完……”话没说完,他突然伸手抽走我的画笔,捏着我的手腕往画布上涂——靛蓝混着橘红,竟歪打正着地画出了火烧云最烈时的模样。
“你看,”他咬着我耳垂笑,“画画哪要那么拘谨,跟骑车一样,得野一点。”
城郊的山道上满是碎石子,他骑在前面,黑色运动服后背被汗浸出深色印子。我跟在后面,链条卡了两次壳,每次他都停下车,蹲在我面前修链条,指尖沾了油污也不在意,抬头冲我笑时,白牙晃得人眼晕。
“童童,你看山顶!”他突然加速,我追上去时,正撞见夕阳往山坳里沉,漫天霞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张开双臂站在风里,像只终于挣脱束缚的鸟,“以前我爸总说,人要像齿轮一样转,可我偏不——我就要当风,想往哪吹往哪吹。”
我看着他眼里的光,突然觉得鼻子发酸。这个总把痞气挂在脸上的人,其实比谁都怕被生活困住。我走过去,把水壶递给他,手指擦过他沾了灰尘的脸颊:“那以后,我陪你一起当风。”
他愣住了,喉结滚了滚,突然伸手把我拽进怀里。风裹着草叶的清香吹过来,他的吻落在我额头,带着点急不可耐的滚烫。我闭着眼,能感觉到他指尖的薄茧蹭过我后背,那些曾经只敢在夜里幻想的触碰,此刻真实得让人心颤——这一次,我没躲,反而伸手抱住了他的腰。
可快乐像山顶的风,来得快,去得也快。
周五晚上,我刚把熬好的粥端上桌,就看见严成玹站在门口,手里攥着一张皱巴巴的纸。他没像平时那样笑,耳朵尖红得不正常,喉结动了半天,才把纸递过来:“我妈……让我回老家考公务员。”
粥碗的热气扑在脸上,我却觉得浑身发冷。纸上的字歪歪扭扭,是他妈的笔迹,末尾还画了个歪扭的笑脸,像在劝,又像在逼。
“你要走?”我的声音发颤,手里的勺子“当啷”一声掉进碗里。
他没说话,蹲下来,头埋在我膝盖上,像只受伤的兽。“我不想走,”他声音闷闷的,“我想跟你在这出租屋里,想每天给你煎蛋,想带你骑遍所有山道……”
我摸着他的头发,指尖触到他藏在发间的耳钉,突然想起第一次在楼道里见他的模样——抱着纸箱,额前碎发汗湿,却还笑着跟我打招呼。原来那些肆意的少年气背后,藏着这么多身不由己。
“那我们就跟他们争啊。”我突然开口,声音比自己想象中坚定,“你不想考公务员,我们就跟阿姨说;你想留在这,我们就一起挣钱,把这出租屋装成你喜欢的样子。”
他抬头,眼里满是红血丝,却亮得像星星。“童童,”他伸手捏着我下巴,吻落下来时,带着点咸涩的泪味,“你怎么这么好?”
我没说话,只是抱着他的脖子。窗外的蝉鸣还在响,出租屋的灯依旧昏黄,可我突然不怕了——原来爱情不是永远的肆意张扬,是哪怕有疼痛,也愿意跟他一起扛;是哪怕未来有太多不确定,也想牵着他的手,把每一个“我”,过成“我们”。
第二天早上,严成玹把那张纸钉在了阳台的墙上,旁边用马克笔画了个大大的“不”。他站在晨光里,冲我举着牙刷笑:“童童,今天粥里多放糖,甜一点,心里就不苦了。”
我看着他嘴角的牙膏泡沫,突然笑出了声。阳光落在我们身上,把两个影子叠在一起,像极了我们往后要走的路——有碎碎的甜,有淡淡的疼,却满是要一起走下去的肆意与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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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薄荷在阳台疯长的第三个月,严成玹的手机开始频繁地响。他总是躲到楼道口接,声音压得很低,回来时眉峰拧着,连平时挂在嘴角的笑都淡了。
我没问。直到那天晚上,我撞见他蹲在楼下老槐树下抽烟,脚边的烟蒂堆了小半圈。月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像根被风吹弯的铁丝。
“怎么不上去?”我走过去,把手里的外套递给他。
他抬头,眼里的红血丝扎得我眼睛疼。“童童,”他声音哑得厉害,“我妈让我回老家。”
我手里的外套差点掉在地上。“回……回老家做什么?”
“她找了个修理厂的活儿,让我回去接手。”他掐灭烟,指尖的烟灰簌簌往下掉,“说在这儿耗着没前途,连个正经住处都没有。”
“那你……想回去吗?”我攥紧了外套的衣角,指甲掐进掌心,却没觉得疼。
他没说话,只是抬头看着我们住的那栋老楼——三楼的窗户亮着灯,那是我的出租屋,也是我们挤在一张沙发上看过晚霞、煮过泡面的地方。良久,他才低声说:“我不知道。”
那天晚上,我们第一次在那张旧沙发上背对着背睡。他的呼吸很轻,却像根细线,缠得我心口发紧。我睁着眼看着天花板上的裂纹,脑子里全是他刚才的话——“没前途”“正经住处”,这些词像小石子,砸在我们小心翼翼垒起来的感情上,发出细碎的声响。
第二天早上,我醒时沙发已经空了。桌上摆着煎好的蛋,旁边压着张纸条,字迹是他惯有的潦草:“我去趟修车行,晚上给你带生煎。”
可直到深夜,严成玹都没回来。我给他打电话,没人接;发消息,也石沉大海。我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月亮从东边移到西边,手里的生煎早就凉透了,像我一点点沉下去的心。
天亮时,我终于在修车行找到他。他趴在满是油污的工作台上,身上还穿着昨天的衣服,头发乱得像鸡窝。看见我来,他猛地抬头,眼里的红血丝比昨天更重。
“你去哪了?”我的声音发颤,连我自己都没察觉。
他没回答,只是起身,从抽屉里拿出个东西递给我——是枚银色的骷髅头胸针,就是他第一次带我骑摩托时别在领口的那枚,只是边缘磨得发亮。“童童,”他喉结滚动了一下,“我妈昨天来了,在楼下等了我一夜。”
我捏着那枚胸针,金属的凉意透过指尖钻进心里。“所以呢?”
“她给了我最后期限,下周必须回去。”他避开我的目光,看向窗外,“我……我可能得走了。”
空气突然安静下来,只有修车行外的蝉鸣在疯叫。我看着他,看着这个在暴雨里护过鸟窝、在我画稿卡住时陪我熬夜、在我怂得不敢靠近时主动迈出一步的男人,突然觉得很陌生。
“严成玹,”我开口,声音很轻,却带着前所未有的倔强,“你就这么走了?那我们呢?这三个月……算什么?”
他猛地回头,眼里的痛苦几乎要溢出来。“算什么?”他声音陡然拔高,又很快低下去,带着点自嘲,“算我耽误你。童童,你值得更好的,不是挤在出租屋里,不是跟着我这种没前途的人耗着。”
“更好的是什么?是有正经住处?还是有稳定工作?”我攥着胸针,指节发白,“严成玹,你问过我想要什么吗?我想要的是你,不是那些狗屁的‘前途’!”
他愣住了,张了张嘴,却没说出话来。我看着他眼底的震惊和无措,突然觉得很累。我把胸针放在工作台上,转身就走。
走到门口时,我听见他在身后喊我的名字:“童童!”
我没回头。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下来,砸在滚烫的水泥地上,很快就没了痕迹。原来青春里的感情,不只是薄荷的清香和生煎的热气,还有现实的耳光,和不得不面对的两难——他以为的“为我好”,却是最让我疼的刀。
回到出租屋,我看着阳台上疯长的薄荷,看着沙发上他落下的棒球帽。看着画稿上那幅没画完的工厂黄昏,突然蹲在地上,哭得像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