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像化不开的浓墨,将“鎏金”会所顶楼的喧嚣与奢靡尽数包裹。
空气里浮动着劣质香水和昂贵雪茄混合的古怪气味,水晶灯折射出迷离的光,照在每一张或醉或笑的脸上。时辞端着托盘,穿行在衣香鬓影间,手腕上廉价的电子表数字无声跳动,提醒他距离下班还有四十七分钟。
“哟,这不是时大少爷吗?”
一只手猛地攥住他的手腕,力道大得像是要捏碎他的骨头。熟悉的嗓音贴着他耳廓响起,带着酒气和毫不掩饰的恶意。
时辞侧过头,对上一张因为酒精而熏红的脸。是张恒,以前跟在他身后、连跟他说话都要斟酌半天的跟屁虫,如今靠着家里拆迁发了笔横财,成了这里的常客。
“张少,请放手。”时辞的声音很平,听不出什么情绪,像碎冰落在玻璃上。
“放手?”张恒嗤笑一声,捏着他手腕的力道更紧了,“时辞,你还当自己是以前那个众星捧月的贵公子?你现在不过就是个端盘子的,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
他身边的几个男男女女跟着哄笑起来,目光像黏腻的虫子,在时辞清瘦却依旧挺拔的身形上爬行。他们曾经只能仰望这张脸,如今却恨不得亲手将这份清冷高贵踩进泥里。
时辞没说话,只是垂下眼,长长的睫毛在灯下投出一小片阴影,遮住了眼底所有的情绪。他知道,任何反抗都只会招来更过分的羞辱。他现在最不缺的,就是忍耐。
“这样吧,”张恒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玩的游戏,他拿起桌上一杯满满的威士忌,递到时辞嘴边,“喝了它,我就放过你。怎么样,时少爷,赏个脸?”
琥珀色的酒液在杯中晃荡,映出时辞苍白却精致的下颌线。他依旧没有动作,沉默像一层无形的铠甲。
“不喝?”张恒的耐心耗尽了,笑脸变得狰狞。他猛地抬手,将整杯酒从时辞头顶浇了下去。
冰凉的液体顺着发丝滑落,浸湿了他的额发、脸颊,最后没入洁白的衬衫领口,黏腻地贴在皮肤上。周围的哄笑声更大了,像潮水般将他淹没。
时辞依旧站着,背脊挺得笔直,像一株雪地里的青松。他没有抬手去擦,任由酒液顺着下巴滴落,只是那双看向张恒的眼睛,黑得像不见底的深渊。
那目光太冷,太静,看得张恒心里莫名一毛。他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恼羞成怒地吼道:“看什么看!一个家道中落的丧家犬,还敢给老子摆脸色!”
他扬手就要再给时辞一巴掌。
“张少。”
一个低沉的男声从旁响起,经理不知何时走了过来,脸上堆着恰到好处的笑,不着痕迹地挡在了两人中间。“张少,消消气,都是我们的人不懂事,我让他给您赔罪。您大人有大量,别跟他一般见识。”
经理一边说着,一边朝时辞使了个眼色。
时辞攥紧了藏在身后的手,指甲深深陷进掌心,带来一阵尖锐的刺痛。他深吸一口气,再开口时,声音依旧平稳:“对不起,张少。”
这三个字,他说得清晰又缓慢,像是在咀嚼什么苦涩的东西。
张恒被经理捧着,又见时辞服了软,那点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哼了一声,像是挥开苍蝇一样摆摆手:“滚吧,别在这儿碍眼。”
时辞没再多看他一眼,转身走向员工休息室,身后那些刺耳的笑声被隔音门彻底关在外面。
他站在镜子前,看着镜中狼狈的自己。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前,白衬衫被酒液染成了难看的黄色,整个人都散发着一股廉价的酒气。他抬手,用指腹抹去脸上的水痕,动作很轻,仿佛那不是他自己的脸。
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他拿出来,屏幕上亮起一条新消息,来自苏仁守。
只有简短的几个字:【车票买好了。南下的,后天晚上九点。】
时辞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很久。指尖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屏幕的光映在他漆黑的瞳孔里,像一簇在寒夜里燃起的、微弱却坚定的火苗。
他紧绷的肩膀在这一刻终于有了片刻的松懈。
南下。
离开这座吞噬了他一切的城市,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苏仁守说,那里有海,每天都能看到日出。
小时候,苏仁守带着他在老宅的后院里捉萤火虫,那些飞舞的光点落在他手心,一闪一闪。苏仁守笑着说:“阿辞,你看,抓住了光,就不会怕黑了。”
如今,苏仁守成了他唯一的光。
他用指腹轻轻摩挲着屏幕上那个名字,仿佛能从中汲取到一丝暖意。他回复了一个字:【好。】
再忍耐两天。
只要两天,他就能彻底逃离这个深渊。
下班后,时辞换下湿透的制服,走出会所。午夜的冷风吹在身上,让他打了个寒噤,也吹散了些许麻木。他没有回家,而是绕了远路,走到一条旧街。
街角的糖水铺还亮着灯,老板娘打着哈欠,看见他,熟稔地招呼:“阿辞,下班啦?今天给你留了碗红豆沙。”
这是他母亲生前最喜欢的一家店。时家败落后,他遣散了所有佣人,卖掉了所有能变现的东西,唯独在路过这里时,会停下来买一碗红豆沙。
“谢谢王姨。”他付了钱,接过温热的糖水,却没有立刻离开。
他站在昏黄的路灯下,用小勺慢慢搅着碗里的红豆沙,升腾起的热气模糊了他的眉眼。他其实不爱吃甜食,只是想在这里多待一会儿。这里有他过去生活里,仅存的一点温度。
一辆黑色的宾利悄无声息地滑过街角,在不远处停下。后座的车窗降下一半,露出一张轮廓深邃、神情冷峻的男人侧脸。
贺路铎的目光穿透夜色,精准地落在那个站在路灯下的清瘦身影上。
时辞穿着洗得发白的旧外套,低着头,安静地吃着一碗廉-价的糖水。路灯的光给他镀上了一层柔和的轮廓,让他看起来像一幅脆弱又易碎的画。
这和他记忆里那个骄傲得像只小孔雀的少年,判若两人。
也和他那一夜在床上,被逼到绝境时,眼角泛红、咬着唇不肯求饶的样子,截然不同。
贺路铎的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握着手机的手指收紧。手机屏幕上,是他派人偷拍的照片——时辞在会所里被张恒当众浇了一身酒,狼狈不堪。
他本该立刻出现,将那个不知死活的胖子碾死,再把时辞抓回来,锁进自己的世界。
可他没有。
他只是坐在车里,像个蛰伏的猎人,安静地看着他的猎物。看着他隐忍,看着他假装若无其事,看着他因为一条信息而短暂地放松,又看着他此刻独自一人,用一碗糖水来慰藉自己。
贺路铎忽然觉得,时家的败落,或许是上天送给他最好的礼物。
它拔掉了时辞所有的利爪和尖牙,让他从一个遥不可及的梦,变成了一个可以被轻易攥进手心的,活生生的人。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着老板阴晴不定的脸色,大气都不敢出。他跟了贺路铎这么多年,从未见过他对什么人或事,有过这样近乎病态的专注。
“老板,要过去吗?”司机低声问。
贺路铎没有回答。他的目光依旧锁着时辞,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他看到时辞吃完了糖水,将空碗还给老板娘,然后转身,朝一条阴暗狭窄的小巷走去。
那里是他的住处。一个配不上他的,破败的狗窝。
贺路铎的嘴角勾起一抹冷酷的弧度。
是时候了。
时辞走在回家的路上,那碗温热的红豆沙驱散了身上的寒意,却暖不透早已冰凉的心。他租的房子在一栋老旧的居民楼里,楼道的灯坏了几个月,一到晚上就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他摸索着钥匙,正要开门,身后突然传来沉稳的脚步声。
一步,两步。不疾不徐,却带着一种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时辞的身体瞬间僵住,握着钥匙的手心渗出冷汗。他猛地回头。
楼道尽头的黑暗里,站着一个高大的身影。他逆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弱月光,看不清脸,但那股熟悉的、带着强烈侵略性的气息,让时辞的血液几乎在瞬间凝固。
那人缓缓走近,皮鞋踩在水泥地上,发出“嗒、嗒”的轻响,每一下都像是踩在时辞的心跳上。
一张英俊却冷漠的脸,在昏暗中逐渐清晰。
是贺路铎。
这个从小就用那种黏腻的、带着奇怪的目光看着他,并在不久前他迷糊迷糊的一个荒唐夜晚,彻底撕碎他所有尊严的人。
时辞脑子里“嗡”的一声,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后背重重地撞在冰冷的铁门上,发出“哐当”一声巨响。
他想逃。这个念头疯狂地叫嚣着。
可贺路铎已经站在了他面前,高大的身影将他完全笼罩。一股混杂着冷杉与皮革的清冽气息扑面而来,强势地钻进他的呼吸。
“时辞,”贺路铎开口,声音低沉而悦耳,却带着不容置喙的口吻,“我来接你。”
时辞的心,在这一刻,沉入了不见底的深渊。他口袋里的手机,那张通往自由和新生的车票信息,仿佛也瞬间变得滚烫,灼烧着他的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