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的雨总带着一股霉味,黏糊糊地贴在玻璃窗上。林野盯着电脑屏幕上跳动的光标,手指悬在键盘上半小时,只敲出了三个无关紧要的字。作为一名悬疑作家,他最近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瓶颈——没有案件,没有谜团,连窗外偶尔经过的流浪猫都显得安分守己。
“叮铃——”
老式铜铃的响声突然从玄关传来,打断了林野的思绪。他皱着眉起身,这栋租来的民国小楼自带一个废弃的信箱,入住三个月,除了几张广告传单,从未有过其他东西。雨声中,铜铃还在轻轻晃动,信箱口露出半截牛皮纸信封,边缘泛着旧黄,像是被雨水泡过又阴干了无数次。
信封上没有邮票,没有寄件人地址,只有一行用蓝黑墨水写的字:“林野先生亲启”。字迹娟秀,却带着一种刻意的颤抖,像是写字的人在极力控制着手抖。林野捏着信封边缘,指尖能摸到里面硬邦邦的东西,拆开时,一张泛黄的老照片和一枚黄铜钥匙掉了出来。
照片是黑白的,画面里是个穿旗袍的女人,站在这栋小楼的玄关前,手里抱着一个老式座钟。女人的脸被人用刀片划掉了,只剩下旗袍上精致的缠枝莲纹样。而那枚钥匙,匙柄上刻着一个小小的“钟”字,边缘的铜绿已经沁进了纹路里,一看就有些年头了。
林野的心猛地一跳。他租下这栋楼时,房东特意叮嘱过,二楼最里面的房间锁了三十年,里面的东西不要动。当时他只当是房东怕麻烦,没放在心上,可现在这枚钥匙,分明就是为那间房准备的。
雨还在下,窗外的梧桐树影摇晃着,像无数只伸向窗户的手。林野拿着钥匙上楼,木质楼梯在脚下发出“吱呀”的声响,在寂静的楼里格外刺耳。二楼走廊尽头的房门上,挂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铁锁,锁孔里积满了灰尘。他把黄铜钥匙插进去,轻轻一拧,“咔嗒”一声,锁开了。
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浓重的灰尘味,混合着淡淡的樟脑丸气息。林野打开手机手电筒,光束扫过房间——里面只有一张旧书桌,一把椅子,还有一个靠墙放着的老式座钟。座钟的玻璃罩裂了一道缝,钟摆停在三点十分的位置,和照片里女人抱着的那只一模一样。
他走到座钟前,手指刚碰到玻璃罩,突然听到身后传来“滴答”一声。回头时,书桌抽屉竟然自己开了一条缝,里面露出一个红色的日记本。林野走过去,把日记本拿出来,封面是烫金的“1993”,已经有些褪色。
翻开第一页,是和信封上一样的娟秀字迹:“今天我搬进了这栋楼,房东说,这里很安静,适合写字。”往后翻,大多是记录日常的琐事,直到翻到七月十二日那页,字迹突然变得潦草:“他来了,他知道我藏在这里,钟摆的声音越来越响,我怕……”后面的字被墨水晕染开,看不清了。
林野的心跳越来越快,他继续往后翻,却发现后面的几页都被撕掉了,只剩下参差不齐的纸边。就在这时,房间里突然传来“滴答、滴答”的声音——是座钟的声音!他猛地回头,只见那只停了三十年的座钟,钟摆竟然开始动了,指针缓缓地指向三点十分,和照片里的位置分毫不差。
“谁在那里?”林野大喝一声,手电筒的光束扫过房间的每个角落,却空无一人。钟摆还在摆动,声音在寂静的房间里回荡,像是在倒计时。他突然注意到,座钟的底座上刻着一行小字,用手电筒照过去,看清是“苏晚”两个字——应该是这只座钟的主人,也是日记的作者。
第二天一早,林野就去了老城区的档案馆。他在1993年的报纸合订本里翻了整整一上午,终于在七月十四日的社会新闻版找到了一则不起眼的报道:“老城区民国小楼发现一具女尸,身份不明,现场未发现搏斗痕迹,警方初步判断为意外死亡。”报道里没有照片,也没有姓名,只提到了小楼的地址——正是他现在租住的地方。
他拿着报纸回到小楼,刚进门就看到玄关的信箱又开着,里面放着一张纸条,还是那熟悉的娟秀字迹:“钟摆响三声时,他会来。”林野攥着纸条,手心全是汗。他走到二楼的房间,座钟还在摆动,指针指向十点十五分。
接下来的几天,每天早上信箱里都会出现一张纸条,内容越来越诡异:“他在找那只钟”“他看到你了”“小心三点十分”。林野开始失眠,每天晚上都盯着座钟,生怕指针突然跳到三点十分。他也曾想过搬走,但好奇心像藤蔓一样缠住了他——苏晚是谁?她的死真的是意外吗?“他”又是谁?
第七天晚上,外面下起了暴雨,和他收到信封那天一样。林野坐在二楼的房间里,盯着座钟的指针,心里像压着一块石头。十一点五十九分,钟摆突然停了,几秒钟后,又开始摆动,速度比平时快了一倍,“滴答、滴答”的声音在暴雨声中显得格外清晰。
指针一点点靠近三点十分,林野的心跳也越来越快。当指针正好指向三点十分时,钟摆“咔嗒”一声断了,房间里突然陷入一片寂静。就在这时,他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很慢,很轻,像是穿着拖鞋在地板上拖动。
林野猛地回头,手电筒的光束里出现了一个男人的身影,穿着一件灰色的睡衣,头发花白,脸上布满了皱纹。男人手里拿着一把螺丝刀,眼神空洞地看着座钟:“我的钟……你把它弄坏了……”
“你是谁?”林野的声音在发抖。
男人没有回答,只是一步步走向座钟,嘴里不停地念叨着:“苏晚藏了我的钟……我找了三十年……终于找到了……”
林野突然想起了日记里的内容,想起了报纸上的报道,一个可怕的念头在他脑海里浮现:眼前这个男人,就是杀害苏晚的凶手!他来不及多想,转身就往门口跑,可刚跑到走廊,就被男人抓住了胳膊。
“你不能走,”男人的力气大得惊人,“你看到了钟,你也要留下来陪它……”
林野拼命挣扎,手电筒掉在地上,光束照在男人的脸上,他看到男人的脖子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一直延伸到衣领里。就在这时,他突然想起了档案馆里的另一则报道——1992年,老城区发生过一起抢劫杀人案,凶手在逃,脖子上有一道明显的疤痕。
“你是1992年抢劫杀人案的凶手!”林野大喊一声。男人的身体突然僵住,眼神里闪过一丝慌乱,抓着林野胳膊的手也松了一些。林野趁机推开他,跌跌撞撞地跑下楼,冲出了小楼,一路跑到了派出所。
警察很快就赶到了小楼,他们在二楼的房间里找到了那个男人,他正坐在座钟前,手里拿着断了的钟摆,眼神呆滞地看着前方。经过审讯,男人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他叫张建军,1992年抢劫杀人后一直潜逃,1993年躲到了老城区,偶然间发现苏晚有一只价值不菲的古董座钟,就想据为己有。苏晚发现了他的身份,想报警,他就杀了苏晚,把她的尸体藏在了座钟的底座里,然后逃了出去。
这些年来,他一直惦记着那只座钟,三个月前看到林野租下了小楼,就一直暗中观察,后来看到林野打开了那个房间,就开始用纸条恐吓他,想把他赶走,自己好拿回座钟。
警察在拆座钟底座时,果然发现了一具白骨,经过DNA比对,确认是苏晚的遗体。座钟的底座里还藏着一张苏晚的照片,没有被划伤,照片里的苏晚笑着,手里抱着座钟,背景是小楼的花园,阳光正好,和林野看到的那张黑白照片截然不同。
案件告破后,林野搬离了那栋民国小楼。他把苏晚的日记和照片交给了档案馆,希望能让更多人知道这个被尘封了三十年的故事。离开那天,天气很好,阳光照在小楼的窗玻璃上,反射出温暖的光。林野回头看了一眼,仿佛看到苏晚站在玄关前,抱着座钟,对着他微笑。
后来,林野把这个故事写成了小说,书名就叫《钟摆回响》。小说出版后很受欢迎,很多读者都问他故事是不是真的。林野总是笑着说:“有些故事,虽然被时光尘封,但只要有人记得,就永远不会消失。”
他偶尔还会想起那栋小楼,想起那只座钟,想起苏晚的日记。他知道,那个在雨夜里响起的钟摆声,不仅是苏晚的求救信号,也是时光的回响,提醒着人们,每一个被遗忘的生命,都值得被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