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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哥斯拉和龙娘

那一刻,每一刻

Nego理事会:

这篇发掘于Galaxy-Orion-Sery2号星球的古老文章很有趣味,与同期发掘的那些单纯从男女感情入手的小文章迥然不同。

关于蒙古

“你说你是卫拉特蒙古的苗裔,那你的身份证上怎么写着察哈尔右翼前旗?”

“我的祖先被清朝打败了,侥幸不死,就…归化了。”

“你祖先不是土尔扈特部的渥巴锡汗?难道……是准噶尔诸汗的子孙?”

“阿睦尔撒纳,他年纪轻轻死在俄国,不过在那之前也留了种子。”

“原来如此啊。”发问的女孩向后挽下卫衣的兜帽,露出一头乱蓬蓬的黑发,看起来有些日子没有精心打理。一双水蓝色的眼睛尽显疲态,闪电一样的血丝在巩膜上四处爆开。我才注意到她的声音有点哑,像是很久没喝水了。

“这样啊……怪不得你网名叫‘瓦剌肥宅’,是个清朝黑。”

“黑倒不至于,这不国家最近才编出来《清史》么。我只是对这方面感兴趣而已,发发牢骚罢了。”

“如果我是当时的满人,我会喜欢皇太极的。”

皇太极,统一漠南蒙古,女真人的大汗?

有东西在拉扯着我的大脑,女神在我的脑沟脑回间编织生命之线。

……

我一直觉得我是个正常人,直到初二时我读到了关于蒙古的一些书籍。

那时我十四岁,我中二的起点。

我困惑地理解着他们:从漠北发迹,到统一草原,灭辽灭花剌子模灭夏灭金……建立帝国又衰亡退居漠北,被清朝压制又建立准噶尔汗国。不是同一世系的延续,但我在其中感觉到了一种神秘主义的“天命”感召。

我知道不少生意人像是网络时代的游牧民,比如我的亲叔叔,绰罗斯·额日敦巴特尔,现在在察哈尔开酒店,不过他一年里半年都在南方,温州泉州之类的地方,具体干什么不大清楚,九月之后就没怎么联系。他身份证上就叫额日敦巴特尔。

而我妈是汉人,给我取了个汉名,单名一个延。但上身份证时没有标点,只写着绰罗斯延。

于是,我成了汉人聚居地区的一朵奇葩,有人会认为我姓“绰”或“绰罗”,而另一些人连“绰”都会念错,比如非常喜欢哥斯拉的梁哥。我变成传奇怪兽宇宙的粉丝也拜他所赐,当然这是后话。

我从未用过祖先的弓,也几乎从未骑过马。我不会自己民族的语言,也看不懂回鹘式或西里尔式的蒙文。甚至在我的父辈那一代,他们就几乎遗弃了自己的文化基因。

关于哥斯拉

当时除了梁哥以外,尚有一名为张航的同学与我关系不错,此人爱橘成痴,以至于在作文中也要写橘子。

除此之外,似乎有些孤独的感觉,在生活的视线以外总存在裂隙。

无论如何,中学生还是以学业为主,这点小事很快在升学的压力下被抛到脑后。

六月的上午,《杜鹃圆舞曲》响起,上课。同学们翻找这节课要用的书和资料。“老师好!”我们鞠躬。

黑板是墨绿色,带着惨白的粉笔残迹。

那时的我万万想不到我会变成这样。

在课上,对学习不大热心的梁哥聊起了他最喜欢的平成红莲哥斯拉——这只哥斯拉在消灭戴斯特洛伊亚后因体内反应炉过热自爆而亡,有一个非常触动人心的悲壮场景。

“我国的温带季风区主要分布在哪里,梁在洛?”

他显然对地理一窍不通。我在旁边正欲提醒,也被点了起来。我的目光聚焦到老师的眼镜架上,一开口,似乎有一束亮白色的光喷射出去,老师闭上眼睛后退了一步,随后把眼镜摘下,她看到镜框边缘烧红的灼痕和青烟。

……

那时,我完全不知道如何使用自己的能力,开始当所谓之义警,志愿打击罪恶。先是从不守公德的家伙开始:故意往人脚边吐痰的人,红灯大摇大摆在人行道上晃悠仿佛马路是后花园的人,在关门开空调的小饭馆里抽烟的人。后来,我感觉我的能力在成长,伴随我身体的长大和成熟,我的光线也越发粗大灼热,直到我发现我喷出的射线能瞬间烧熔一大块石头或者一根铁管。

在某个十二月的夜里,我找了个机会,借着冬夜里烧烤店的味道,在家乡的街巷里彻底蒸发了一个在逃通缉犯。

他们只是觉得他失踪了。

当时,我只想起射雕英雄传里第二次华山论剑时洪七公正义凛然的一番话:

“不错,老叫花一生杀过二百三十一人,这二百三十一人个个都是恶徒,若非污吏、土豪恶霸,就是大奸巨恶、负义薄幸之辈。老叫花贪饮贪食,可是生平从来没杀过一个好人。裘千仞,你是第二百三十二人!”

从初中到大学,这几年下来,我的身体逐渐发生某种异变,我经常梦见我长出鳞片和黑色、伟岸的身躯,城市在我面前静默地燃烧。

先是“无可救药”的人,然后又是什么?

关于龙娘

“所以,我们协会的表单我带来了,你签个字,按个手印。”

少女从双肩包里摸出牛皮纸的档案袋,里面有纸质表单、印泥和一支黑色中性笔,递给了我。我照做,她又收走,有条不紊。

“很好,恭喜入会……不过我有点好奇,你有什么急切的要求,竟然在QQ群里为一份纸质档案争了好几天,毕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在效力上是等同的。”她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右臂支撑右腮,左手敲着胶合板桌面。

当,当当,当当当。

“我自己的事情,用不着你管……”

“惆怅不如意?你来到此地,不会是为了逃避什么吧?”

“卫拉特的雄鹰蜗居在温暖的海湾,胡马依北风,你会想些什么?”她从包里掏出一瓶精酿啤酒,疲惫的脸上也挤出了些释怀的笑,我注意到她的嘴唇干裂,甚至有些发紫。

“你该休息一下了,别强撑着。”

“来点酒吧,十一假期最后两天了。狮子山台风要来了,现在外面正在打雷,很快雨就会下起来,正适合喝点小酒啊。”

我说,够了,你多久没休息了,快去躺着吧。镜子里的女孩,憔悴的像个女鬼。她说不打紧,把酒喝完就去洗澡。我说喝完酒不能立刻洗澡,容易感冒。随后我反应过来,我说,你为啥要在我这洗澡?

我跟她说,你这牌子的背包挂到咸鱼上卖了,足够在市里的四星酒店住上一个星期,你要在我这破屋子里过夜?

她说,傻孩子,是时候讲讲我的故事了。

……

我只能说,这一个小时里听到的故事太离谱了。面前的女孩自称是“叶尼塞河龙王的长公主”,按照2020年新修订的《龙族继承法》,充分考虑男女平等原则,理应成为下一代的叶尼塞女王。

但她比起河流更喜欢人间,而且是东方龙与西方龙的混血——这也是她为何有蓝色眼睛和黑色直发的原因。所以她就让贤给了弟弟,逍遥人间去了。

她把身份证给我看,叶尼塞的女王姓叶,叫叶枝江,今年八月刚办的证。

为什么叫枝江呢?因为她当时迷上了Asoul虚拟偶像组合的嘉然,而且“这个名字也不难听”。

我勒个去!

她说,叶尼塞河是奔流在北亚的大河,注入北冰洋,她的能力也与此相关。我不知道这是调情还是认真的。但我还是好奇,我问她的超能力。几秒后,我被来自心灵的极寒封冻,连思考都变困难了。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室温25℃的热带夜。虚弱的龙拿起酒瓶子,一饮而尽,瓶口处结了一层寒霜,蔓延到桌子上,凝结出几簇反射亮黄灯光的冰刺。

沉默许久,我憋出一句话来:“你赶快去洗澡吧,这一下别把身子弄太凉了。”

然后我补充:“你睡我床上得了,我晚上出去一下散散心。”

“不,绰罗斯延,我看见你的心里有火在烧。我知道你不是凡人。”

“你想说啥,我不懂。”

“你看起来会变成怪物,晚上我要帮助你。”

我说,那好吧,你厉害,我坦白了,一生气就要变成哥斯拉,然后喷射热射线毁灭这里。反正咱都是非人生物,发生什么鬼畜的事情也无所谓了。

我当时说的是气话,我觉得任何智商正常的人,都不会相信另一个人会在晚上逐渐变成哥斯拉并喷射出放射热线。

但叶枝江作为一条龙,反而认真起来了。她缓缓说,你真的会变成哥斯拉那样的生物吗?

我正在气头上,血气上涌,仰起头来一口射线喷出,射穿了不锈钢窗框,命中窗外的大榕树。高大的树冠顿时化为一片火海,顺着气生根蔓延到地上,点燃了一大片绿地。所幸外面在打闪,又很快下起雨扑灭了火,别人看火灭乐,以为闪电造成的火情并不严重,就没有拨打火警。

后来,她去洗澡,洗完之后像变了个人一样精神,看来作为叶尼塞的龙姬,人造的河流也有部分营养效果。

……

“我会帮你净化血里的诅咒,你不再是甲壳虫-卡夫卡络合物,我也不再是你生活中的过客。”

这种新奇的情话让我无法拒绝。我说,你对这种事竟然随便。她说,人类的生命都是白驹过隙,这不过像被蚊子温柔地叮一口。

闷热的夜晚,我给她精液,她给我血。这个家伙出奇熟练,身体柔软而富有韧性,像一条温热的蛇。半夜三更,她摁着我,用角质的中空器官将龙血送进我的身体。

我牙关紧闭,寒气入体,如堕冰窟,一直昏睡到日上三竿。

“欸,你终于醒啦,这个办法不行啊。”

叶枝江坐在旁边一张躺椅上,翘着二郎腿,神情有点扫兴。

“体内的精卵结合完全失败了,而且你对龙血的耐受力可以说是远超我的预料。”

我说,你他妈的还能感觉到这种东西。她说龙族对于身躯的掌控能力,远不是你们这些自然进化出的物种能比的。

我对她说她,现在没办法了,你走吧,我知道了世界上真的有龙,死而无憾,我已经是“朝闻道,夕死可矣”了。

那时候我真心相信,哪怕明天就变成哥斯拉化的怪物被军队击毙,我这二十多年也活得不亏。

“不,我还知道一个办法,是我们协会的同行。”

她凑到我的耳边,轻声跟我说:“最后一次机会,收拾行李,我们去二连浩特找黄大仙。”

关于大仙

十一假期的最后一天,换上保暖的衣物,跨越大半个中国,我和她步入二连浩特郊外一栋破烂的小楼。我看着两侧墙上发黄的小广告,她叩响了门。

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满面红光的老头,脸上的皱纹里含满了笑。他就是叶枝江口中能改写命运的救星,黄皮子大仙的传人。

“你还有胆来见我?”

“大仙,这不是有个生意么,还得来求您……”她笑着迎上去。

他默不作声地打量我,须臾,吐出一句话:

“这魂灵改是能改,就是消不掉。硬是要改,也只等于换了个人受罪。”

“他什么意思?”我问身边的女孩。

还是叶枝江心思活泛,赶忙出门找到宠物市场,买了条小花狗。

“大师,您看这狗可以承载吗?”

“行是行,但得加钱——你们都围过来,这狗的生灵还不够向长生天求一变,各自借你们一部分吧。”

不得不说,我在他那里找到了自己的宁静。老头点起熏香,用支持手动录入曲目的太阳能念佛机播放起萨满神乐,在一旁念念有词地来回走动。

在乐曲和烟雾之中,我看见地上浮现出法阵,头顶上有长生天化作的雄鹰,把神似新·哥斯拉幼体的爬虫一把叼起,吞入肚中,翱翔于青天。

我看到奇点哥斯拉在向我招手,然后是哥斯拉与金刚,再然后是哥斯拉与基多拉,随后还有行星哥斯拉和真·哥斯拉等一大群名为“哥斯拉”的生物在向我道别。我被无形的手推动,在成长的道路上狂飙。

最后一个送别我的,是54年的初代哥斯拉。我看到它雄伟的黑色脊背,看到它缓缓走入日本的浅海,被自身吐出的白热光包围,化为一缕青烟消散。我的意识开始模糊。

如果不是叶枝江及时醒悟,我这条小命就交代在这了。

只感觉到冷,睁眼一看,四周的墙壁上结满了冰霜。几根冰棱子把那黄皮子大仙钉在地上,而叶枝江正在用角质的龙爪拼命撕扯他的颈部,亮白的光芒在他们两个身上一闪一闪。

我猛然惊醒,这大仙想要的不只是钱,还有哥斯拉的雄厚生命力。我回头望去,恰好看到那萨满的身躯在利爪的撕扯下裂开,于一片哀嚎中声中爆炸,游蛇似的的白光将我与叶枝江一起吞没。天地之间一时间混混沌沌,我也失去了知觉。

不知过去了多久,我悠悠醒转,只看到叶枝江倒在地上,连忙去扶她。我看到她大汗淋漓、嘴边泛着白沫,瞳孔像有机磷农药中毒一样收缩,覆盖黑色鳞片的右爪抽搐着,倏然崩解,脱落的裂痕一直蔓延到颈侧,露出数十厘米鲜红的血肉。

“一点生命魔法而已…不要紧…那条狗呢?”

她强撑着坐起来,望向那些白光,它已经汇集成一个小球,在地板上滚动。

“嗷呜,汪!”

不,我看向那条在打斗中逃窜的小花狗,它回来了,一口吞下了小球。小狗如被火燎了一般原地转圈,嗷嗷直叫。直到张开小嘴吐出几个白亮的烟圈,迈开四条小短腿,消失在我俩的视野里。

我伸了一个懒腰,仰天长叹,全身过了电一样。尽管仍然算不得什么成功人士,但我清楚,伴随我成长的噩梦结束了,我把它喂了狗了。

“给我拿点水,冲一冲。”我四处寻找,找到一根塑料管,接上水龙头,对着叶枝江冲了一阵。我看见她的筋骨在水流中诡异地重塑,坏死的鳞片和组织脱落下来,鲜红的伤口沾上水反而逐渐止血,开始修复。

最后,她慢慢站了起来,最后一滴鲜血顺着脚踝流下,她又是光洁无暇的了,只是看着仍有些虚弱。完美的生物,美丽的生物。

“这可得让我减寿十年呢…不过,对于我的寿命而言,也不必太在意了。要是你真在我身边变成了哥斯拉人,可能连十天都活不过去。”

我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谢意,只是默默地搀扶着她走出小楼,慢慢在街上走。我觉得我真有点废物,但也说不准是为什么,只是漫无目的地走,在大地上,在天底下。

秋日的内蒙古高原上,荒草一望无际。

后记

在b站上架《哥斯拉大战金刚》的那一天,我还在首页刷到了一个视频。

“内蒙古喷火犬?浅谈现代传媒的反智模因!”

百万粉丝的时政up,评论区粉丝很活跃。我看见除了up主自己的置顶评论以外,还有“蒙古狗哥,再带我们冲一回吧!”、“爱狗人士感到迷惑”、“藏獒已经彻底落后时代了”之类的评论。

我在QQ上跟叶枝江提起这事,她说父亲已经退位,去往星空之中了。我不知道叶尼塞河龙王是死了还是真的飞升上天了,只知道她弟弟登基做了龙王,主宰了北境大河三分之一(如果算上美丽的阿穆尔河就是四分之一)的力量。

叶枝江说,自己一直派人跟踪调查哥斯拉狗,目前已经被某爱狗人士收养,暂时没啥威胁,不用担心。她还说,自己在海南岛莺歌海镇隐居,热带海滨的气候让她感到很是新奇,有空聚一聚,她报销费用。

“这里的椰子挺好吃的。”她补充道。

想到那条小蓝龙盘在树上摘椰子的情景,我忍不住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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