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晴朗认识我时,我就是那么一个心肠冷硬的丫头。
我结识他时初有名气,他同那些来寻花问柳的人一样讨厌,有了钱便来吃茶听曲唤姑娘,却偏生装出个潇洒侠客样子出来,教人更生讨厌。
那时,我讨厌任何人,连我自己都厌恶,还在乎别人吗。
但阁里的姑娘是喜欢他的,大约因着他小生一样的容貌,又会着那些哄姑娘的道道,连隽娘都和他熟络得很。我却是厌他的,这种披着羊皮的坏狼,最讨厌!
他往我身边凑,我就嫌恶地躲开,我最会装做假意笑脸,却就是不想给他一个好脸色。
他必是察觉到的。
他同我说:“你这丫头,大约是这世上最不好相与的。”
我就怼他:“那你就不必相与了。”
他清朗一笑:“你的善良和对人世美好的向往还深埋在心底。”
我看着他。
他的笑灿若星辰:“我希望领你敞开心扉。”
我少不更事冰封千里,却被他的真诚打动,那时,他逐渐给我的依赖,让我越来越依赖。
他的人和生活越来越像我的向往。
他带我去百灵山,那里鸟儿很多,唱各种各样的歌,他吹不同的口哨,引来很多好看的鸟儿和他和鸣。
他说:“鸟儿是自由的,它们自在飞去任何地方。”
我是那时候感受到他的自在天性的,他对我善良喜欢,引我成长与欢喜,而他那份吸引了我的天性追寻,确也是我终不忍改动的悲恸。
那时我喜穿蓝衣,烟花之地算不合时宜,但他喜欢,他总说,希望把我变得很小很小,小到可以把我放在口袋带走,小到只有他一个人看着我,这世上没有什么能够沾染着我。
我眯着眼看他,他睨着眼捏下我的脸,然后就低头笑开。
一次,我在阁前救了个饿到濒亡的孩子,端了两盘点心与他,我问他:“可有亲人?”
他说:“他逃难而来,唯一的妹妹也走散了。”
我点点头,为他洗净换衣,他便做了阁中一个随行小厮,虽然孱弱惨白,却是眉清目秀的孩子。
我给他名字郁九,他是个可靠的孩子,我始终那么觉着,大约我的为人,太过理想,以致从不愿想现实猜度,只愿凭感觉辨人处事。
萧晴朗还是常来,我喜欢给他哼曲,不用叠加舞蹈,不必委婉娇媚,他说:“随意发挥的婉转轻顿便是最好。”
我似乎只有在他面前才慢慢变作一个有灵有性的人,知道何为嗔何为笑,何为随心本性,还有,何为喜欢。
我的惊慌和用心,都放在他身上。
我不知他对我存了何种心意,也不知他的心意程度多少,我不敢问,所以任时间逝去我都不对未来作何感想。
我喜欢同他去茶楼里听戏折子,我不讨厌世俗生活,那种烟火气,揉着人情冷暖,带着温和轻巧,还有一壶横立的江湖气。萧晴朗给我买唐人,还有花生酥和酪米。他的身世我未曾问过,但是他陪伴我,对我好,我都欢喜且放在心上。
大约我爱他,除了他的澄澈与真诚,更因在他身边的我,才像个那个年纪的少女,才觉着自己幸福纯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