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我》
—樊小纯—
借我一个暮年,
借我碎片,
借我瞻前与顾后,
借我执拗如少年。
借我后天长成的先天,
借我变如不曾改变。
借我素淡的世故和明白的愚,
借我可预知的险。
借我悲怆的磊落,
借我温软的鲁莽和玩笑的庄严。
借我最初与最终的不敢,借我不言而喻的不见。
借我一场秋啊,可你说这已是冬天。
———————————第捌章—————————
by. myself
当韩烈将整个故事写完,夏天也即将过去了。
天气依旧很热,因为前段时间和姚栀间闹得不太愉快,韩烈在公司仿佛更加不受待见了。他越是夹着尾巴做人,就仿佛越是坐实了他玩弄女人的罪名。
这些日子来,韩烈人虽然呆在公司里,却仿佛身处无间地狱。
他受不了有人在他背后戳他的脊梁骨,骂他是同性恋,是变态。
后来实在是忍无可忍,他便索性辞了职,身边这才清静下来。
小说已经完结。韩烈仿佛失去了精神支柱似的,每天无所事事起来,他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无业游民。
在这段颓废的岁月里,他愈加疯狂地抽烟,酗酒,身体就像一朵花终于迎来了腐败的时刻。夜变得更加漫长,韩烈日复一日的失眠,睁着眼睛等待天明。
他蹲在角落里,看阳光穿过玻璃,在地板上刮过,慢慢转变了天色。那个时候他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就这样静静的看着。
偶尔失神。他还以为自己又重新见到了那个人。
那个名叫做亓商的他暗恋多年的男人。年轻的韩烈偷偷为他做了很多事。关注他的微博动态,了解他的所有喜好,并强迫着自己也要爱上,去图书馆做义工,用主机查亓商看过的书,然后自己也要偷偷借来看,甚至是在食堂打饭时偷偷看他的菜色,然后自己也打同样的一份。
那个时候的亓商就和自己小说里的秦时一样,是闪闪发光的神明。大概因为光芒太剩,所以根本就不会再遇到竟会有韩烈这样的同性追求者。
韩烈因此错过了许多。
亓商22岁生日的时候,他交了大学时代的第一个女朋友。肤白貌美,人美声甜。韩烈知道这大概就是亓商最喜欢的那种类型。所以他放弃了。他觉得既然他那么爱他。如果亓商有了心爱的另一半,得到了幸福,他也不该摆出如丧考妣的样子,让人堵心。
可是他们交往还不到2个月的时候,两人就掰了。
当时在公选课上,两人就跟对簿公堂似的,当着老师的面就吵起来了。
原因是课间亓商连收到了几条短信,女孩儿非要看。亓商不愿意,说哪怕是情侣之间也应该保有私人空间。女孩儿顿时就怒了,口不择言地问亓商是不是在外面还养了其它狐狸精,声音大得周围好些人都听见了。亓商那么骄傲的人,怎么能容忍自己受到脚踏两只船这样的污蔑呢!于是两人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嘴的吵开了。
当韩烈在学校贴吧上看到【校草亓商与英语系系花确认分手】这条消息时,一时间百感交集。
于是他重整旗鼓,又再次出现在了亓商身边。
韩烈一直都想不通,为什么在言情小说的世界里,男女主角即使相隔万里,都能奇迹地被命运之神再次联接在一起,而他天天都在亓商身边转,却仿佛存在于两个平行世界似的。
他努力了3年,却没能好好跟他说上一句话。
他的爱意直到亓商毕业离校也没敢让他知道。
在亓商的眼中,韩烈只是一个普通学弟,要说唯一的特别之处,大概在于他每次在学生会总群里发布任务时,第一个出来响应自己的都是那个昵称名韩烈的吧。
亓商那天收拾行囊离校的时候,韩烈险些就逃课出去送他了。但最后他还是咬着牙,忍住了。他就要走了。现在去送又有什么意义呢?无非是徒增烦恼而已,对亓商来说是这样,对自己来说更是这样。
最终他不得不逼着自己放下所有的一切。短短三年,亓商却像是一块肉一样,和他血脉相连。所以你应该能想到,努力将亓商从自己生命中抹去时,韩烈他该有多疼,这就像是在一刀一刀的从他的心头剜肉,最后只剩下记忆残缺的碎片和血流成河。
韩烈以为自己的努力获得了成效,因为在自己离校参加工作后,他再没从谁的口中提到亓商这个名字,也很少想去他,就连偶尔午夜梦,梦中的亓商的脸也是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楚了。他以为亓商终于淡出了他的思想世界,化做了青春乐谱上的最不起眼的一个音符,他终于得以回归到无欲无求的自由的生活。直到后来…在公司楼下的三岔路口被亓商主动开口叫出了名字。
他第一次像是好友一般地坐在他的对面,听亓商喋喋不休的讲自己的事情,还问他的境况。
他只怕这是一场梦。
他故意将自己喝了个酩酊大醉,却又好像没醉。
当他主动将唇覆上亓商的那一刻,他才恍然大悟。什么已经将他忘了,忘得一干二净了,可以开启新生活,再从容的爱上新人,他大胆地邀请他们来自己家里吃饭,甚至还会在小区楼下接吻…但他从未心动过,因此所有的所有这些,全都tm是放狗屁,全部都是他一厢情愿,全部都是他掩人耳目的拙劣的技法而已。
原来,他无时无刻不在想他。
只是自己没有意识到而已。
他只是以为自己成功了而已。
第二天早上,亓商就彻底消失了。就像毕业时那个时候一样,消失地很彻底。
直到某一次年终同学会上,从某个同学那里听到一条关于亓商的噩耗。
韩烈最后飞也似的奔回了家,从各个媒体搜寻关于他的消息。
最终得到的结果无一不像是利刃,将韩烈戳了个千疮百孔。
某高中老师夜跑时被恶人掳走,当警察感到现场时,只见受害人亓某正赤.身.裸.体地躺在水泥板上,经法医证明,确有受到性.侵。后亓某被送至医院治疗,住院期间亓某不堪心理阴影,从医院顶楼跃下,当场身亡。
写下秦时和谭煜飞这个故事就是那个时候决定下来的。
这个故事,就像是一棵吸取回忆的大树,肆意地侵略着韩烈。
他写的故事,有点像是他和亓商的翻版,却又不是。
秦时和亓商有太多的共同点,聪明,帅气,在大学时代都是众星捧月的天之骄子,但同时也跌的最惨。
唯一不同的是,小说故事里,秦时最终被谭煜飞的执着所感化,终于忘记了那段不愉快,勇敢地开始了新的生活,而现实生活中的亓商,他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剩。
天已经黑下来了。
韩烈缓缓爬起身,像是使劲了全部的力气走到了窗前,并推开了它。
楼层好高啊,从下面不断地涌上风来。
但此刻的韩烈一点都不怕。他想象着新闻报道里描写着的亓商站在医院顶楼时的场景。
那个时候,他心里一定是很绝望很无助的吧。但谁也帮不了他。
所以他才能从容的赴死吧。
听说他死的时候,医院那边的樱花开得正好,风儿也不聒噪。
他死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韩烈觉得这不不是什么巧合。
而是亓商故意为之。
韩烈将腿撬上窗台,嘴里念叨着那句歌词:
在那天
宁愿乾旱地死不沾一勺水
逃避酿成眼泪
在那天
连根都要拔起枯干的脑海
期望不想念谁
……
……
十年后
重生的我活得应该比你好
怀念恐怕不必
十年后 人生找到自己栖息的领土
然后开枝散叶繁殖出花与蝶
“但愿来世,我们再无任何瓜葛。”
“但愿来世,你依旧骄傲。”
“但愿来世,你一切安好。”
第二天清晨,当人们在楼下花丛发现韩烈时,他已浑身冰冷。
蔷薇之上,鲜血如红。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