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红酒绿,深夜的霓虹将城市的丑恶掩盖得毫无痕迹,纸醉金迷,繁华人世间的拼搏劳累的人们早已忘了家的方向,随处找一个落脚点发泄自己的欲望,然后自顾自地将这个地方称作归宿。
自私极了。
所以金钟仁把他开的酒吧称作“归宿”,可明明他也是个从没有落脚点的旅人。
南妄“钟仁哥!”
南妄终于请走了吴亦凡张艺兴两尊大佛后心情便是好了不少,每月十五她都会七点她都会准时来“归宿”交货,当然平日里有空当儿也会来看看。
这儿住着南妄唯一算得上亲人的人类。
金钟仁。
他比南妄也大不了几岁,也没有亲人,十几岁时捡到了南妄并收养了她,还和她一同做起了灵魂交易,顺道赚点儿售出回忆梦境的外快,当然这些只对普通人类开放,其他吊炸天的物种两个孤苦无依的人类自然是惹不起的。
金钟仁“怎么样?盗梦者抓到了吗?”
金钟仁随意地坐在吧台旁的高凳上,撇着自己的两条大长腿,歪歪头揉乱了自己金棕色的发丝,眯着眼轻笑的模样在柔软的深红色毛衣映衬下愈发迷人。
摄人心魄。

南妄 “还是老样子,我把来我这转换的灵魂寄存到祭奠森林,盗梦者还没抓到,但是我自有办法。”
南妄叛逆生长的眉头上挑出一个娇俏的幅度,红润的两瓣薄唇少见地咧开缝隙,露出一口银牙。
金钟仁“得得,待会儿你和鹿晗去祭奠森林吧,我去歇一会。”
金钟仁揉着有些惺忪的睡眼,南妄常常嫌弃他把一个人类极有限的人生浪费在了睡眠里,可惜金钟仁也听不进去,只是耍流氓似地搂过她的肩膀,让南妄为他道一句好梦。
南妄 “真是懒人,”
南妄随口嫌弃几句,顿了顿还是听话地轻声:
南妄“好梦。”
然后金钟仁餍足地笑出了声,南妄也搞不懂他一天天怎么就这么开心。
在这黑暗如泼墨般浓郁地迷了人眼睛的世道里,孤苦伶仃孑然一身地活得像首盛唐时期极美的诗。
鹿晗“你哥都走了你还看,抬眼好好瞧一瞧你面前的帅哥不好吗?”
鹿晗声音空灵好听可惜人实在恬不知耻,他一边揶揄着一边用他那双修长白皙的手轻轻搅拌高脚杯里七彩的液体,觥筹交错,好看得惊人。

南妄 “我是看在你和我哥交情深我才对你客气点,咱要点脸好吗?”
南妄对鹿晗也算熟识了,他和金钟仁认识了许多年,自金钟仁开了这家酒吧后变成了这儿的金牌调酒师。
杏眼轻眨,他眼里的星辰万里便好似要泄了出来,小鹿般的澄澈清明,削尖的脸庞不甚凌厉,与经年不见的笑意相得益彰地更多了些许调逗,挺翘的鼻尖带点儿玩味,薄唇微抿,笑意撩人,不知成了多少姑娘的心尖痣,白月光。
如果鹿晗吊儿郎当的嘴脸没有那么快显现出来的话,南妄说不准会勉强动一动心。
鹿晗瘪瘪嘴,好似早就料到了南妄的反应,晃晃酒杯里晶莹剔透的深红色液体,尾音轻佻地转了个弯儿:
鹿晗“啧啧,赏脸一杯我新调的血腥玛丽?”
南妄不是懂酒的人,分辨不出鹿晗口中那些不同的气味味觉,只是觉得刺鼻又辛辣:
南妄“你知道的,我不喝这种烈酒。”
鹿晗 “好嘛,小‘一杯倒’。”
鹿晗自顾自地抿了口方才伸到南妄唇畔的血腥玛丽,深红色的酒渍蹭到了他的嘴角,泛滥出淡淡的痕迹。
他继而转手变出一杯琥珀色的饮料,似酒非酒,香气逼得只喝果酒的南妄满意地抿抿有些许干涩的唇:
鹿晗“这次专门为你调的新配方你一定喜欢。”
南妄“玫瑰吗?”
南妄浅笑安然,嘴角潋滟出惊艳的弧度,似是挑拨,又如无意。
鹿晗“是,我想将它取名为‘且听风吟’。”
鹿晗微微怔愣了几瞬后才是应了声,他猜小南妄大抵会疑惑,便是继续一字一句地解释起来:
鹿晗“我想了很久你到底像什么,后来啊,我才发现……”
鹿晗 “你真是像极了玫瑰味的风。”
玫瑰味的风轻声吟吟,撩人心弦,夺我情谊绵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