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一大早,瓦登街来了特别的客人,穿着硬邦邦的西服,每进到房子里就摘掉绅士帽,我并非闲的,但确实为了一件事而无事可做,所以才站在前廊,这样一来,不得不看。
白日很快过去,太阳落入平地时我就离开了房子,穿过干净的街道,来到贝姆街1号,拐进一条开阔的大道。
红色的THE POST OFFICE ,透明的 DOOR和 WINDOWS.
我需要取一封信,来自波士顿,寄信人是我的叔叔。
返程的路线重复,我和往常一样特地路过221,然后停在门牌号旁,这幢白色小洋房,大理石台阶,白色小栅栏,我的梦想。
今天的新客人已经住进这里了,灯光黄色地填满花玻璃,我还能听到电视播放的声音。
现在已经不早了,或许圆月已经澄黄的当头,可谁在乎呢?这预兆着我的梦想需要搬家,太沮丧了,我不得不再寻找另一个漂亮的房子。
这时,一个年轻小伙儿闯入我有些悲伤的视线里,白色背心黑色短裤,黄白色的胳膊推开白色房门,可爱的脚底踩过大理石台阶,柔弱的两条细腿停在白色小栅栏旁。
他走到我的面前,笑意直达眼底。有那么一瞬间,我的蓝色的心脏停止跳动。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干净的声音,清亮的眼睛,发光的脸蛋,男孩儿揉了揉后脑勺,笑得有些害羞。
“我叫田柾国,今天刚搬来。”
“啊,沒有,我只是路过。”
撬开了我的脑袋,滚烫地如熔浆的血流了出来,我在泡岩浆。
“哦。你是取信吗?”
金莱昂要死了。不能这样烫死,我必须清醒得来一桶冰水浇头。
还好我没有流鼻血,为这样的男孩流鼻血没关系,但是学校里值得流鼻血的男孩儿太多了,我权衡利弊了一下,觉得还是让我的心脏继续蓝色,变得正常点也行。
在脑子里跑偏的东西只用了几秒,我回答道。
“是,是我的叔叔。”我顿住,扬起一个友善的笑容说,
“你以后的新邻居,金莱昂。”
我们理所应当的握了手,这是非常简单的意思,打个照片,请多指教等等。
然而松开之际,不知是谁刻意停留,两个人的食指挨住激起电流,不止我觉得,男孩儿错愕的表情也暴露出来这一事实。
触电的神经是否类似于麻痹人大脑的液体,我想不仅只有喝醉了的人才会挽留,触电的人也会回头。
两双年轻的眼睛在黑夜里,闪着躁动的水光,羞涩的手背刻意地轻碰。
“嘿,我对这里不是很熟,或许你可以带我参观一下吗?”田柾国别扭地补充道。
“骑着单车,因为是在夏天。”
现在顶着醉酒的脑袋根本无法思考,我能记得就是把信给了金泰亨至于我到底怎么回家的完全忘了,但我真的是滴酒未沾。
即使脸蛋发红,神志不清。
穿着蓝白格纹睡衣,褐色头发的男孩儿拉着我坐到床上,面对着面,然后低头边拆信边抱怨。
“莱昂,我等你好久了。”
“有吗?”
“你不会偷看了吧?”金泰亨狐疑地看了我一眼,检查地信封,警告道。
“如果你现在坦白才来得及。”
“去你的。”我扒拉一把他的脑袋,将刚才的心虚掠过。
金泰亨显得很高兴,他或许是检查一番发现金莱昂沒有偷看,所以他不打算直接读信。
“莱昂,今天我出去碰见一个警察,他叫住我问认不认识德森.班德尔。”
我兴致缺缺地回了句,然后问:“那他是不是问你有没有看到一头白尾巴的猪?”
“当然,但重点不在这。”金泰亨拍了拍我的肩膀试图引起我的兴趣,因此嗓门也有些大。
“这绝对是一条爆炸性新闻。”
班德尔先生宝贝一只猪,还取了名字,这只猪很调皮,两天三头跑丢这很正常,我觉得这没什么好爆炸的,除非它死了。
接下来,我听见金泰亨说。
“佩奇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