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垚毕业时,林薇可以正常行走,出了院,林朗却迟迟未归。
其间,林薇一直将路垚当作自己的私有物。
那是除了哥哥,她在这国家,仅认识唯一一个。
如一只不安的小兽,死命扒拉着主人的衣物,试图寻找温暖与安全感。
路垚毕业后,准备回国,她便选择跟着他。
飞机在蓝天划破,轰鸣声震耳,落于地面。
林薇并未回北平,而是陪着路垚到了上海。
法租界,她本有一栋房产,是十八岁时父亲送的,那时,北平最瞩目的小姑娘,闹着想来上海。
家人的溺爱总是无底线的,林家,注定了林薇的性格不讨喜,但她的光芒又刺眼夺目,使人无法生厌。
许是因为向来被捧在手心,一贯直言不讳。
她并未去那栋房子,反而拉着路垚在法租界一栋公寓兴致冲冲地合租了。
当然,房租却是北平那边寄来直接给房东的。
当路垚在沙逊银行找到工作时,拿到的第一笔工资,便是带林薇去了旗袍店。
“听朗哥说,薇薇穿惯了旗袍,国外时,我给薇薇买的都是洋装,到了上海,又一开始没钱给薇薇买,如今,可要好好给薇薇定制一套。”
身姿高挺的青年低头笑着,颇为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却被女孩抱了满怀。
“谢谢三土。”
“你我之间,哪说得上什么谢字啊。”路垚屈起食指敲了下林薇的头,控制好了力道,林薇也感受不到疼。
林薇只一眼,便看上了件红色旗袍,底为白,大面积的桃花晕染,极艳的色彩,唯一让路垚不满意的是,那旗袍开叉到了大腿。
“薇薇,换一件好不好,那太露了~”高了林薇两个头的路垚此时委委屈屈地抱着林薇,弯了腰,将脑袋埋在林薇脖颈蹭着。
林薇却兀自让掌柜取了旗袍,轻轻推了推路垚。
“别撒娇,你不是没见过我旗袍样子吗?今儿就让你见识见识北平红玫瑰的风采。”
当林薇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路垚眼底的惊艳是无法掩盖的。
林薇面容,一直是清丽的先前,路垚对林薇玫瑰之称理解不过是温室里极其娇养,若让他选择花来描述林薇,当是清纯栀子,当是清绝蔷薇,当是盛放之昙。
可当林薇换上旗袍,却是一举一动都带了股风情,却不沾俗气不显风流,眼波流转顾盼生辉,浑身带着股极其圣洁的媚。
此时,路垚眼中便只剩林薇一人了。
他总算知道,林薇为何,是整个北平手心上的红玫瑰了。
自小跟着母亲穿旗袍,将近二十年,她已将旗袍的风情穿到了骨子里。
她当是为祸一方的妖妃,路垚也甘愿当那昏君。
那名门世家骨子里的贵气,又将所有令人起欲念的媚剔除,只剩下极其虔诚的思想。
那是属于林薇也最独特魅力。
她许是上帝的宠儿,光是站在那,都觉着,是上帝的使者降临人间。
当林薇陪着路垚去梵蒂冈的教堂时,这份感觉尤外明显。
终是没有轮到路垚付钱,门口便走入了两位军人,其中一位站到林薇身后一侧一位为林薇付了钱。
“你的工资还是好好留着自己用吧,我哪要你来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