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降了雪。
我对冬天无感,但我十分讨厌降雪的天气,这让我在行动时极其不方便,雪水和地面混成的泥泞会沾满我的鞋子,弄脏我的裤腿,路面冷硬的冰块会让我打滑摔跤,血迹在雪地上毫无规律的蔓延会影响美感。尤其是这样暴风雪的天气,我都没有办法在户外完成我的艺术品。
我拿刮胡刀的小刀片悄无声息地抹了目标人物的脖子,将他的尸体放在提前刻好图案的位置,看着他的血慢慢地从细长的伤口流出,一点一点填满地上的凹痕,开出一多妖艳的红色的大丽花。我拿出相机找好位置拍了一张照片之后就转身离去。
很奇怪,他今天居然没有给我使绊子。
他是我的死对头。其实一开始并不是这个样子,是他自己单方面宣布我们是敌人,单方面想要干掉我。
我们在同一个杀手组织。我榜上第一,他第二。每一次排名刷新他都紧紧跟在我的后面。他很不爽,他想要超过我,杀掉我,然后彻底取代我。他总是穿一身骚包的粉色西装,无论是白天黑夜都十分的扎眼。他还挑食,总是把盘子里的青椒和木耳挑进旁边后辈的盘子里,爱逛街,还涂黑色的指甲油,每天都拿着一个嫩绿色的小手包,整个人娘们唧唧的,一点都不像个杀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一天,每一次任务里,他都不停地给我惹麻烦。放在鞋子里的图钉,钉在窗户上的糊满血的人脸,卫生间地上的沐浴露,路上的车祸,楼道里爆炸的灭火器,还有突然飞过来的刀子。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居然妄图用这种小把戏杀掉我,简直愚蠢。
我们也真刀真枪地杀过一回。我当时在读书,我手上拿着斯图尔特的《死神大亨》,这是我从一个目标家里的书架角落里拿出来的,书页已经泛了黄,我翻书时都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它就碎掉了。他从窗户翻进来,拿铁丝勒住我的脖子,我拿起桌子上的烟灰缸敲破了他的头。我们扭打在一起,《死神大亨》被撕成了碎片,我们踢翻了桌子,砸了我最心爱的留声机,差点毁了我存放艺术品照片的相册,我真想杀了他。但最后我们都精疲力竭地松了手。他靠在墙上,从兜里拿出手绢擦拭头上的血,掸了掸衣服上的烟灰。
“你弄脏了我的衣服,我要杀了你。”
我弯着腰去捡地上掉落的东西,背对着他翻了个白眼儿,居然还有力气吼我,弄坏我这么多东西我还什么都没说呢。我转身给他扔了一瓶水。
“知道了,这话你说了很多遍了。”
“你弄脏了我的衣服。”
“我赔你。”
“三万,明天打到我卡上。”
“滚。”
这样的事发生过很多次,书房里,客厅里,厨房里,卧室里,我的家具换了一批又一批,还要额外付他衣服的钱,三万三万的款不知道打出去了多少。我怀疑他就是想讹我,可恶。
他也救过我的。我在执行任务的路上遇到了截杀。这没什么稀奇的,有人花钱买你杀人,也会有人花钱买你的命。他们人多势众,我狼狈地在废弃的厂房里穿来穿去躲避子弹,身上已经有了好几处擦伤,真够丢人。我用光了最后一发子弹,如果肉搏,他们则占尽了上风。我想,完了,这回我要给他让位置了。然后他就来了,只身一人,背着两把冲锋枪,我抽根烟的功夫就干倒了所有人。要不是他仍旧穿着骚包的粉西装,他简直酷毙了。
“不要感谢我。”
他说这话的时候拽得一批,让我有一种我应该对他感恩戴德磕头道谢的感觉。我心想,我可没有想要感谢你,少自作多情了。
“我可不想让除了我以外的人杀了你。”
我们就这么一直斗,一刻也没有消停过。除了今天。
我就这么无聊地走在街上,暴风已经过去了,雪铺了厚厚一层,将要盖过我的脚踝。“幸好我穿了皮靴。”我嘟囔了一句,周围没有人,没有人听我讲话。有人的时候也不会有人听我讲话,我们都是杀手,我们都是冷血动物,没有朋友,有的甚至也没有亲人。我断断续续抽掉了一包烟,每一次杀人我都要抽掉一包烟,以此来掩盖我身上难闻的血腥味,以免吓到地铁里扎辫子的小女孩。
我慢慢地溜达着,一直走到家门口也无事发生。钥匙插进锁孔里发出“咔哒”一声。
“他不会死掉了吧?”
“要是这样也太可惜了。”
我脱下厚重的冬衣,慢吞吞地洗了个澡,换上商场女售货员推荐的恐龙睡衣,躺下瞥见床头的日历才想起来今天是我的生日。妈妈已经有一年多没有打电话来。
我关了灯陷在黑暗里昏昏欲睡,门铃声又将我惊醒。
“哈!来了。”
我暗自兴奋,除了他没人知道我的地址,希望不是哪个走错了的倒霉蛋。
我打开门,空空荡荡的,只有一个小蛋糕孤零零地放在门口。是我常去的那家“小微笑”,我喜欢这个名字,他们家的包装盒上还有一个大大的很丑的笑脸,我问过店家,是他的小女儿画的。
我打开盒子,是个奶油蛋糕,上面还围着一圈切得丑不拉几的火龙果,摆得也不够整齐。旁边的“生日快乐”也丑极了。
还掉落了一张贺卡。
“我自己做的,爱吃不吃。”
嘁,拽逼。这次会是什么,蛋糕里藏针吗,会是毒药吗?我拿起刀子准备切下去,又想到这是我一个人的蛋糕,我用不着和谁分享,直接拿起叉子送进嘴里,直到最后托盘上的奶油都被我刮得一干二净。
我没有去刷牙,我静静地躺在床上。
没有针,也没有毒药。
只有我想一直留住的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