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说的什么话!”李堂着了急,“您毕竟身份不同,万一……”
“找个当过屠户或者杀过军马的来撬,遮住脸不让他知道我是谁,只说是个伤兵,让他全力试试,出了问题也不怪他。”我说这段话差不多用完了最后的力气,“不用再……劝了,还是说……你们有更好的办法?”
众人又嗡嗡议论了一阵,我意识开始有点飘忽,清醒的最后一幕是何顺跑去找人的背影,疲倦的眼皮一相遇,胡乱的思绪就涌了上来。
邓鸢真笨啊,我想道,我这边拖延着让她用“雨丝”偷袭都差点失手,真是个蹩脚的杀手。
“雨丝”我用得很好,但不是很喜欢用,因为“雨丝”割喉太难看,人身首分离那场面……想起来有点恶心。不是所有杀手都“杀人不眨眼”,我很不愿看残肢断臂人头滚滚的那种场景,也尽量一刀穿心不去开肠破肚,倒胃口。
人们都管我叫锦衣无常,不只是因为出手必杀,还因为我杀人往往不会把场面弄得狼藉一片,除了留尸体在那里,现场干净整齐得就像无常引魂。
我倒想起来封敬轩为什么说王伯说我喜欢吃鱼干了,还真不是王伯告诉他的,我在家不吃这样的零食。
我第一次抄家灭门在京城,那时还不过是个缇骑,与柳烁共事,谁知他看着平平常常的一个人竟然有卸人四肢的癖好,等我从后院处决了那侍郎和他长子出来,前院已经一片狼藉,残肢断臂尸山血海……我当场脸色就很难看了,回了别院两天都吃不下饭,王伯也不知托谁告诉了封敬轩,第二天他出宫回家,进门见我第一句就是:“怎么不好好吃饭了?”
年少的时候嘴硬,不肯承认自己见血腥场面倒了胃口,只好随口编了句:“天天就这些东西吃腻了。”
他笑了,“出去玩几天?换换口味。”
从小到大我从没提过什么要求,更别说什么吃喝玩乐之类的无理要求,但封敬轩似乎惋惜于我的不会享受,挺愿意让我不时耍耍小性子。
我不置可否,封敬轩倒是下定决心出去游玩了,当天傍晚就拉我打点行装,第二天一早出门,只带了个赶车拿行李的粗使仆人,都换下锦袍穿上平常人家的衣服,也算是“微服出巡”了。
一路走得不紧不慢,但凡有好玩热闹的地方他一定要叫停下来看看,到一个小县城赶上市集,他就拉上不情不愿的我下了车逛起来。
有个小摊子摆在我们下车的那个路口,都是竹木的簪子之类的小玩意儿,我看看市集里的人山人海:“义父,前面不好挤,还是别去了……”
“出门在外就叫兄长吧,”他从那摊子上拾起来个竹簪子,“免得麻烦——你看这个挺好看。”说着就把那竹簪子往我头上一插,我没躲及,伸手去拔,他又抢先拔了:“不好不好,像个卖身葬父的草标,我还好好活着呢。”
作者叨叨:这几天忙,这几章也都比较长,就断开更啦,每更正文都是一千字以上哈,也不算水,在看的诸位给点反馈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