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十七分,便利店的暖光把街道的冷雾烫出个洞。我第三次踮脚够最上层货架的全麦面包时,身后伸来只骨节分明的手,指尖轻轻勾住包装袋边缘,把那袋快临期的面包稳稳放在我购物篮里。
“又没吃晚饭?”
声音比冷藏柜的嗡鸣还低,带着点没睡醒的沙哑。我抬头撞进马嘉祺的眼睛,他没戴口罩,额前碎发沾着点夜露,黑色卫衣领口别着枚银色小别针——上次我在这家店丢了别针,回去找时只剩空货架,原来被他捡了。
“加班。”我把面包往篮底按了按,有点心虚。上次也是这么说,其实是躲在家里看他的舞台回放,看到凌晨饿到不得不出门。
他的购物篮里只有瓶常温牛奶和两包薄荷糖,和我第一次见他时一模一样。那天是暴雨夜,我抱着湿透的文件冲进便利店,撞得他手里的牛奶洒了半瓶。他没生气,反而把没洒的那半递我,说“文件湿了更麻烦”,自己转身又拿了一瓶。
后来我总在深夜碰到他。有时他靠在窗边看手机,屏幕亮着乐谱;有时在微波区等热包子,指尖跟着墙上时钟的滴答声轻点;有次我忘带钱包,他默默帮我付了关东煮的钱,说“下次碰到再还就好”,可下次见面,他先提的却是“你上次说的那个乐队,新专辑不错”。
我渐渐摸清他的规律:每周三、五凌晨会来,每次停留不超过二十分钟,除非遇到我这种总出小状况的顾客。比如今天,我付完钱才发现伞落在公司,正对着玻璃门外的雨发愁,他已经把自己的黑伞递过来。
“你怎么办?”
“我开车了。”他指了指窗外停着的黑色轿车,车灯像两颗温吞的星星,“明天这个点,我来拿伞。”
我攥着伞柄走在雨里,回头看便利店时,正好看见他拿起我落下的笔——刚才算账时不小心掉在收银台,笔帽上还贴着我画的小太阳贴纸。他对着那张贴纸笑了笑,然后把笔放进自己口袋。
第二天我提前十分钟到便利店,却没看到他。冷藏柜前站着个穿校服的小姑娘,手里拿着和他上次一样的牛奶,嘴里念叨“马嘉祺哥哥今天怎么没来”。我心里咯噔一下,才想起昨天是周五,今天是周六。
正准备走,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等很久了?”
马嘉祺穿着件白色衬衫,袖口卷到小臂,手里拿着两支草莓味的雪糕。“昨天看你购物篮里有草莓酱,猜你喜欢这个口味。”他把其中一支递给我,包装纸被他捏得有点皱,“刚录完东西,来晚了。”
雪糕化得快,甜腻的汁水沾在指尖。我咬着雪糕问他:“你总来这边,是住附近吗?”
“之前是,下周要搬去工作室那边。”他舔了舔嘴角的雪糕,眼神往窗外飘了飘,“以后可能没法常来这家店了。”
我心里像被雪糕冻了下,说不出话。他忽然从口袋里掏出支笔,是我昨天落下的那支,笔帽上的小太阳旁边,多了个用黑色马克笔画的小月亮。
“交换吧。”他把笔塞给我,又从钱包里拿出枚银色别针——是我上次丢的那枚,“我用别针,换你这支笔。”
便利店的钟敲了两下,暖光落在我们交握的手上。我忽然想起第一次见他时,他递过来的那半瓶牛奶,也是这样温温的,刚好能熨帖心里的褶皱。
后来我再也没在凌晨的便利店里见过马嘉祺,但每次路过那家店,都会买一袋全麦面包、一瓶常温牛奶,有时还会带支草莓味的雪糕。笔帽上的太阳和月亮靠在一起,别针别在我的工作证上,每次加班到深夜,看到它们,就像看到那个凌晨一点十七分,有人轻轻帮我够到了货架最上层的面包,也轻轻走进了我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