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明廷还加强了对来往边关的审查,敕辽东、大同、宣府、永平总兵官,今天气己寒,宜善抚军士,勿令失所。但无敕旨及勘合文书,并勿擅放出境。从此记载可以看出,朱高炽极为强调明廷边防的防御性。
朱高炽放弃主动出击蒙古的策略,以积极经营与蒙古关系的策略代之。朱棣以武功夺天下,与蒙古各部建立朝贡活动的同时,亦积极出击蒙古部落。然而经过数次北征蒙古,明廷内部亦出现危机。在此背景下,朱高炽放弃主动出击蒙古的策略,代以派遣使节出使蒙古表示“悉宥其罪”的积极经营之策。朱高炽将明蒙间的朝贡活动与互市活动置于严密地监控之下。尽管朱高炽积极经营与蒙古间的关系,继续推行朝贡活动;但是对蒙古使团与卖马贸易的严格监管始终未曾放弃。对蒙古贡使的护送制,与蒙古马市贸易紧急措施的准备无一不证明朱高炽的策略。
军事调整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八月十五日朱高炽即位后,便开始对北部边防的军事将领进行调整。朱高炽首先对五军都督府与一部分都指挥使司的人选进行安排。八月十七日,朱高炽又“命武安侯郑亨等四人俱充总兵官,亨镇守大同;保定侯孟瑛镇交阯;襄城伯李隆镇山海;武进伯朱荣镇辽东。”设置的四个总兵官中,涉及北边的有三个,即大同、山海与辽东。朱高炽在位期间便安排了六个总兵官。加上甘肃总兵官费瓛,明廷北部便总共有七个总兵官。朱高炽对待北部七个军镇的总兵官与内地颇为不同。其中最为突出的一点便是,明廷给其中一位总兵官发出命令之时,亦同时给其他几位总兵官发出相同内容的命令,此实际上显示的是朱高炽对北边军镇一体重视的特点。
经济
迁民屯田
朱高炽监国期间大力推行其父皇的“垦荒归己”的奖励垦荒政策,使这项政策前后贯彻七十年之久。同时也继续其父祖的设置屯田的政策。永乐十二年,朱高炽第二次监国时,安置了山西等地2000多户流民到隆庆州进行屯种,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再发展。
减免贡赋
朱高炽最关心的是他父亲耗费巨大的种种计划所引起的黎民百姓的财政困境。在他短暂的统治时期,他颁布了几道诏令,取消皇帝征用木材和金银等商品的做法,代之以一种公平购买的制度。他还免除受自然灾害的人的田赋,并供给他们免费粮食和其他救济物品。特别使他苦恼的是人民的频繁逃亡,这种情况是农民无力付税和应付各种征用引起的——这是朱棣统治晚期的一个严重问题。流浪在永乐晚期使国家丧失大量收入。同年二月,朱高炽专门颁布一份诏令,要逃亡者重返故里,答应免除他们所欠的税,在他们所在地登记后另外还免除两年同样的税和劳役。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