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八十》:『天顺元年七月』○壬午,复以故广平候袁容庶子瑄袭封广平候,富阳候李茂芳子舆袭封富阳伯,安顺候薛贵侄忠袭封安顺伯,成山候王通子琮袭封成山伯,保定候孟瑛子俊袭封保定伯,容等先以罪削爵,子孙不得袭已久,至是忠国公石亨等为之言于上,故于诏条复之。(天顺元年的七月壬午的公历日期是1457年8月10日)
22.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二》:『正统元年九月』○丙午,初永平公主禄米一千石,支米三百石、麦七百石,至是请米麦中半兼支,从之。(可知永平为公主时最初的俸禄为一千石,米三百石,麦七百石,如今公主请求米、麦对半分〔即原文中的“米麦中半兼支”〕,所以永平大长公主如今的岁禄仍为一千石,米、麦各五百石)
23. 《名山藏卷之二十·典谟记二十》:『正德二年』闰正月,以故永平大长公主府第为酒醋面局。
24.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二》:『正德二年闰正月丙午』○夺故永平大长公主府第为酒醋面局。外厂署局事太监周魁奏内府衙门凡柴薪、草束、竹木等顷俱有,外厂堆积以防风火,而本局地方窄小,堆积草束逼近内供用库、织染局,虑有不虞。上命即立外厂,魁等乃访求主第,因匿主名,但谓其居为长陵卫指挥李庆故赐宅,今已废矣。主孙李梅上疏历陈祖让,洪武中选任仪宾,永乐初,以功授驸马都尉,加封富阳侯,乃赐今府第。御赐大长公主遗像及凤床、班剑等物俱在焉,本局以为废宅而献之,实妄也。下工部议魁等筑造外厂公务,而梅所陈乃实情,未敢定议,上命工部给与价银一千二百两。(正德二年的闰正月丙午的公历日期是1507年2月13日)
25. 《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皇极典帝纪部之24·帝纪部汇考一百四十七·明十五·武宗本纪一》:『正德二年』闰正月,以故永平大长公主府第为酒醋面局。
26. 《弇山堂别集·卷九十四》:『正德二年』夺故永平大长公主第为酒醋面局,外厂时署局事太监请之也。魁等访得其第,匿以为指挥李庆故赐宅,今已废矣。公主孙梅具其事,且言公主遗像及鳯床、班剑等物皆在,诏给价银一千二百两。
27.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七》:『正统五年五月癸卯』○永平大长公主令家人诣蔚州买松木千余,至卢沟桥,奏乞免抽分,上以旧制不允。(正统五年的五月癸卯的公历日期是1440年6月1日)
29. 《太宗至孝文皇帝实录卷六十九》:『永乐五年七月』○乙卯,皇后徐氏崩。(永乐五年的七月乙卯的公历日期是1407年8月6日)
30. 《太宗至孝文皇帝实录卷六十九》:『永乐五年七月丙辰』遣中官以大行皇后讣告赵王高燧及永安公主、永平公主,并召赴京,遣人讣告各王府。(永平公主一直居住在北京,永乐五年的七月丙辰的公历日期是140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