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好几万年前。几万?我记不清了。
那时,风神家族在梦大陆诸天神的品阶中排在最低。由于风是拴不住的缘故吧,风王辖下的领土也时常需要迁徙。时任风王风流携着他的三千佳丽和一众儿女,搬迁到了当时的沙漠之神——鄯干王漠丹的领空,也就是西部大沙漠高空的云层中。
我是作为风王当时最小的嫡出女儿——五公主风吾怜,随父王一起来到大沙漠的。
说起父王的名字,你可能会想入非非地一笑。其实,风神家族一向与水精灵交好,父王那一辈的名字就是序的“水”字部。只不过,父王喜爱流连于花前柳下,后宫也是环肥燕瘦,莺燕参差。渐渐地,梦大陆上的人便称好色者曰“风流”。
好啦,还是说说我吧。
我是父王顶小的女儿,也是他顶顶疼爱的女儿。父王总夸我单纯可爱又聪慧伶俐,我活泼到甚至有点儿跳脱的性格虽偶尔会把父王气得吹起蓬蓬的大胡子,但更多时候,还是把他逗得大乐开怀,搂着我“咯咯”笑个不住。
是的,我十分活泼好动,我是一道真正的风。
清晨,我披上朝霞织作的霓裳,从极西的天际出发,踏着疾速奔涌的气浪,在一望无垠的大沙漠间飞驰。我一忽儿高,一忽儿低,广袖鼓荡起细碎的沙粒,纷纷地扬上高空,给湛蓝的天幕涂抹出一片灿烂的金黄;我把沙丘推平,又在平地上堆起数座沙丘,聆听沙洞里小金鼹的惊叫。
我一路向东,飞越高耸入云的天峻山,盘旋在东边辽阔的沃野——春露平原。我摇动仙子森林繁茂的枝叶,悄悄地吓那些躲在叶片后的小仙孩儿一跳;我拍起飘花江里雪白的浪花,托起一尾尾银亮的鱼儿,圆它们一个飞翔的梦;我穿梭在黄金城纵横的街巷,掀开一个星象术师压得低低的深蓝色斗篷,拂掉两个铁匠额角豆大的汗珠……
我又转向南方湿热的密林,跟花妖牵手嬉戏;然后朝着北方驰骋,在漠北的极寒之地碰见几个哥哥们,和簇拥着他们的风精灵一起,卷起猎猎的朔风,把飞舞的雪花扑在长毛的猛犸兽人身上;偶尔我也偷偷溜去西北角一转,衣角“嗖”地擦过魔域荒岭禁区的边缘……直到丹红的夕阳像一枚熟透的果子一样落入西山,我才踩着绚烂的晚霞,拖着一身疲惫冲进了王宫金碧辉煌的大门。
这样的游戏固然好玩,玩个几千年也就腻了味儿。
也就是在这个百无聊赖的日子里,大沙漠来了一群新的客人。
哦不,他们很快就是新的主人了——这是一帮棕褐色皮肤的人类,男人头上裹着厚厚的巾子,女人脸上戴着长长的面纱;他们在一个毛胡子大叔的带领下,从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开辟出一块水草丰饶的绿洲,在那里建立起了属于他们的国度。塔兀玛·拜玻——也就是那个毛胡子大叔,他们的首领——登基成为国王,王国以他的名字“塔兀玛”命名,人称“塔国”。
甫一登上王座,塔兀玛就率领他的子民,以最诚挚、最谦恭的态度,奉上最珍贵、最稀有的牺牲果浆、瑶樽琼符,来祭祀天帝。香火缭绕,百日不绝。天帝感其诚意,遂降下祝福,赐予塔国王族数倍于常人的寿命。塔国也在天祝的庇佑下蓬蓬勃勃兴盛起来,不过十年之间,就引得大沙漠边缘一串儿国家前来朝拜或建交,一些蕞尔小国也心甘情愿作为塔国的附庸,零零星星地诞生在了大沙漠里。
塔兀玛王后早丧,留下三个儿子——长子尔鞑,次子磊曼,三子俚麦仑,三子皆已成婚;国王还有几个女儿,都是他的后宫妃子所出。
这些消息都是那些满世界乱跑的小风精灵捎给我的。作为天神一族,我自小就被父王教导:不要与凡人太亲近。因此,即便是在梦大陆东部有“人类仙都”之称的黄金城玩耍时,我也从未在人类面前显露过自己的真容。
但今天,我想去塔国瞧瞧。
卷走一套服饰店后院挂着的裙衫对我来说不是什么难事。悄悄换好衣装,我踏上了塔国市集的街道。啊!这儿可真是一片繁华!街道两旁的商铺鳞次栉比,挑担推车的小贩穿梭在拥挤的巷子间。卖布的,煅铁的,捏糖串儿的,耍傀儡戏的……种种或悠长或急促的吆喝声贯穿街头巷尾,整个市集都笼上了一层浓浓的烟火味。
我从来没有感受过这种尘世里的烟火气息!我被深深地迷住了,双脚踩着舞步,在市集里翩然旋转,一切的一切都晃得我眼花缭乱。
不断有尖促的口哨声飞入我的耳中,对,是冲我来的。然后我看到了许多道灼灼的目光。——我已经有十六七岁姑娘的容颜,心里头多少也晓得了些事儿,这一道道野性的目光逼视着我,弄得我很不舒服。
一个男人走上前来,朝我摊开他的两手:“小姑娘,你很美丽,天边最最绚烂的云霞也比不上你。来,跟我们一起共度欢乐的时光吧!”
“不要!”我摇摇头,抗拒地往后退去。一群男人跟着围拢上来,堵住了我的去路。
几个老太婆挽着她们的女儿或孙女,在人圈外对我指指点点。
我感到很愤怒,掌心隐隐聚起了两团气流——人类,果然都这么……
“嘿!干什么?都给她让开——”
一道粗犷中绕着一丝磁性的男中音远远响起,紧接着,背后“喀哒喀哒”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人群自动分开一条道,一个男子大步走近,腰间佩刀抽出刀鞘半截,在阳光下泛着亮晃晃的金光。他步子很快,而且没有转头,只把一个高大的背影对着我。
男人摊着手,嬉皮笑脸地晃着步子颠来:“磊曼殿下,尊贵的二王子,您是要把这个美人儿带回您的府邸,做您的小王妃吗?”
下一秒,男人就呼嚎着趴在了地上。磊曼蹲下身去,拿一根指头戳着他的脑袋:“格斯勒,下次再让我撞见,你就真的可以尝尝埋进沙丘里的滋味了。”像是开玩笑般的话语,却极有威慑力。
人群里激起一阵哄笑。
格斯勒手脚并用地爬起来,抹着脑门上“噌噌”冒出的冷汗,边僵硬地扯扯嘴角,边点头哈腰地说:“您放心,您放心,绝不会再让您撞见——哦不不不,绝不会再有下次了……”他倒着脚步退出人圈,一溜烟跑没影儿了。
磊曼站起来,朝周围扫了一眼,人群也“轰”地一声作鸟兽散。
磊曼转过身,我看清了他的脸: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比周围塔国人的要稍稍浅一点儿;他的五官英俊疏朗,不像东部书生那般唇红齿白、秀逸文弱,而是集刀凿斧刻般的棱角分明与浑然天成般的磅礴大气于一体,尤其是那双斜飞入鬓的浓黑剑眉,梢头的眉毛微微外挑,似公牛一对尖锐锋利的犄角,张扬着青年的热血与疏狂;一双温润的栗色眸子深处,闪亮着一两星明亮的琥珀色微光,那是一种自然流淌的——
名为“坚毅”的光芒。
“小妹妹,你怎么不戴面纱?”他问我。
我的脸颊倏地一烧,环顾四周,这才发现市集上的女人无论老少都戴着一方面纱,只有自己……我赶紧用手掌捂住了光秃秃的脸。
“不过,”他脸上的笑容很真诚,“你的确非常漂亮。”
我从指缝中偷偷抬眼看他,他也用眼睛看着我。
“你不像是塔国姑娘。是哪里人?我送你回家。”
“我不是人。”我松开手,脚底卷起一股疾风,在众目睽睽下,托着自己飞上了广袤的苍穹,“我是风神家族的五公主,风吾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