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个下午宋亚轩都待在刘耀文这里。讲真的,他挺贪恋这种感觉的,轻松自在还有个顶温柔的人能一起说说话。说来也可怜,他把回忆翻了个遍才察觉到自己真的很少有这样悠闲惬意的时光。
临傍晚,刘耀文非要拉着宋亚轩去江边走走,路上还停下来买了两串冰糖葫芦。两个极高挑的帅哥一人攥一大串小孩子爱吃的玩意儿没觉得突兀。
仲秋的风还是有些凉的,但江水是温的,流过指尖时像抚摸着无瑕的月一般,也像是在心室里铺上天鹅绒。
因为温差较大,所以勾勒在天边的晚霞才这般耀眼,霞光星星点点地洒在江面,会有小水泡从水底钻出来,“嘭”地,又炸掉,溅落的水雾又重新融进江水。
刘耀文舒服地眯着眼睛面朝江,精致的面容被橙红色的夕阳映泛着温柔,“轩哥,这里是不是很美”浓密的睫毛像蝴蝶的翅膀一样闪了闪,“以前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总是一个人到这里来。”
“特别美”可宋亚轩的眼睛里压根不是什么泛滥的江面,是刘耀文称得上完美的侧脸。说白了,他对这种心情不好来看江水的行为多少有些不理解,甚至有些唾弃,觉得幼稚。
看得到吃不着的滋味实在不好受,他也不想听刘耀文抒情,索性找了个借口先离开了,把刘耀文一个人留在了江边。
其实也怪不得宋亚轩,从爬山到看江,他都不喜欢,准确来说是不习惯。他的天性就是适合流连在灯红酒绿的场合,就是应该生活在纸醉金迷的日子,刘耀文过于美好了,看得出丁程鑫把他保护得很好。
的确,当初宋亚轩走后丁程鑫就飞回了重庆,像亲哥哥一样照顾着刘耀文,后来因为想让刘耀文摆脱他的父母,让他安安稳稳地读书,更是直接把他带到了广州亲自照看。在丁程鑫的陪护下,刘耀文的少年时代绝对称得上美好。
可宋亚轩不同,那时他刚到美国,人生地不熟的,天天摩挲着耀白的小狼项链,偏偏宋母对他还严厉得很,按着宋氏继承人的标准培养,逼他弹钢琴,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功课不能有一点马虎,否则一尺有余的戒尺就会落到他白白嫩嫩的手心。他那时很乖。
是一年冬天,窗外洁净得像童话世界,地上的雪积了半掌。别墅里严厉的呵斥声和戒尺落在皮肤上的清脆的声音于此格格不入。
“这是第几次了!经济学的老师又向我反应你不专心听讲”宋母在身上穿着件裸色的大衣,眉眼生的好看,只是现在里面夹着的都是愤怒,鲜红的嘴唇在现在看来异常恐怖,“对,项链是吧!”说着就把手伸进宋亚轩单薄的低领毛衣,指甲上的水钻把皮肤划出了血印子。
“还给我!”宋亚看着因她用力过大直接挣断的链条,猩红了眼,伸手就去抢。可他毕竟还不到十岁,身子又单薄,根本夺不过来。
宋母把那条平平无奇的项链垂在眼前,“你倒当真敢为了条项链就与我起争执”语罢,笑得如同恶鬼,猛得推开窗户,将那条断了的项链扔了出去,扔在了皑皑的白雪上,快步走出了宋亚轩的房间,“嘭”地一声关上了房门。
宋亚轩跪在地上,眼泪一滴一滴地砸在地板上,他颤抖地将地上散落的铁环小心翼翼地拾起攥着手心里。又冲到了楼下,推开大门的一瞬间,干冷的空气瞬间袭来,把他的脑袋吹得发昏,他全然不顾,发了疯似的在雪地上摩挲,脸上的泪痕被风吹得像是要裂开。
“项链呢,刘耀文给我的项链呢,他会找不到我的……”
他自顾自地喃喃着,声音都被冻得发抖,纤细的钢琴手被冻得发紫,身上只有那件单薄的毛衣。
雪还在下,把宋亚轩的睫毛都染白了,小小的身躯像是要与这铺天盖地的雪融为一体,他要被冻僵了,手却还机械似的在雪里不断地摸索。
一道银白从他眼睛里闪过,他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朝那点扑去。手被冻得抓了几次都没抓住,最后两只手把混着雪的项链捧了起来,捂着胸口,用身体上仅存的那点余温把雪化掉。整个人倒在了雪地里,像过世了那般安详,只是右手紧握着,好像掌心里嵌着的就是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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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抱歉哦,好久没更了,这篇要长一点,这两天我尽量多更一点,算作补偿吧,希望喜欢这篇文的小可爱看得开心,最后祝大家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