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山现在压根就没心情探什么鬼车,恨不得立刻从鬼车上下去,然后跑到梨园让二爷提高警惕。
“他们啊,一个是好玩的蠢货,一个是好看的蠢货。”岳绮罗的脸很美,天真单纯的模样更美,然而,她嘴里说出的话却让人不寒而栗。
“我一直以为你是个聪明人,”岳绮罗随手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行云流水的动作带着几分漫不经心。
“聪明人就应该做聪明的事不是吗。”
“你什么意思?”张启山故作糊涂。
“不明白的话就算了。”岳绮罗无所谓地笑了笑,转身,五指成爪,朝尸体的背部抓去。
她的穴道认得极好,不偏不倚,直接挖出了尸体里的心脏。
鲜艳的红色在如玉的手上格外扎眼,偏偏当事人还顶着副单纯天真的模样。
张启山久经战场,却也未曾见过这般凶残的场景,徒手抓出人的心脏……
他觉得岳绮罗是在威胁自己,并且有充分的理由。
因为上一秒,那颗还在她掌心滴血的心脏,下一刻就猝不及防的被她塞到了自己的人手里。
而罪魁祸首则慢条斯理的拽过他的衣服擦她那双纤细柔嫩的玉手。
红色的血迹明明在她的手上,是那么的惹眼,可沾到墨绿色的军装上,看上去反倒像是撒了杯水。
就像是她脸上的表情,明明干的是那么血腥残暴的事情,她的脸上却是一派云淡风轻。
“没用的东西,还是丢了的好。”岳绮罗没头没尾的来了这么句话,说罢便继续朝前走去。
跟聪明人说话,不需要费额外的口舌,如张启山,哪怕岳绮罗这话说的莫名其妙,他还是听懂了她的意思。
她生气了,因为他提起了二月红跟齐铁嘴。
前者,她真心相对,可是在面对选择的时候,二月红抛弃的是她。
后者,真心对她,却是自以为是的好,牟足了劲儿拖她后腿。
如果朋友是这般的话不要也般。
同时,她也在是警告他别多管闲事,为了什么朋友丢了自己的命。
什么是朋友?
患难与共,祸福同享。
他要是因她这三言两语就眼睁睁看着她去伤害二爷,只怕这辈子他都拿不起手中的枪。
娇生惯养的麻烦精?
怕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霸王花。
没想到他张启山终日打雁也有被雁啄了眼的时候。
看着手里已经停止滴血的心脏,张启山默默地把它放了回去。
他虽不信鬼神,却也不想这人连死了都没有具全尸。
突然,张启山听到前方有打斗的声音,脸色骤变,急忙奔了过去,谁知就看到了让他三观尽碎的场景。
他从不信鬼神,可空中飞舞的纸人,岳绮罗手中的红光,还有那浑身干枯依旧在攻击人的尸体……难道是他在做梦?
眼见僵尸的攻击就要落在岳绮罗的身上,张启山来不及多想便挡了过去。
僵尸的爪子很锋利,一下子便划破张启山的衣服在他的背部留下几道血痕。
“你干什么!”岳绮罗一手趁机将张启山给拽到了相对安全的地方,一手结印,控制着纸人抵挡僵尸的攻击。
渐渐的,岳绮罗发现僵尸的动作似乎慢了下来,尤其是抓伤张启山的那只手。
它的手本来应该是完好无损的,干枯的就像是死去树皮,而现在,看起来好像是被油炸过的鸡爪。
手指蜷缩在一起,大小也比之前小了一圈,莫不是他的血有什么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