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存在,是否处于绝对公平之中?
完善的法律,身在其中的社会都向我们展示了公平性,父母告诉我们圆滑懂事的人受到欢迎,老师告诉我们好好学习的人才有出路,似乎只要付出的够多就能赚回本。
真的是这样吗?
恕我直言,我实在看不出那些中彩票后欢欣鼓舞的人到底付出了什么。
是因为“定义与谓称”,所有事物从单薄的言语里剥离再融合,就成了被摆放在不同位置上的物品,人也是这样,究其终极,完全找不到证实“这就是公平”的道理。
要是真的找到了,那些天生就有着缺陷的孩子存在的意义仅仅是被“公平”否定吗?
“观看之道”的第88页插图是马奈的《奥林匹亚》(在作画结构上仿照躺着的维纳斯),画的是一个赤身裸体的普通女人枕在床上,旁边是一个捧着花的黑人女仆,女人脚边是一只浑身炸毛的黑猫,黢黢的眼睛盯着画外人,这幅画的核心内容完全不符于十九世纪初的新古典主义的理想,但确实是呈现了了当时的社会,尽管还是被“保守者”有所批判,画中的神之所以是裸体,是因为人们认为神是完美的,不需要衣物掩盖缺陷。而人类的“效仿”就是对神的不敬和本身的媚俗低劣,这怎么能行呢?
神明和妓女。
男人和女人。
老师和学生。
我是无神论者,要我来说人诞生了才有神,男人女人、老师师生亦或是这种同时出现相辅相成的关系。
但我经常听到人这么说:顺序不对。
什么顺序?
给有重要性和独一性的事物排序实在是我见过最愚蠢的行为,画的复制品和画的原版按理说都是独立个体无法分孰轻孰重,毕竟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每件复制品的价位也应该不一样,但原版就有这样的特殊性,“观看之道”第一章就阐述了这个世人公认的理,因为是真品,所以才和复制品区别,才有被欣赏的价值。书里还写了影像与画像,影像替代不了画像,人类不就是一直在赋予事物特殊的意义再想办法去打破这个意义吗?这算得上反证法吗?这样也太傲慢了,让别人的存在被随意揉捏改造,就像是上帝、就像是画画时使用的透视法,大有一种以自己为世界中心的感觉。
语言不仅可以描述所见,还可以定义别人,某种意义上五感确实是互通的,只是使用的人不同而略有差异。
行吧行吧,内涵小作文就写到这。
算是读物有感。
作者喵喵!(今天要爆更!)
作者喵喵…呜…(其实…是搬运的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