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嫂拿起桌子上的票子,大母指头往嘴里沾了一口,就开始拨数票子,沈杳被装在麻袋里被安了二和方健抬上了三轮车,他们又用绳子把沈杳绑紧实了。
一路颠簸,沈杳醒后就发现自己躺在一堆废柴里,再远的东西,她就看不清了,因为屋内的光线太暗了。
不一会儿,一股强烈的光线破尘而入,沈杳咳了两声,眯眼看向刚刚被打开的门,进来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男人还没等沈杳回过神来就拿手抬起沈杳的下巴,看了几眼:“这小娘们儿,真不错,还挺嫩,你还呆什么呆,后天我们就成亲,哈哈哈…”中年男人猥琐笑道,沈杳这才反应过来,她是被人给卖了!
中年男人看完自己未来新娘子后就回去了,沈杳呆滞地坐在原地,她大脑飞速运转,想着逃回去的办法,但她现在被绑着,而且他连屋里是什么样都不知道…
沈杳在黑暗中度过了两天,在这期间,这个地方的单身汉都听说这家背来了个新媳妇,都纷纷来“探望”,有的都差点把沈杳偷走,幸好方健及时拦下了。
马上就到第三天了,这种连农村都算不上的地方,婚礼特别简陋,新郎新娘只穿个洗干净后的衣服,唯一带点红的还是新娘盖头上那微微一点红,过程也十分简单,但却有一个特别的讲究:那就是需要媒娘来屋里单独给新娘额头上点一颗红痣。
现在的沈杳被带到窄小的耳室了,方婆给她编了两个麻花辫,又把红花别到了沈杳头上,沈杳看着子里的自己发呆,她看到了一个和她一样不幸的人,她现在应该是坐在比云层都高的办公室里整理公务的,怎么会坐在这里,当代嫁女子呢?
她不甘心,她一定要逃出去!这里只会泯灭她的一腔热血,虽然现在大部分热血都被焚烧为冷灰了,就算这样这里也不会是她命运的终点!
在媒娘来为她点痣的时候,沈杳发现,这媒娘竟然喜欢那个方健的儿子,这不是正好如了她的愿吗?媒娘就这样代替沈杳出了耳房进了前堂,沈杳则是从后窗逃了出去。
沈杳一路往南走,但是无论她信念有多强,这两天她吃了粗糠咽菜,那也是事实。她精致的小脸儿也因此像泄了气的气球一样干瘪,一连走了几天的她,喝生水,吃生肉,嚼野草,慌不择路饥不择食,现在的她更迷茫了,世界之大,却无她容身之处,她只知道家在南方,她就向南走……
“怎么是你!我漂亮媳妇儿呢?”方永摔门而出,走进堂室。现在的方健,还在和客人喝着喜酒“爹,我媳妇跑了,现在这个不是那个漂亮媳妇,爹,您给我做主啊!”
方健压着嗓子朝方永骂道:“没看见我在这陪客人喝酒呐,好好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跑呢?!”说完就继续喝酒。方永又气急败坏地回到耳房“好歹是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