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斯科特弗朗西斯的三角关系,斯科特视角
我经常在酒吧里遇到一些怪人,比如第一次遇见弗朗西斯的时候就是在酒吧里,在婉拒了他推来的和他人一样花哨的酒之后,他因为眯着眼睛说我像他前男友,而被我一拳正中鼻梁。
我说我只喝威士忌,原本只是托词,却因为和这位法国人日后的交集而导致我不得不去用行动来证明这句话的真实性。
弗朗西斯总是窝在酒吧里,身边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偶尔我们一起喝酒,他总是率先为我点好一杯威士忌。即使他那时还不知道我的名字。
我说我现在相信他当时说的话了。
弗朗西斯注视着杯中琥珀色酒液折射的灯光,他漫不经心地说:“哦,我当时喝醉了,你其实长得像我家的猫。”
我没有回答他,只是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他说爱的时候很深情,但爱这个词在他这里又出现的太过频繁。我有时觉得,他似乎在用爱填补着什么,但更多时候,他在我这里,只有很适合一起喝酒这样的形象。
后来我即将去英格兰读书,虽然我不情愿,但母亲已经提前通知了我身住伦敦的亲弟弟亚瑟来车站接应。
我一母同胞的血亲和我在幼时因父母婚姻问题而分离,我苏格兰,他英格兰,就这样我已有十几年没见过他。不幸的是,由于母亲是在我快到站的时候才发信息告诉我亚瑟会来接我,而我的手机又恰好没电,我便自然而然地没看到这条信息,也就这样错过了我候车的弟弟。
我想找个热闹点的地方待会儿再决定去向,就是自然而然地坐进了酒吧。好不容易打开手机,第一条便是陌生号码的来信问我在哪。
我没想到是谁,但还是报了酒吧的名字,抱着一种反正也无聊,不如找点乐子的心态。
当我都快把这件事情忘了的时候,一个看起来和酒吧环境格格不入的正经男性板着脸站在了我面前。
我带着酒意瞥了他一眼,对上他那双绿色的眼睛的时候,福至心灵地觉得自己应该认识他。我还没开口询问,对面就先叫出我的名字。
“斯科特·柯克兰。”声音里似乎有隐忍着的怒气。
他很漂亮,至于他为什么会认识我,或许并不重要。
“如果说,你并不想让我来接你的话,你可以提前告知母亲,而不是这样耍我。事实上,我也并不想来接你。”
我这才认出来,这位漂亮的青年是我的血亲。我向他展示了我没电的手机,我说:“抱歉,我并不知道你会来。”
亚瑟沉默了一下,他本来似乎是打算直接转身就走的。但现在他坐了下来,甚至抢走了我面前的酒一饮而尽。
“我不会让你付钱,但是,你成年了吗?”
亚瑟朝我看过来:“ My elder brother,我不比你小多少。”
我默默咽下可是你长得像个高中生这句。
然后我便住进了亚瑟的公寓,除了禁烟这一点,他确实算个好房东。但我也没少在他面前吐烟圈,毕竟他愤怒的样子看起来很有趣。
而这样平稳的日子,直到我入学后在教室里遇见弗朗西斯的时候才结束。他倒是毫不惊讶地坐到了我旁边。张口就是一句:“我是为你来的,你信吗?”
我瞥了他一眼,弗朗西斯笑着摊开双手:“我也没想到这么巧,原来你叫这个名字……”
我没在意他突如其来的停顿,有点挖苦意味地说:“我还以为你已经不是学生的年纪了。”
他做作地摆出受伤的表情和姿势。然后我们俩一起被教授警告。
课后弗朗西斯问我住哪,我说我每晚都睡在酒吧。他似乎愣了一下,继而又兴奋地提议去酒吧喝一杯。直到弗朗西斯说他买单,我才被说服。
那天晚上他喝的很醉,扒在我身上拽也拽不下来,弗朗西斯脑袋搭在我肩膀上,我听见他叫我柯克兰。喝醉酒了的弗朗西斯蓝紫色的眼睛看起来雾蒙蒙的,他就这么盯着我看,感觉要看出斗鸡眼来。
我那时还以为他是第一次知道我名字,所以叫了那么多遍。直到我扶他出酒吧,弗朗西斯的皮夹掉出来,里面有一个人的照片。
那人看上去很眼熟,我发觉我也有点醉了。我认出来那是亚瑟·柯克兰。
我怔愣在原地,一时间被酒精麻痹的大脑无法将这两个人联系在一起。这时候法国醉鬼开口,他说:“斯科特!”
当然他并没有清醒过来,只是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大吼了一声。我合上皮夹,把它塞回了弗朗西斯的衣兜。由于不知道他住在哪里,我只好把弗朗西斯扔到了宾馆,还额外为他垫了钱。
结果这人第二天一大清早打电话来,我手机丢在客厅,当亚瑟举着我的手机敲我房门的时候,我困得不行,就让他帮我回复让对面等会儿再拨。
这可能是我人生中做过最愚蠢的决定之一。
门外没了声音,好一会儿我听见亚瑟用和他平时完全不同的口音开始说话。通话结束之后,亚瑟只说把手机帮我放到茶几上了,继而就出了门。
我一个箭步冲出去拨给弗朗西斯,对面的语气倒是轻松,说你弟弟口音真有趣。我说哈哈确实。
中午的时候,亚瑟带了盒披萨回来。他说本来是打算和同学一起吃的,但结果对方突然有事。如果我想吃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我欣然接受。
我并不了解我这个弟弟,我只知道他看起来像个彻头彻尾的好学生。还是我少年时期最烦的那种。我看着亚瑟在那边安静地吃披萨,忽然想起来自己为数不多的和他共处的幼年时光。
那瞬间我感觉自己好像错过了点什么。
事实证明我对他的认知是错误的,就在同一日的晚上,我在酒吧的中心位置,看见了被男女簇拥着的亚瑟·柯克兰。他领带解散开来,金色的发在灯光照耀下格外耀眼。
“ He is so hot. Right?”有陌生人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草点头。
确实,他是整场的焦点。没有人不会注意到他。
手机上传来了弗朗西斯的简讯:“你现在在哪儿?酒吧吗?”
我回复:“你的生活里是只有酒吧吗?”
“不然请你去咖啡厅?”
“那还是酒吧吧。”
我们都是资深酒吧客户,我喜欢待在这里,因为这里够吵,把自己埋没在人声中于我而言是一件很放松的事情。而弗朗西斯对我说的理由是他在找下一段爱情,我嗤之以鼻,并不相信。
至于亚瑟的理由,我后来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