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洛织在想一个问题,大人口中的“你要听话,要乖”到底是不是他们要趁你乖的时候去放纵自己的感情。
他一直都很乖,无论是小时候陪母亲摆摊,还是在学校里。
现在他觉得,一切都是“太乖”出了问题,乖巧懂事的表面总给人老实巴交好欺负的模样,他不想这样下去了。
……
男人亲的有点累了,却还舍不得撒手,手伸进小孩儿松松的裤子,那还处于萌芽阶段,软软的被攥在掌心。
直到少年初次的蓬勃,在掌心里生了根,发了芽。
洛织明白了,他不会再像过去那样,他要扼杀掉“乖”的自己。
他开始放了学往酒吧跑,他想着如果要学坏的话得沾染上乌糟糟的气息,之前的那个“他”太干净太美好了,看了谁都想要,想接近,他要让人讨厌到望而却步。
他没主动去过酒吧,现在去当然得避开洛秀秀的眼线。
天中过去不远,有一家名字很有意思的酒吧,叫‘算了’。
这名字一听就很无奈,很遗憾,像是想做已久的事突然遇到突发情况而被迫终止,像是美好的青春突然变得操蛋……
所以,算了。
一切都向前看,是吧,可洛织不这么想,他不可能原谅他,不可能原谅那个窝囊的自己。
第一次进酒吧,其实挺无聊的,他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找了个角落的空位坐下,目光便开始四处飞散。
‘算了’是家小酒馆,一条铺了柏油路的胡同走进来,夜色下,它就像万圣节一盏亮了的南瓜灯。
舞台,倒也说不上舞台,就前边靠墙摆着一长条略高过膝盖的木台子,上面竖一根金属杆儿,头上安个麦克风。
场子里,七七八八摆着一些小圆桌,外围拢一圈儿沙发。
洛织就坐在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偷偷打量着舞台上正矫揉造作卖唱的姑娘,虽然但是,她还挺有韵味。
“要酒水吗?”年轻的服务生端着一个托盘走过来询问。
托盘上竖了三瓶酒,贴着他看不懂的英文标签,他脸一红,“不,不要……”
服务员用看外星生物的眼神瞟他,脸色不太好看,走了。
酒吧就长这样儿?洛织呆不了多久就觉得无聊了,起身,背起书包就打算走,可是又有点舍不得。
回头看看舞台,那个姐姐还很投入的唱着,底下有人唏嘘,有人喊“安可”,大家的注意力都不在手中的酒上了。
就在他看出神的时候,他撞到了一个人,“啧,挡这儿干嘛呢,让开!”
那家伙剃着光头,卤蛋似的头顶还有一道疤,疤很长,斜斜的从头顶拉到后脑,脖子上的大金链子晃的洛织眼睛疼。
他脾气很差,见到挡路的,上手一把推开,洛织没防备,砰的一声栽下去,正好那里靠墙摆了一箱啤酒。
他手撑了下,手掌磕在露出来的啤酒瓶上,疼的直抽气。
刀疤男不屑的扫了眼,嘀咕道,“哼,弱不禁风……”
要换做过去那个乖巧听话的洛织,一定爬起来憋屈的走掉,可现在不同了,他不能再软弱下去,他要反击。
“弱不禁风?”
洛织从地上晃晃悠悠的站起来,哼了一声,“说谁呢?”
刀疤不以为意,“说谁自己清楚。”
洛织没给他好脸色看,弯腰拎起酒瓶,直接抄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