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人看来,他只是一个因为所谓的叛逆期离家出走的高中生,或者只是一个失去了一位本与他毫不相干的人,那个孩子若不是遇到他爸,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和陆思何有任何瓜葛,甚至就直接死在那天晚上,而他陆思何也只不过是一个掺合在群众里冷眼旁观的路人。
若是没遇到陆先生,那个天注定会死的男孩就不会得救;若是没遇到那个男孩,他陆思何也不会像现在这样,陆先生也不会从容他这所谓的离家出走的叛逆期。
十三岁的少年,听上去很荒谬,但他的确这么做了,在没有充足的计划下,去了更大的城市。
他选择性的拿了家里的一部分资金,陆思何家里很富足,这些钱足够他在任何地方活到他成年,可以说是一笔巨款了。
他无非就是想远离那个家,没有为什么,只是单纯的觉得很痛,心痛,从心脏蔓延开来至身体的各个角落。
初中了,是他十三岁那年,他和圆圆飞到了B市,远离了他,也远离了和他有关的所有事物,可还是忘不掉他,何源的脸从陆思何脑海里一遍遍浮现出来,怎么甩也甩不掉。
他遇到了一个让他喜欢的人,是他的小邻居,可爱,又单纯。呆呆萌萌的样子跟何源有些许相似,但不同的是何源更加腼腆,更不擅交际,而他的那个小邻居却上来就各种照顾他,又是请他吃饭,又是带他熟悉环境的,让陆思何受宠若惊。
喜欢上了,没有为什么,不是一见钟情,而是因为像何源。
于是,少年与少年之间有了一个约定,考上同一所高中,再走进同一所大学。
因为一个十三,一个十四,本就不在同一个年级,所以他的小邻居便成了他努力的方向,不用当为了自己,就当是为了他,为了自己喜欢的人,为了那个已经走了的人。
明明想离开关于他的一切,但却还是想再见到他,他甚至不惜一切代价,想要去寻找与他相似的人,把那个人拐回家,然后囚禁起来,让他离了自己活不了……
陆思何还算清醒,知道自己现在并没有太大的实力去完成这一件事,于是这件事就在他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这些年他一直在寻找,寻找那些散落在世界各地的“何源”。
种子也是会发芽的,只不过现在的它还未成熟。
这些年,他的邻居从来都不知道有个兄弟一直在偷偷暗恋他,就算知道也不会怀疑他,他是真把陆思何当亲兄弟,永远都不会变的那种。而陆思何也只是把这段暗恋做的天衣无缝,他还是他,但他的心已经变了。
“这是我写给你的第四封信,希望你在天的那边可以收到。”
“我真心希望你能够回来看看我,哪怕一次。”
“我爱你,我会代替陆先生再找到你的。”
“你一定要等我。”
“请一定要记得我。”
“一定要记得。”
“来世我一定比你先死。”
写完最后一个字,陆思何轻轻放下了手中的钢笔,抬头望了一眼窗外的天,那么的蓝,那么多美。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字迹,工工整整的黑笔正楷,他将这一封信撞到了信封里,规矩的摆放在了身边的抽屉里,其实那里面还有三封,不出意外都是写给何源的。
挺好的,他虽然不相信一见钟情,但他相信命中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