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西丽尔和雷蒙德的相遇是在一个雨天,但和言情小说里的浪漫情节绝对扯不上边。那天的天气阴郁而湿热,雨水又凶又狠,搞得路边店铺纷纷关门大吉,大概只有咖啡馆还开门营业。车辆往来匆匆如同着急投胎,风声犹如难产孕妇高声哀嚎,连天空都是无聊的铅灰色。
塞西丽尔向来讨厌雨天,也对出差任务没什么兴趣――更何况东区也没什么景色可看,混乱才是这里的主旋律。在东区,就算你枪杀英雄抢劫银行顺便强上了花甲老妇的猫,也没人会多看你一眼。然而出于某种不可抗力,她不得不呆在路边咖啡馆的遮阳伞下,见一见无聊的任务目标,无聊地威胁一下对方。仔细想来,拜没完没了的雨声所赐,雨天其实是最适合密谈的时候,比室内要安全许多。康斯坦丝和她上司扯皮到关键阶段,很遗憾不能同此前往:她先前调查一番,对目标的桃色新闻叹为观止,对此人发生极大兴趣。但贵为情报组一员,即便人不在此处,心却还是在的――她入侵了整条街的摄像头,以防雨水模糊,还给塞西丽尔身上塞了窃听器,很好地满足了自己的吃瓜心理。然而这给塞西丽尔带来了无法摸鱼的不便,于是她只好正正经经地坐着,喝一杯浓咖啡消磨时光。
任务目标凶狠地来,无助地去。她任务完成,然而无聊感愈来愈浓,同僚发来度假照片,夹杂着炫耀字句的简讯在她读完的后一秒便随之粉碎,恰似她那颗百无聊赖的心。
塞西丽尔想:我得给自己找点乐子。
三十分钟后,她和一个男人携手狂奔。在那之前她刚刚碰瓷了东区那边组织干部的车,将它抛在水坑里便逃之夭夭。
这男人恰好是个无辜路过的目击者。他黑发褐瞳,一副混血面孔,此刻被塞西丽尔扯着跑路,上气不接下气地抱怨:“你干什么?”
她恐吓似的指了指那辆破车:“那车的主人脾气很差,之前有个金发小孩划他的车,那家伙就下令清理了整条街的金发孩童。我跑了没事,你可是在那儿出现过,必定要替我垫背。”
“……你不去碰他的车不就好了?”
而且他“清理”了整条街的金发孩童?听起来就很糟糕啊。是黑帮还是……不,听这个描述的话,是东区的『商会』吧。只有那个混乱不堪的组织才干得出来这种事情。雷蒙德咬了咬牙,但随即又在心底叹了口气:虽说如此,身为普通人的我也没办法阻止这种事。
“那家伙爱欺负人。不给他添点麻烦我心里不好受。”塞西丽尔耸肩,添油加醋道,“几个月前还找我后辈的碴。她在公司实习本来就不容易,差点被他逼到辞职。”她说这话时选择性遗忘了那个后辈也不是善茬――不管怎么说,你见过一边伤心抽泣还能一边完成拷问工作的人么?南区的漂亮姑娘果然没一个好惹的……虽然说『教团』是北区的组织,但也是欢迎外来人员加入的――开放到有点可怕的程度。
男人神情严肃:“这也太过分了。”他思索着,和她在十字路口分别时说:“如果我没有死掉的话,下次再见到的话绝对要扎那家伙车胎。”
塞西丽尔眨眨眼睛,没有说话,心中思索着是否该买些钉子。要那种尖硬的细钉比较好吧?还是说要用锥子或刀?
两周后,两人再次在这位倒霉干部的车边相遇。
塞西丽尔看了看他手上的工具箱,乐了:“小孩子别学我干这种事啊。”
雷蒙德一张白净脸庞涨得通红:“这不是、那什么……助人为乐吗。”
而且我也成年很久了。
塞西丽尔擦了擦笑出来的泪:“好吧,这位不知名的好心人先生,介意干完这笔单子之后赏脸吃个饭吗?”
雷蒙德和他心爱女孩的相遇如此奇妙,几乎像是命运开的一场玩笑。即使他五个月后从高楼一跃而下,也依然没有改变过对她的爱。
即使他并不知道她的身份,也不知道她的前科。
“让恋人为自己而死什么的也太糟了吧。”
这就是塞西丽尔站在东区高楼上的唯一理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