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关于底线、脊梁与一寸寸照进来的光
一、开场:一声法槌,像钉子钉进木头
第一次真正听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是在庭审现场。
法槌落下,“咚”的一声,像钉子钉进木头,也钉进我心里。
被告人因琐事持刀伤人,辩词滔滔不绝:“我一时冲动,情有可原。”
检察官站起身,声音不高,却带着金属的回响:“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冲动不是刀,法律才是。”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法律不是软垫,用来承接坠落的罪恶;法律是脊梁,用来支撑倾斜的正义。让步一寸,不法就进一尺;沉默一次,黑暗就亮一次刀。
二、让步的幻觉:以为退一步海阔天空
我们总被教导“退一步海阔天空”,却没人告诉我们——
有些退,是悬崖;
有些让,是深渊;
有些沉默,是替罪恶点灯。
某地曾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例:
小区业主占用公共绿地建私家花园,物业默许,邻居沉默,城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一年后,占用蔓延到消防通道;三年后,整栋楼被违章建筑包围。
直到一场大火,消防车开不进来,浓烟吞没逃生通道,才有人想起——
原来“让步”不是和平,是纵容;
原来“情面”不是人情,是定时炸弹;
原来“法不向不法让步”,不是标语,是救命绳。
三、脊梁的弧度:法律是弯不下的腰
法律之所以被称为“脊梁”,是因为它必须弯不下腰。
它不能向“我弱我有理”低头,不能向“我闹我有理”妥协,不能向“我惨我有理”下跪。
因为每一次低头,都会让“有理”变成“无力”;
每一次妥协,都会让“合法”变成“笑话”;
每一次下跪,都会让“正义”变成“奢侈品”。
我想起“于欢案”——
面对母亲被侮辱,于欢挥刀反击。
舆论沸腾,同情汹涌,甚至有人喊“放过他”。
但检察官在法庭上掷地有声:“同情不能替代法律,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最终,于欢被认定为防卫过当,量刑依法减轻,却不是“法外开恩”。
因为法律不是情绪的奴隶,是情绪的边界;
不是民意的傀儡,是民意的缰绳;
不是“谁惨谁有理”,而是“谁合法谁有理”。
四、技术的铠甲:让“不能让步”成为可追踪的代码
今天,“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再只是法庭上的铿锵,它也成为一行行可追踪的代码。
——全国法院系统“类案智能推送”,让“同案不同判”无处遁形;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记录、公示、审核),让“和稀泥”式执法被全程记录;
——区块链技术用于司法存证,让“证据灭失”成为历史;
——AI辅助量刑系统,让“人情案”“关系案”被算法拦截。
技术不是万能,却极大压缩了“让步”的空间——
让“情有可原”必须拿出证据,
让“通融一下”必须留下痕迹,
让“下不为例”必须接受监督。
当“不能让步”被写进算法,被存进区块链,被全程记录,
“法”才真正成为“不带情绪的正义”,
“不法”才真正成为“不带侥幸的代价”。
五、个体的防线:把“不能让步”熬成日常
法律的防线,最终要落到个体的日常。
把“不能让步”熬成日常,不是喊口号,是具体动作:
——把“免费停车”扔进垃圾桶,把“疏通关系”拉进黑名单;
——把“我就这一次”换成“我绝不开头”;
——把“下不为例”换成“此例不可开”;
——把“情有可原”换成“法无可赦”。
我认识一位交警,他执勤时从不接受“说情”,哪怕对方是老同学。
有人骂他“死脑筋”,他却说:“我今天让一步,明天就有人多撞一次红灯。
我让的不是情,是让别人的命。”
把“不能让步”熬成日常,
就是把“法”熬成自己的骨头,
就是把“不法”熬成别人的警戒线,
就是把“正义”熬成可以饮用的水。
六、尾声:继续把“不能让步”熬成长明灯
法律不会自己长出牙齿,
脊梁不会自己挺起弧度,
代码不会自己写出正义,
日常不会自己变成防线。
它们需要你我——
在每一次“让不让”的选择里,
在每一次“开不开”的犹豫里,
在每一次“管不管”的徘徊里——
选择不让,选择不开,选择管。
继续把“不能让步”熬成长明灯,
熬成可以饮用的水,
熬成可以靠岸的岸,
熬成可以续命的命。
因为,只有当“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成为每个人的骨头,
黑暗才真正无法吞噬光明,
不义才真正无法战胜正义,
我们才真正可以——
在每一次法槌落下时,
在每一次选择做出时,
在每一次心跳加速时,
轻轻告诉自己,也告诉世界:
“法,不能,也永远不会,向不法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