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灿金的朝阳唤醒了城市,或近或远的杂音吵闹,兰生从床上起身,走到窗边。车来人往,熙熙攘攘如群蚁过街,一派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景象。
时候尚早,琴为心语,兰生忽然想抚琴,可他的琴都是法器,不大适合在凡间演奏,几年前他寻斫琴师定制了一张九霄环佩,但如今工期未到,只好作罢。
咚咚——
阿宝敲响了他的房门。
“早。”男人换了衬衫休闲裤,穿着黑色呢子风衣,对着他的脸上挂着笑,温柔和煦,像是对着家中相伴多年的妻子。
兰生淡淡回了一句:“早。”
温暖的阳光洒在窗边的人身上,在顺滑光泽的衣料外披上一层金纱,整个人像是会发光。面容俊美,身姿挺立,眼神无情而又悲悯,他站在那儿便宛如一幅油画,恍惚间以为见到了圣光的上帝。
阿宝看呆了瞬,回过神来第无数次感慨仙凡有别,但是他可不会被打击得歇了心思。
大约人总是有劣根性,得不到的越是渴望。
男人状若无事地询问:“去吃朝饭?”
“嗯。”
兰生着银色印花对襟立领衫,远看与衬衫相似,近看方知细节讲究,无论布料的图案拼裁还是盘扣的设计点缀,都是绣娘的寸寸心血。
松垮垮的袖口轻易便可窥见凸出的腕骨和皓白的肌肤。太细了,若是一手圈住,他还能空出个指节,阿宝暗暗估量。
深秋已有凉意,外出则多罩一件过膝织金长衫,长发用一根小叶紫檀的木簪挽起,只垂下耳边两缕,仙气飘飘。
出门是阿宝开的车,兰生不喜封闭的铁匣子,对现代交通工具兴致缺缺。
早上饭店没开门,两人在街上路边的早餐店用餐。两个长相出色的男人并肩而行,一个黑衣冷俊,一个明丽冷艳,引得路人多看了几眼。
兰生点了碗清汤小馄饨,冬笋鲜肉馅,汤是熬了好几个小时的老母鸡汤,汤面上漂着些翠绿的小葱和纤薄的紫菜,吃的便是一个“鲜”字。
阿宝看着他将小葱一一撇去,认真得像是在做什么天大的事,不由道:“早知你不吃,我就提前跟说老板不放葱了。”
“不妨事。”兰生没抬眸,专注地看着自己面前的那碗馄饨,手中动作不停。
如果不是怕太过冒昧,惹得人不悦,阿宝很乐意亲手为他挑去葱花。
又将馄饨翻了几遍,确定没有小葱刺客,兰生才把筷子放下,拿起瓷勺舀馄饨吃。碗上飘着热气,馄饨依旧热烫,需吹一吹、晾一晾。
于是阿宝很幸运地看见两瓣唇微微嘟起,无端觉得饿得厉害,喉结滚动,掩饰性地吃了一大口面。
大约秀色可餐说得便是如此。
一碗小馄饨的量对于一个成年男人来说分量有点少,不管饱也不抗饿。阿宝问:“你要不要再点些别的?”
兰生咽下口中的小馄饨才道:“不用。”
阿宝暗道既然这里不吃,那他就在金凤凰多点些点心。
面前的人吃得慢条斯理,动作优雅,不像是在吃路边摊,倒像是在宫廷品鉴珍馐,让人不自觉放下手中事,享受片刻的岁月静好。这是最吸引阿宝的一点,他身上有一种平静宁和的魔力。
忽然觉得带他去金凤凰是一种亵渎。人间靡靡之音如何入得仙人之耳?不过他已和金凤凰的老板娘约好了,自然得去。
“金凤凰的老板娘,歌声是黄河路一绝,今朝白天她有空,我们可以去听一听。”
“嗯,以前听过。”
见兰生碗里的小馄饨所剩无多,阿宝囫囵几口快速解决自己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