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出了冰室走在长廊上,阳光透过叶隙斑驳的打在人身上,驱散了满身的寒意。方多病还在思索着玉秋霜身上的伤处,“掌伤和金针?这两处皆是致命伤,岂不是有些自相矛盾。”
“方大少侠果真是聪明得紧。”李莲花赞许地看了他一眼,“掌是近战,针是远攻,若已经中掌,何必再跑远补上一针?若从远处一击即死,则没必要补近处一掌。这其中大有矛盾,就是……就是怎么说来着?”
“凶手下手太狠,玉秋霜伤势太重,极为不合理。”清欢手指绕着李莲花的发带,漫不经意的接话。
李莲花甚是愉悦,“欢欢真聪明。”
“花花也是。”
不知不觉间,方多病习惯了李莲花的插科打诨,更习惯了李莲花和清欢二人若无旁人的打情骂俏。
翻了翻白眼,方多病顺着清欢的话接着说:“玉秋霜武功平平,以她的本事,何须用这么霸道的方式杀她两次?”
李莲花嗯了一声,表示赞同,“所以,凶手杀旺福,只是为了让玉秋霜被鬼所害,看上去更像真的。若不是玉红烛及时赶回来,这玉秋霜的死因,就推到鬼身上了。”
方多病闻言,手猛地抓紧手中之剑,呼吸陡然急促,喃喃自语着:“旺福死的好冤……”
若非是他之前一意孤行,因着一点怀疑,就让旺福去李莲花和清欢的厢房搜查他以为的药魔现世的证据,旺福就不会死,或许,他现在还能跟在他身后,或者在天机堂美美的吃着东西。
见方多病神色萎靡,自责的泪水在泛红的眼眶里打转,清欢不由得长叹一声,忍不住开口,字字温柔而清晰,“江湖风波恶,每走一步便如履薄冰,稍不留神就成了他人的刀下冤魂。要定风波,可不是靠满腔热血便能成事的。”
年少意气盛,做事总是不管不顾,热血上头最是容易冲昏头脑,也最是容易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痛的代价。
方多病红着眼睛,讷讷地看着神色温柔的清欢,一时无言。
清欢曾经就是武林第一美人,虽改变了一些容貌,却也没怎么变丑,不似江湖妖女角丽谯般美艳,脸部柔和,清丽端然,配上优雅的仪态与温柔的笑容,正是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
“生瓜蛋子就是生瓜蛋子,蒙汗药没能让你学聪明,非要流血才懂得人心险恶。”李莲花望着这个眸中充满了澄澈的天真傻气的臭小子,恨铁不成钢地摇摇头。
方多病一愣再愣,脑海中不断地浮现与李莲花初次见面的情形。确实,他从一开始就提醒他,出来闯荡江湖带着俩奴仆过分招摇,容易出事。可是那时他热血上头,自然是听不进去的,万没想到竟会害死了旺福。想到此处,他心里难受极了。
李莲花见他兀自发呆,又提醒道:“旺福之死,便是你出来江湖闯荡的第一课。记住了,在江湖闯荡多留几个心眼。不然,莫说保不住小厮,连你这条小命都难保。”
方多病没反驳李莲花的话,心中却是五味杂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