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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时光荏苒,我愿依旧

不谈伤感谈青春

过去的十五年,懂事或不懂事,幼稚或成熟,愉快或痛苦,都过去了。

  或许有人觉得我矫情,小小年纪就露出沧桑的意味,我没有谈过什么终身难忘的恋情,也没有做过贡献极大的好事,但我也没有伤害他人,损人不利己;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掉人群中绝对找不出的那种,我懂得尊老爱幼,我知道与人为善,我记得爷爷天天都在说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我其实在读初一的时候就写过小说,写那本小说的原因,我现在哭笑不得。那时的自己真的是很幼稚啊,好朋友去和另外的同学玩耍,就萌生了一种全世界都没有人关心爱我,我是最孤独的那个人,世界万千繁华,唯自己与之格格不入悲伤情感。

  于是,在一个下大雨的晚自习,没有老师,全班闹哄哄的,我坐在座位上,拿出自己最喜欢的笔记本,一笔一划的写下了《原来孤单属于我》。

  这是我第一本小说。

  后来,我用了短短的课余时间写完了整本小说,小说有几章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写了个悲剧,女主角名字叫刘惜君。

  惜君,这名字其实还有些渊源的。

  十字开头的年纪,情窦初开的我们,目光总是会不知不觉追随着某一个人。我记得我那时喜欢学校里的一个男生,他很优秀,像颗耀眼的明星照在我的心中,但是,我觉得他那样优秀的人,又怎么能被亵渎呢?君子,惜君,于是,我将他写入了小说。

  后来啊,那本小说被她们传阅,她们笑着问我,为什么突然想起来写小说?我笑了笑没有回答,其实心中默默想着,大概是孤独吧。

  依稀记得,小说中的刘惜君因为自己是被诅咒的,从而接近她的人都会死,又因为她的血可以起死回生,所以有很多人觊觎她又害怕她。男友的背叛,闺蜜的离开,家人的逝去;领居的出卖,最后,刘惜君自杀了。

  没错,刘惜君死了,没有人记得她。

  记得我自己写的,我自己去读,代入了自己当时的情感,我哭的一塌糊涂。

  那本小说最后因我管理不当,被奶奶当废品卖了,我曾遗憾了很长时间,那时候的笔名,也忘记了。

  我的第一本小说,就这样,消失在了我的青春之中。

  现在写这本,不能算是小说吧,我只是想记录下我的过去。本子上的日记,手机上的标签,身边的人们,总有一天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消失不见,最后被遗忘。

  我曾经遗忘过很多人和事,也曾被很多人和事遗忘。未遗忘的,我不想失去,也许有一天,我翻开看这些人和事,会发现,里面的一些人都已经远去,但是,我还留有与她(他)的回忆不是吗?

  我会记得所有与我有关的人和事,从此刻起。

  青春,你好!

  我会一直坚持下去,不管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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