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噩梦,那么自然是谁都想要忘记的。就算忘不掉,也要埋在心底,谁都看不出才好。
那段过往丁母不敢想,丁程鑫不去想。只是频繁的和女孩子约会,虽然表面上风流,但从未跨出过线一步。这样的生活,丁程鑫有时候会觉得厌烦,但有时候气氛好些的话,他会顺水推舟的和女孩子接个吻,女孩子的嘴唇光滑水润,他却从不迷恋。接过吻的女孩子总会羞涩一笑,然后害羞的问起丁程鑫的初吻。
丁程鑫静了许久,脑袋里的画面断断续续,最后他一拍额头,说忘了。
毕竟是那么久之前的事。
谁会总像个傻逼一样记得。
敖子逸总说丁程鑫是个神经病。
比如他喜欢去医院,不是喜欢打针,也不是因为看上了哪个漂亮女医生,而是单纯的喜欢医院拐角的那个盆栽。又比如他每天中午都会买一份柿子炒鸡蛋,不是因为喜欢吃柿子,也不是因为喜欢吃鸡蛋,只是喜欢柿子汁撒在饭上的样子。
“学长,药不能停。”马嘉祺把丁程鑫餐盘里剩下的柿子吃下去,这样说道。
丁程鑫当时给他的回应是。
老子就是喜欢,你管我。
春末夏初,植物园的郁金香开了,据说花开满园,很漂亮。
俩傻小子盯着图册看了半天。
“去吗?”马嘉祺问道。
“你决定。”
“要不…去看看?”
“成。”
大热天,俩人挤在一辆山地车。
途中有好几个斜坡,马嘉祺故意加了速,丁程鑫耳边都是呼啸而过的风声,一头棕发被风吹的凌乱,白色T恤也被风吹起了一个鼓鼓的包,丁程鑫突然觉得有些冷。
直到搂在马嘉祺腰间的双手被一只大手握在掌心。
马嘉祺大概是念叨了一句什么,随即握着丁程鑫的手放在自己的外套里,暖暖的贴在了自己的肚子上。
一阵暖意从丁程鑫手心荡开,丁程鑫笑了笑,又往马嘉祺的手心蹭了蹭。
马嘉祺也笑,说,学长,握紧了。
“嗯,握紧了。”
那时,丁程鑫想,21岁的他能够爱上马嘉祺,真是太好太好了。
好到像是一场好梦,好到像是陷入春风里的舒服,好到哪怕穷尽一生,也想要去记住的一场决绝。
两人来对了时间,郁金香开的正好。
橙黄色的花朵簇成一片,开成花海。
马嘉祺笑着说,“我小时候就想要在这样开满花的地方盖一栋房子。我住在里面,每天闻着花香醒过来。”
丁程鑫啧了一声,说他幼稚,小公主。
马嘉祺猛然凑过去,弯着眼睛,“那我成熟一点,和我接/吻吧学长。”
于是他们凑在一起接/吻。
吻了很久很久。
分开时两个人都喘着粗气,马嘉祺轻轻的去啄丁程鑫的嘴唇,额头贴上他的,嘴唇一张一合。
“丁程鑫,我一定是病的不轻,才会这么喜欢你。”
丁程鑫轻轻摸着他的后颈,马嘉祺不久前才剪了头发,所以有些刺人。
“我也是。”
这次也一样,丁程鑫不喜欢这个世界,不喜欢谈恋爱,他只喜欢马嘉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