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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君惜取少年时

残魂——记叙者

玫瑰花枯了,它躺在垃圾桶里,看着花瓶上插了一朵百合花。百合花也枯了,它躺在玫瑰花身上,看着花瓶里插上了一只带根的狗尾草。狗尾草还是枯了,它躺在无数零落的花瓣中间,看着花瓶里换上了一只假花。假花不会枯。

记得早先读书时,见过几个去大城市打工又回来的。也见过几个读到了什么学位,去国外创业的。有几个走前说回来之后要孝顺父母的,也有几个要带着钱回来建设工业生产的。部分人隔个几年就灰头土脸的回来老实做活儿。大多数在外头做了工,没什么作为,却有个着落,只是几年也不回家一次。

只有两个人真做成了一番事业。其一是庄宇,另一个人只回来了一次就杳无音讯了。庄宇……也回不去了。这也是为什么改革开放那么多年那片土地还是那副百年前的样子,上头的县政府也许早忘了还有这么个地方,也就更别说市政府和省政府了,所以这儿的人啊,谁也指望不上。我们也从没看到过谁在这里做建设。早些年有一批什么“插队”来这里的人,也都早就走光了。只一个,留下来了,跟本地人结婚生子了。他的那个女儿也工作了吧?

“六六,老初三。插队来这里的,不是本地人。”

这就是他的自我介绍,不知几年了也没见他变过。他那个“土妻子”生下一个女儿的时候,他才把“六六,老初三。插队来这里的,不是本地人。”改成了“六六,老初三。插队来这里的,不是本地人,在这里生活了很久啦,这里现在就是我的家乡。我有个女儿,跟本地人生的!”说这话时他总是神气活现,好像这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一样。

听说他才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是以大夫的身份,是什么外科医生。我走时,他也还是大夫。就是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还是大夫。我看多了这一类的人,却也不觉得他们的失败案例对我有什么影响。但看久了,也捂热了我那颗想要向着广阔天地展翅高飞,疾驰而去的心。

他们都做不到?有那么难?我去我就行,我肯定行!到时候,挣了大钱,拿金砖儿在家门口铺条路。去他妈的学历!条条大路通罗马!

这段独白在我脑海中响起过无数次,考学时,逃课时,得过且过时,上林业局工作时。只我走的那天,没想起来。它应当吼我一嗓子的,要是它吼一嗓子,我或许就会清醒过来。或许,只要它吼一嗓子,我就能改变我的执念。可惜,它没有。他要是吼一嗓子,在我漂泊于他乡时,吼一嗓子。我也许就会回家了。可它没有。它没有。只可惜没有如果,只可惜它没有。

说实话,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懦夫。懦弱到只敢在事情发生并结束之后再去思考如何应对当时的情况。然后抱头悔恨于自己为什么没有那样做。再随机责怪一个人,或是一个决定。把这件事断定为一个所谓的“失误”,可怜兮兮的把自己规划到“受害者”的行列。最后把这件事情和自己的错误忘得一干二净。不带一丝丝悔意的遗忘。

包括我离开家乡这件事。我怪过很多人。我先是怪林业局的工作太不合我心意,又去怪队长让我做太多太难的事情。最后又怨到父亲头上来。怪他给我找了这么份工作,怪他教育我是方式太过激进太过资产阶级,太独裁太暴力。怪他没再婚,没给我找个后妈。接着,把我没考上学的错误也搬出来,再去怪他一次。都是因为他,对吧?

我去怪母亲,怪她过早的离开我们,自私的离开我们,怪她没有活下来。怪上天没有一个给我一个好的出身和一个健全的家庭,并反复对上帝哭诉自己的悲惨。我却独独没去怪自己,没去怪自己的冲动,没去怪自己的不服管教,没去怪自己的一切缺点,没去怪自己的一切鬼上身一般离奇的队伍。

可我再怎么怪罪其他人都无法遗忘这件事,于是我常常回忆它。然后再把那些我认为的过错方和“意外”们分别数出来一遍,把他们和它们骂一顿。在黑夜里抱紧自己,安慰这个“无辜”的“受害者”,安慰这个在黑夜里吸吮着幻想苟活的巨婴。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又把那些肮脏和污秽抹到别人身上,甚至是抹到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上。

那天真的独白里饱满的包裹着一个少年对命运的嘲笑,而我在出租屋里的那些夜晚,却是对命运对我的嘲笑,命运对那些天真到可怜的独白的嘲笑。

从火车站走出去的那一天,就是一切的开端。

中国航天和中国经济的崛起,让全中国都沸腾了起来,人们欢呼的声音如土灶上烧开的水壶。中国站起来了,中国是世界列强一类的话语传播在大街小巷。民众此时的热情绝不比当年*****时的热情少,这种热情淹没了整个城市。就在这时,我来到了这里。来到了这个沸水一样烧开了的城市。

繁华的街道,璀璨的灯光,这一切让人止不住的惊叹。或者说,只有我会为此惊叹。

于是我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句话是 :

“好多灯啊。”

买过车票以后钱还有余,趁着手里的那笔闲钱还算充裕,我在车站附近转了转。在琳琅满目的商铺中间,我走到了一家面馆里。我

一辈子也忘不了那碗阳春面,面条吃进嘴里的味道,是南方特有的咸腥。

我还以为,那是我光明未来的开端。却没想到这只是这个故事的转折点,而且还不是跟诺曼底登陆那样算个好的转折点。

到了地方,也没急着找事儿做。年轻的那个我高傲自大,目中无人,他眼比天高,自信洒脱。他幻想着白手起家后花天酒地,挥金如土的日子。他带着我此生所做过最长的,最宏大的白日梦往远方而去了,独留黄昏下昏昏沉沉的我站在现实里呆呆的望着他的背影渐渐远去,渐渐消散。

在火车上整整三天的旅途奔波并没有磨灭少年人对未来的幻想,他意识不到生活的步步紧逼,只觉得自己走进了人生的新阶段。我无所事事在城市里走了一整个下午,天也渐渐的黑了。黄昏到来,轻车熟路的烧了一锅夕阳,泼到了天空和街道上。我躲避不及,阳光洒的我满身都是。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城市的黄昏,天边的夕阳金灿灿的,很美,很美。

躺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并没有星星的夜空,远处的云里闪烁着飞机的红灯。那天晚上我想了很多,具体想了些什么却记不起来了,只是记得自己是想着那些事儿睡着的,所以我一定想了很多很多。

第一份工作是在餐馆做服务生,老板知道我从乡下过来还没有钱租房子后便允许我晚上在后厨的杂物间里睡觉。日子虽然过的磕磕碰碰,但也不算太苦。至少我是这样想的。那时候的我是真正的怀揣着最真诚的向往去对待未来生活的。

拿到的第一笔工资花在了租房上,600 一天的出租屋就是我第一个家。那是我第一次独自一个人住一整个房子。白墙,长管灯,能从里面往外推开的玻璃窗,还有高楼。那是我第一次真正的住在城里的房子里,那一晚很幸福,尽管床上只有一个床垫和一床被子但我还是很幸福,前所未有的幸福。

有了房租的压力,我就要更努力的工作。房东说,像我这样两手空空的三无青年从老家跑出来就是在自杀。这三无是指 : 没有钱,没有学历,没有人脉。从前我没在意这句话,后来才明白房东说的这句话里有那么多现实,又有那么多个青年人的心酸。

年轻力壮就是好啊,果然身体就是革命的本钱。靠这一身蛮劲儿,我也勉强算是在城市里站起来了。光站起来还不够,接下来还得扎根,还得往前走。反正年轻,有精神有劲头儿,再苦再累,睡一觉起来又能充满力气。又能精神饱满的跟人生拼命了。

但我工作的那家餐馆倒闭了。是突然倒闭的。起初,我一连几天都到餐馆门口去蹲着,却也都没看见开门,也没看见老板的人影。后来隔几天去一次,依然没看到餐馆开门。我靠着手里的钱撑到月底,这才看见一群工人已经把店面团团围住,搭上了手脚架,扯上了绿布。

我拖着两条像是失去了膝盖又被焊接成直线的腿往回走时,眼前都模糊了许多。

一到出租屋就到一楼房东家里去了,借了房东的座机想要打老板的电话。我笨拙的看一眼手里记着老板电话号码的纸条,再看一眼拨盘。一遍一遍,滞笨又锲而不舍的打过去。但听筒的那边却只有忙音。

还记得那个并不温暖的午后里我手指的冰凉。从房东房里走出去的时候我的腿都在打颤。

我没钱了,全指着老板发工资了。老板现在跑了,那我怎么办?

我会不会死?

不得不找房东退了押金,剩下的钱还能支撑一段时间。

那之后呢?

之后怎么办?

我不知道。我没经历过。我没有经验。

我蹲在公共厕所的隔间里,腿麻麻的,软软的,头晕晕的。身边的旅行包里就是我全部的行李。眼眶酸酸的,委屈的情绪堵塞我的鼻腔,堵塞我的胸膛。一抬眼,隔间门板上的小广告吸引了我的目光。

“卖血,卖肾,换眼角膜……人民医院……孙主任……13899……49。”

我默默记住了那个号码,提着包走出了隔间。身体,就是革命的本钱。还好,还好。还好身体就是革命的本钱。

那天下午,那个灰黄色的下午。我蹲在路边看着手里的硬币,又看着身侧的电话亭,我们对视了很久很久。

那是第一次。我曾发誓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说过无数次那样的话吧?很可惜,我发誓的事情没有一件事做得到。包括这一次。这件事也不例外。用那笔钱,我去了另一个区,租了间新房子,买了一辆两轮车,准备干拉客。干拉客得对地儿熟,起初不识路,还要客人亲自指路,遇见不认识路的客人又得去问其他人。跑久了也就自然而然的对地形熟悉了许多。也许从一开始的不会接客,练成了会找人多的地方。学会了到车站招手,学会了跟老实本分的年轻人多要几元路费。在那地方的时候我跟邻居聊的还算熟悉。

我的出租屋左边那一户是一家三口,丈夫在外打工,不常回家,女儿在读中学。他们家的夫妻关系并不是很好,母女关系也并不是很好。我常常在楼道里听见母亲因为成绩臭骂女儿的叫喊声。我过去询问其他街坊邻居以后却又得到了那女孩儿成绩很好的消息。妻子还时常怀疑丈夫出轨,每次丈夫回家,楼道里就又是一片骂声。这栋房子一共十层楼,我住七楼,那一家子则是住在我的左侧。我是705,他们是706。

我很热爱我的工作,我享受拧动把手后头发在空中飘动的感觉,所以那段时间我并不常理发。南方热辣的风吹过脸上,那是自由的味道啊。

那个女孩子某天的一个夜晚跳楼了,从阳台一跃而下,撞碎了两块玻璃。摔下去的时候是头着地的,当场死了。听说那对夫妻离婚了,丈夫带着钱跑了,闪电般的。妻子也很快就搬走了。同一时间段的我车子被交通警察扣走,还因为超速被罚了200。当时载着的客人却没为此付一分钱。

自此我就陷入找工作的恶循环了。找工作,搞砸工作,换地方,再找工作,再搞砸工作。期间断断续续卖了七八次血。每次坐在去医院的出租车上看着车窗外的街道时,我都觉得心里有一个沉重的东西在压着我的心尖儿。那段时间还因为当江湖骗子被警察以传销的名义拘留了十五天,从此留了案底。这样的日子过了有一年半多我才在一家电子厂以保安的身份安定下来。

我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多年了,但是我还是没有找到生命的意义。我总觉得的每一滴鲜血都不是忠于我的。

故乡的土地呀,大家都曾深爱着你。

但一旦了解了其他土地的美好,又争先恐后的离开你。

你曾是他们的母亲,你曾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母亲。

遗忘了你的人,就算成为了伟人也不能夸作“出淤泥而不染。”

那些忘本的人不过是无根的草,迟早会枯死在花盆里。

遗忘你恩情的那些人们不得善终。

家乡啊,我远方的家乡。愿你土地上生满长青树,愿你眼眸里堆满参天星,愿你每时每日都是初春的早晨。

异乡黄昏下的那些日子里,我心中始终飘荡着一面热爱的旗帜。

那是冰雪里渐渐消融的记忆,是黑黄色土地上的青纱帐里长大的孩子们的笑声。是东北黑土地上。几代人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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