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命注定短暂,那我希望它像枫叶一样,红得炽烈,落得干脆。」
我第一次见到王安宇,是在深秋的电影节红毯上。
那时我坐在轮椅里,膝上盖着驼色毛毯,看着天空盘旋的落叶发呆。镁光灯太刺眼,人群太吵闹,我本不该来——是制片人再三恳求,说《无声告白》入围了最佳剧本,需要我露个面。
"宋编剧,久仰。"
一个声音从身侧传来,低沉温和。我转头,看到一张被镜头偏爱的脸——王安宇,当下最红的青年演员,正蹲在我轮椅前,与我平视。
我有些意外。大多数人要么刻意避开我的轮椅,要么流露出怜悯的目光。但他没有,他的眼睛很干净,像是秋日的湖泊,倒映着天空的颜色。
"我很喜欢您的《无声告白》。"他说。
我礼貌地笑了笑,心想这大概只是客套。明星们总是擅长说漂亮话。
可下一秒,他从西装口袋掏出一片银杏叶,轻轻放在我掌心:"留着吧,就当是见面礼。"
叶子边缘有些干燥,但脉络依然清晰。我合拢手指,感受到它轻微的脆响。
那一刻,我突然想起母亲——她生前也爱收集落叶,说它们是季节写给大地的情书。
"明天下午三点,梧桐街17号。"我听见自己说,然后操纵轮椅离开,不敢回头看他。
梧桐街的枫树红得最盛时,王安宇开始频繁出现在我的工作室。
他说是为了《秋逝》的剧本,可我知道,他看我的眼神早已超出工作的界限。每次他来,都会带些小东西——一壶温热的梨汤,几本绝版诗集,甚至是一袋刚出炉的糖炒栗子。
"程阳不会做这些。"我翻着剧本,故意冷淡地说。
"但王安宇会。"他笑着剥开一颗栗子,递到我嘴边。
我别过脸,却闻到甜糯的香气。最终,我低头咬住,舌尖不小心蹭到他的指尖。他愣了一下,耳根悄悄红了。
真奇怪,明明是他撩拨我,自己却先害羞。
我的病情恶化是在初冬。
那晚咳得撕心裂肺,血丝染红了手帕。林姨吓坏了,要叫救护车,我却抓起手机,鬼使神差地拨通了王安宇的电话。
十五分钟后,他冲进我家,头发上还沾着雨珠。他一把抱起我,手臂稳得像是托着一片羽毛。
"别怕,"他在我耳边说,"我在。"
医院的白炽灯下,我看到他眼眶通红,手指死死攥着病历单。医生说了什么,我已经听不清了,只记得王安宇跪在我床边,把脸埋进我的掌心。
"别放弃,"他声音沙哑,"求你。"
我摸到他脸上的泪,滚烫得像熔化的铁。那一刻,我突然恨起自己的病,恨这具日渐枯萎的身体,恨所有让他难过的理由。
我偷偷联系了瑞士的安乐死机构。
医生说我最多还有半年,可那半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将失去吞咽能力,失去语言,甚至失去控制眼泪的尊严。
我不想让王安宇看到那样的我。
他离开去洛杉矶试镜的那天,我坐在窗前,看着他的车消失在街角。然后,我打开抽屉,取出早已准备好的药瓶。
林姨发现我时,我已经陷入昏迷。恍惚中,我听见救护车的鸣笛,听见医生焦急的喊声,却唯独没听见王安宇的声音。
真遗憾啊,最后一面也没见到。
灵魂脱离躯壳的瞬间,我飘在空中,看到自己苍白的脸,看到匆匆赶回的王安宇跪在床边痛哭,看到他颤抖着读我的信。
我想摸摸他的头发,想告诉他别哭,可我的手穿过了他的身体,像风穿过枫叶的缝隙。
原来死亡是这样的—— 不是黑暗,不是虚无,而是化作千万片落叶中的一片,轻轻落在爱人的肩头。
「王安宇,你要记得——我不是离开了,只是变成你生命里的每一阵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