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森林里穿行,吴茗世看见了路边一些痕迹,喊住了法兰西斯,法兰西斯看了一眼痕迹,说:“野猪,有五头,应该还有几只小的。”
法兰西斯在前面一路观察,漫长的路程里路边灌木的硬枝一遍一遍地刮过吴茗世的脚踝,虽然有衣服,但还是让脚踝周围暗暗发痛。突然法兰西斯抬起左手,吴茗世会意,两人蹲下。
吴茗世闻到了一股骚味,还有湿乎乎的泥土的味道,丛林中传来草木被扰动的声音,她小声问法兰西斯:“它们数量多,你不担心被攻击吗?”
“野猪的胆子很小。”
“人常说:一猪二熊三老虎,野猪怎么会胆小?”
法兰西斯没回答,她的全身紧绷几乎静止,只有胸口微微起伏,像吴茗世在纪录片中看到的准备猎杀的老虎,恍惚间她好像已经从这个印度女人的身上闻到了鲜血的锈味,识时务地闭上了了嘴。
丛林中的声音又响起,法兰西斯缓缓抬弓,搭箭,拉弦,肌肉隆起如同钢筋,弓弦深深地陷进手指的皮肤里,若非厚茧的保护肉肯定会被弓弦切开。吴茗世看着法兰西斯的手,这双手被承受了多少伤痕才如此坚韧呢?
法兰西斯松手,弓箭飞出,发出一点哨音,比想象中要静谧,它割破几片叶子,扎进一片绿色中。另一边野猪的嘶叫爆炸般传开,接着是猪蹄跑动的声音,法兰西斯站起身,把弓箭放回背套里。吴茗世看看她,她就这么笃定一箭击毙野猪?要是野猪受伤了反扑,危险性不言而喻。
拨开树丛,眼前一片空地上一只野猪倒在地上,正在痉挛,一只箭插在它的左眼上,法兰西斯拿出一把刀,递到吴茗世面前。
“怎么?”
“帮忙,给它个痛快。”
“为什么是我?”
法兰西斯抿抿嘴,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说:“我的手拉弓,力气还没恢复。这个弓原来是机械驱动的,但是驱动器坏了,我只能手拉。每次射一箭,我都要用光全部力气。”她转了下刀,刀尖对着她自己,刀柄对着吴茗世。
吴茗世接过刀。法兰西斯说:“我们要剥皮,你就从它的脖子下面横着切进去。”
吴茗世用手按住野猪,手掌上传来它急促的脉搏和潮湿的温度。这只猪和吴茗世印象中的野猪有些不一样,它身上的毛发不像坚硬的鬣毛,而是一身柔软洁白的羊毛,眼睛里流出的血染红了它的头。吴茗世把刀插进它的脖子,血液立马喷出,在树林的泥土地上汇成一摊。
“我们把它扛回去。”
吴茗世搬运野猪的时候才发现那只插进左眼的箭头居然从右眼扎出来。
“好箭法。”吴茗世说。
法兰西斯抿着嘴笑笑,说:“这样可以有最完整的皮。”
“这和我印象中的野猪有些不一样。”
“这是羊毛猪。”
“我可以拿回我的相机吗?我想拍一些照片。”吴茗世问
法兰西斯看着她,似乎在思考,空气里弥漫血味,树林静得吓人。吴茗世其实拿不到相机也无所谓,但是在这个印度女人沉默的目光中,她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呼吸变得凝重。
法兰西斯打了个响指,说:“没问题,我会帮你。”
两人扛着野猪走回村子,按法兰西斯指的路,她们来到一家肉店门口,法兰西斯把猪放在店门口,店里面的老板看了一眼,法兰西斯和他谈话,老板递给她一卷钱。法兰西斯把钱数了数,拿出其中一大部分,径直走去村长的房子,笑盈盈地对村长说了什么,拿出一把钞票放到他面前,吴茗世恭恭敬敬地对村长鞠躬,村长哼了一声权当同意,两人走到房间后面,吴茗世的包正在那里,东西散落一地。
吴茗世收拾的时候把包塞得很满,只有按顺序细心地摆好才能把东西装好。两个人拣了半天才拣好,法兰西斯对很多东西都很感兴趣,收拾的时候一直让吴茗世给她讲解东西都名称和用途。
“吴茗世!这个是什么?”
“自准罗盘。”
“这个呢?”
“压缩食品。”
“这是吃的?它像铁块一样。”
“入口即化。”
“还有这个,这个是个玩具吗?”
“这是物理集成测量仪。”
“跟小车或者陀螺一样,”法兰西斯低头如获至宝地端详,抬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吴茗世,“我可以玩一下吗?”
“法兰西斯,你几岁了?”
法兰西斯愣了一下,笑容消失了,“不想就算了。”她把测量仪放回去,颓唐地坐在一边。
吴茗世说:“我是真心发问。”
法兰西斯看她一眼,“问这个干什么?”
“想多了解你一点。”
法兰西斯转头背对吴茗世,吴茗世看见一点没藏好的笑意掠过她的嘴角,“我一个老女人,有什么好了解的?”她顿了两秒,说:“我记得不是很清楚,大概三四十岁了吧。应该是三十九,或者更大一点。你呢?”
“我今年四十一了。”
法兰西斯瞪大眼睛,“你看起来太年轻了。”
“天环上的人都能活一百五十多岁,我也刚从大学毕业不到十五年。”
“真没想到,按年纪你居然还是我的姐姐。”
“姐姐是什么意思?”吴茗世一时没想起来。
法兰西斯不可置信地歪歪头,又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就是……更年长的女人。”
吴茗世想起来了,哦了一声,点点头。
“是啊…你们没有兄弟姐妹。”
两人走回家里,法兰西斯一路眼睛都在吴茗世的包上瞟。走回家里,吴茗世把包放在一边,说:“我给你一个好玩的。”
“嗯?什么?”
“助步器。”
吴茗世从包里拿出助步器,递给法兰西斯,“绑在脚上,它可以帮你跑得跟马一样快。”
“这么厉害?”法兰西斯接过助步器,坐在一边的凳子上,想把它绑上去,但是试了几次失败了。
“我帮你吧。”吴茗世走过去,单膝跪在她脚边,捧着她的脚踝,法兰西斯躲了一下,但还是放松下来,任由吴茗世帮她把助步器绑好,“好了,可以直接站起来。”
法兰西斯小心地站起身,“感觉没变化。”
“走一步试试,往有空地的地方走,不过要小心…”
法兰西斯抬腿,她惊叫一声,一下就窜到了客厅外的街上。她有惊又喜,看着自己的腿,大笑着喊:“吴茗世!”
吴茗世走出门,“怎么样?”
“太棒了!”法兰西斯兴奋地跑过街道,周围人对她侧目而视。吴茗世在她后边跑,不出她所料,没过多远法兰西斯就一个跟头摔在了地上,吴茗世走过去把她扶起来。
法兰西斯揉揉膝盖,一脸尘灰,笑道:“真厉害!”
“你摔伤了。”
“小伤。”
“我可以玩你那个…陀螺吗?”
吴茗世一般都不会去动测量仪,不然重新校准有些麻烦。
“行啊。”她说。
两人接下来几天照常干活,偶尔去森林里打猎,吴茗世拍到了不少动物的照片。法兰西斯还带着她在村庄周边旅游,在这个村子里发生了很多奇妙的故事。但吴茗世觉得他们一大部分可能都是在口口相传中被模糊,所以才会有这么多奇异的现象。这个村子也有很多与众不同的风土人情,吴茗世它们都拍了下来。
一个苍白的清晨,吴茗世看到了自己卧室神龛里满嘴獠牙神情温和的湿婆,问法兰西斯她为什么供奉湿婆神。
法兰西斯告诉她,湿婆是印度教三大神中的毁灭之神,据说有极大的降魔能力,能喷出神火焚烧一切。湿婆还是苦行之神,终年在喜马拉雅山上的吉婆娑山修炼苦行,通过最严格的苦行和最彻底的沉思,获得最深奥的知识和神奇力量。他还是舞蹈之神,创造刚柔两种舞蹈,被誉为舞王。当他跳起灭世之舞时,就要毁灭世界。
印度教中还有创造之神梵天。传说梵天原来只有一个头,后来由于耐不住寂寞,他从自己的身上创造了一个绝色佳人莎维德丽,并疯狂地爱上了她。端庄美丽的莎维德丽被梵天炽热的目光盯得局促不安,便想逃走以躲避他的凝视。但无论她躲到梵天的右边、左边还是后边,梵天都能在每个方向长出一个新的头来注视她。
最后她只好飞上天空,但那里竟然又出现了第五个头。莎维德丽在无可奈何之下,向湿婆求助,湿婆听说梵天调戏良家妇女,大怒之下挥刀砍掉了梵天的第五个头。
“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遇到了无法逃脱的痛苦,会不会也有一个像湿婆一样的人,帮我砍掉梵天的第五个头。”
两人走向晒稻子的地方,天空有灰白云,笼罩暗绿的平原,空气进入气管,一条冷冷的线。
吴茗世眺望远方,说:“今天点冷呢,感觉要下雨。”
“确实。先别把架子搬出来吧,先观望一下。”
“好。”
有辗转了几个地方,到了中午活差不多都干完了。法兰西斯手里的钱也还完全够用,两人无所事事地踱步回家。泛着臭气的街道上有很多神色疲惫的人,法兰西斯和在她庇护之下的吴茗世显得格格不入。
吴茗世按按自己左肩的伤口,还是有些痛,她思考着要不要逃走,但又不是很想走。
回到家里,吴茗世在客厅东看看西看看,客厅的架子上摆了许多书。法兰西斯走到她身边。
吴茗世问:“这些书你都看过了吗?”
“大部分吧。这些书都是我从周围的城市里面找到并带回来的。”
“你有最喜欢的书吗?”
“嗯…”法兰西斯看着书架,思索道:“有几本,嗯,这本就是其中之一。”
她指向一本书,书脊上写着:大天使昂热丽克及其他诗。
“诗集吗?”吴茗世伸手想去拿,法兰西斯突然抓住她的手臂。
吴茗世说:“哦抱歉,你不喜欢别人碰你的书吗?”
法兰西斯似乎才意识到她的动作,马上放开了手,“当然不是,你想怎么碰怎么碰,”她犹豫了,看起来不好意思,“就是…就是…不要这本。”
“你脸红啦!”
她撇过脸,“我脸这么黑,怎么红的?”
“那还有其他喜欢的吗?我想听一些故事。”
“正好,我最喜欢的有一本小说。”她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我很喜欢看小说。这本是《有人留在散场之后》。”
吴茗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大概地讲给我听吧。”
“我很少和别人谈过我读的书。”法兰西斯翻开书,“让我思考一下。不过这本书的内容有些…恶心,你真的要听吗?”
“要。”
“好”
大概整理好了思绪,法兰西斯向吴茗世讲解了这个故事,故事很简单。主角有两个,分别是瑞塔和伊娃,两人是至交好友,其中伊娃是一个一生顺遂 、家庭美满、小有名气的高中教师,而瑞塔则是一个孤儿,从小沉默寡言,一直做着非常普通的工作。两人因为都喜欢极限攀岩而结交。在沙漠中有一座【命运之塔】,由一根高五百米的铁柱和一个非常窄小的平台构成,据说攀爬上去并成功下来的人就能从此改变命运。
伊娃知道了消息,她一直想帮助瑞塔振作起来,于是邀请瑞塔一同攀爬。但是意外发生了,瑞塔被半截安全绳吊死在平台下,伊娃的绳子也脱落,老旧的平台被她踩塌了大部分,她只能蹲在五百米高的铁杆上,脚边就吊着瑞塔的尸体。她试图用手机呼救,谁知在高空中失去了信号。
伊娃在铁杆不眠不休上蹲了三天,一旦她打一个盹,身体几乎要从铁杆上坠下。有食腐的鸟要来啄瑞塔的尸体,伊娃大吼着把它们赶走,自己从瑞塔被撕开的腹腔里掏出内脏吃了下去,把手机塞进了瑞塔的身体里,放开瑞塔,让尸体掉在地上,手机信号发出,伊娃获救。大家为她庆祝。几年后憔悴的伊娃回到命运之塔下,看见瑞塔的白骨还在原地,她嚎啕大哭,倒在了瑞塔身边。
吴茗世感觉有些不知所云,“你为什么喜欢?”
“我喜欢绝对毁灭的氛围。生命的毁灭,希望的毁灭,感情的毁灭,人性的毁灭,社会关系的毁灭,一个人最惨痛的悲剧都在那根铁柱上沉默地发生。”法兰西斯说,“你呢?你有什么喜欢的故事吗?”
“我有一个故事,不过这个故事并不【故】,它正在发生。有关于我的一个朋友。”
法兰西斯坐在一边,专注地看着她,“是什么事?”
“我的那个朋友有一个伟大又滑稽的名字,她名叫:唐吉柯德。”吴茗世没忍住笑了。
“这…我好像在书上看到过这个名字。”
吴茗世大笑起来,“很搞笑是不是?但她的身份证上真真正正地印着【唐吉柯德】!她取这个名字的时候一堆人来劝她,但是唐吉柯德坚决要这个名字。我一直怀疑我出生的那个幼儿所是不是有些问题,那里同时培养出了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暴躁的人和最固执的人。那个暴躁的人也有个奇妙的名字,她叫莫如归去。以后有空的话我跟你讲一些她的事迹。
唐吉柯德是一个矮小黑瘦的女人,五官都很小,对了,我相机里有她的照片!”
吴茗世拿相机,找到了久远的五年前照片,给法兰西斯看,照片上她和唐吉柯德站在汉海航天学院门口的火箭推进器下,她身边黑小的女人身高才到吴茗世的腋下,戴着厚厚的眼镜,穿着羽绒服,龇一口黄牙,对着镜头比一个“ok”的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