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的挣扎逐渐微弱,肩膀像是卸了力般塌了下来,嘴上却依旧硬气:“我……我只是跟她吵过架,她死了跟我没关系!”叶涵手上毫不放松,将他的胳膊牢牢反扣在身后。林悦轻轻抬手,打了记手势,埋伏在附近的两名刑警迅速上前,几人合力给李强铐上了手铐。整个过程干脆利落,动作标准,完全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没有丝毫多余的肢体接触。
“有没有关系,不是你说了算。回局里接受调查,这是你的义务。”林悦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她侧头示意一名刑警开车押送李强去市局审讯室,自己则和叶涵抱着现场走访记录、DNA初步检测报告,径直前往刑侦支队对接审讯工作。按照警务分工,法医科负责尸检与现场勘查,审讯犯罪嫌疑人的任务则由具备资质的刑警执行。林悦二人的任务就是提供证据支撑,协助厘清案件细节。
到了市局时,刑侦支队的赵队长已经在审讯室隔壁的观察室等着了。桌上摆着李强的前科档案和张敏的社会关系梳理表。“林法医,叶助理,辛苦你们跑一趟。”赵队长站起身接过证据袋,语气客气却不失严肃,“李强刚送过来,情绪不太稳定。我们先按流程做身份核实和权利告知,等下审讯时需要你们盯着,如果涉及尸检或现场痕迹的问题,随时进来补充。”
林悦点点头,目光落在观察室的监控屏幕上——审讯室里,两名刑警分别坐在李强对面两侧,桌上摆放着录音笔和摄像机,镜头正对着李强的脸,设备已经开启。一切都严格遵循《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审讯时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保持完整性、连续性,不得剪辑”的要求。
主审刑警王警官拿出李强的身份证复印件,开始逐一核对信息:“姓名?”“李强。”“性别?”“男。”“出生日期?”“1992年7月15日。”“住址?”李强顿了顿,报出了城中村出租屋的地址,与前期查询的信息一致。核对完身份后,王警官并未急于切入正题,而是语速适中地履行权利告知义务:“李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你有权自行辩护,也有权委托律师为你辩护;如果经济困难,无法委托律师,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对我们的提问,你应当如实回答,但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听明白了吗?”
“听……听明白了。”李强的声音微微发颤,眼神躲闪着,不敢直视刑警的眼睛。
“好,那我们开始提问。”王警官翻开笔记本,目光如炬,“你认识张敏吗?”“认识,朋友关系。”“朋友关系?据我们调查,你们最近频繁通话,最后一次通话是在4月12日晚上9点17分,也就是张敏死亡前一小时左右。那次通话,你们说了什么?”
李强的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桌沿,沉默了几秒才开口:“没……没说什么,就是聊了聊欠我的钱啥时候还。”“她欠你多少钱?为什么欠你钱?”王警官追问,同时示意记录员逐字记录李强的回答,字迹工整,毫无涂改痕迹。
“欠我三万,去年她跟我借的,说要给她妈治病,一直没还。”李强的声音越来越小,“我找了她好多次,她都推三阻四。4月12号晚上我给她打电话,让她必须还五千,不然就去找她妈要。她没办法,说在城郊废弃工厂等我,让我过去拿。”
“你什么时候到的废弃工厂?到了之后看到张敏了吗?”王警官的问题步步紧逼。观察室里,林悦指着屏幕对赵队长说道:“废弃工厂车间门口有拖拽痕迹,他应该是到了之后跟张敏起了冲突,之后拖拽尸体到车间中央。”
屏幕里的李强喉结动了动,咽了口唾沫:“我大概10点到的,看到她在工厂门口等着。我跟她要五千,她还是说没有。我气不过,就跟她吵了起来,吵着吵着就推了她一把,她没站稳,摔在地上了。”
“摔在地上?”王警官皱起眉头,“张敏的左大腿内侧有一道3厘米长、1.5厘米深的锐器伤,是生前形成的。这伤是怎么回事?还有她颈部的扼痕,舌骨骨折,明显是被人扼颈致死。你说她只是摔在地上,能造成这些伤吗?”
听到“锐器伤”“扼颈致死”,李强的身体猛地一颤,双手开始发抖,原本紧绷的情绪彻底崩溃:“是……是我弄的!我不是故意要杀她的!”
观察室里,叶涵立刻拿出尸检记录,准备随时进去补充细节。审讯室里,王警官没有打断李强,只是示意他继续说:“把事情的经过从头到尾说清楚,不许隐瞒。如实供述可以从轻处理,隐瞒案情只会加重处罚,你清楚后果。”
“我清楚……”李强的声音带着哭腔,“那天晚上我跟她吵架,她不仅不还钱,还骂我,说我就是个劳改犯,这辈子没出息。我被她骂急了,就从口袋里掏出水果刀——本来是想吓唬她的,结果她要跑,我伸手抓她,不小心划到了她的大腿。她就喊救命,我怕被人听见,就冲过去捂住她的嘴,把她往车间里拖。她挣扎得厉害,我就用手掐住她的脖子,想让她别叫。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不动了……”
“你掐住她脖子的时候,有没有意识到会导致她死亡?”王警官追问,语气冷肃。这是判断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的关键细节之一。
“我……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就想让她别挣扎、别叫,没想着要杀她。”李强连忙辩解,“我发现她不动了之后,特别害怕,就想把她藏起来。又怕现场留下我的脚印和指纹,就用车间里的破布擦了擦地面,把水果刀扔到了工厂后面的河里,还把她的手机摔碎了,怕有人通过手机找到我。之后我就跑回出租屋了。”
“水果刀是什么样子的?扔在工厂后面哪片区域?”王警官立刻追问关键物证线索,记录员快速补充笔录内容,每一句都对应着时间节点,确保逻辑连贯。
“就是一把黑色刀柄的折叠水果刀,大概10厘米长,扔在工厂后面靠近河边的草丛里,具体位置我记不太清了……”李强低声道。
王警官让记录员将李强的供述整理成段落,然后拿起笔录,逐字逐句念给他听:“李强,你听好,这是你刚才供述的内容:‘4月12日晚上9点17分,与张敏通话,要求其偿还欠款5000元,张敏约定在城郊废弃工厂见面;当晚10点左右抵达工厂,与张敏发生争吵,被张敏辱骂后,拿出黑色刀柄折叠水果刀(长约10厘米),争执中划伤张敏左大腿内侧;因害怕张敏呼救,将其拖拽至车间内,用手扼住张敏颈部,致其窒息死亡;后用破布清理现场,将水果刀扔至工厂后方河边草丛,摔碎张敏手机,逃离现场’。以上内容是否属实?有没有遗漏或错误的地方?”
李强仔细听着,时不时点头:“属实,没有遗漏,也没有错误。”
“好,那你在这份讯问笔录上签字、按手印,每一页的末尾都要签,修改过的地方也要按手印。确认无误后,在最后一页写上‘以上笔录我已看过,与我供述一致’,再签字按手印。”王警官将笔录和签字笔递给李强,同时打开摄像机的特写镜头,拍摄李强签字、按手印的全过程,确保每一个动作都清晰可查。这是讯问笔录生效的必要流程,也是防止后续李强翻供的关键依据。
李强接过笔,手抖得厉害,好几次都没握住笔。王警官没有催促,等他情绪稍微平复后,看着他逐一在笔录的12页纸末尾签字,又在修改过的3处地方按上指印(右手食指),最后在末尾写下指定内容,再次签字并按上骑缝印。整个过程严格遵循《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无任何程序瑕疵。
签字按手印完成后,王警官收起笔录,对李强说道:“接下来,我们会根据你供述的线索,去寻找水果刀这一物证,同时对你的出租屋进行搜查。如果你还有其他没交代的细节,现在说出来还来得及。”
李强摇摇头:“没有了,我知道的、做过的,都交代了。我真的不是故意要杀她的,求你们从轻处理……”
此时,林悦和叶涵走进审讯室。林悦拿出张敏的尸检报告复印件,指着其中一页对李强说道:“李强,根据尸检结果,张敏的死亡时间是4月12日晚上10点到11点之间,与你供述的作案时间一致;她指甲缝里提取到的男性DNA,经检测与你的DNA完全匹配。这也是你作案的直接证据,你对此没有异议吧?”
李强看着尸检报告上的DNA检测结果,眼神彻底黯淡下来:“没有异议,是我做的,我认。”林悦点点头,将尸检报告复印件交给王警官,作为补充证据附在讯问笔录后,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随后,赵队长安排刑警分为两组:一组带着李强的供述,前往城郊废弃工厂后方的河边草丛,寻找作案工具水果刀,并联系技术科携带探测设备协助搜查;另一组前往李强的出租屋,按照《搜查证》的要求,对出租屋进行全面搜查,排查是否有与案件相关的物品(如沾有血迹的衣物、张敏的个人物品等)。搜查过程同样全程录音录像,由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每发现一件物品,都要填写《扣押物品、文件清单》,由搜查人、见证人、李强(远程视频确认)共同签字确认。
审讯结束后,王警官将讯问笔录、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尸检报告、DNA检测报告、现场勘查记录、证人证言(邻居阿姨等人的笔录)整理成册,提交给检察院,作为提请批准逮捕李强的依据。林悦和叶涵则回到法医科,完善最终的解剖报告,将审讯中李强供述的作案细节与尸检结果、现场痕迹逐一对应,确保证据链无任何漏洞。比如李强供述的“拖拽尸体”,对应现场车间内4.8米长的拖拽痕迹;“扼颈”对应颈部扼痕、舌骨骨折及窒息死亡的内脏特征;“锐器划伤”对应左大腿内侧的伤口,每一处细节都能相互印证,符合国家刑事诉讼中“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
当晚8点,检验科传来消息,张敏胃内容物的毒物检测结果为阴性,排除中毒死亡的可能,进一步确认致命原因是机械性窒息(扼颈)。深夜11点,搜查水果刀的刑警传来消息,在工厂后方河边的草丛中找到了一把黑色刀柄的折叠水果刀,刀刃上残留的血迹经检测与张敏的DNA一致,确认是作案工具。次日清晨,出租屋搜查组也完成工作,在李强出租屋的床底找到了一件沾有微量暗红色血迹的外套,经检测,血迹同样属于张敏,外套领口的纤维与张敏连衣裙上的纤维一致,进一步佐证了李强拖拽、扼颈张敏的作案过程。
所有证据收集完毕后,市局将案件材料正式移送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李强。林悦和叶涵坐在办公室里,看着桌上整理好的案件卷宗,阳光再次透过百叶窗洒进来,斑驳的光影落在卷宗封面上“张敏被故意杀人案”几个字上。叶涵拿起保温杯,给林悦倒了杯温水:“案子总算有了结果,张敏也能瞑目了。”
林悦接过水杯,喝了一口,眼底的疲惫被释然取代:“这是我们该做的,不管是尸检、勘查,还是协助审讯,每一步都要符合规范,才能让证据说话,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既是对死者负责,也是对法律负责。”
办公室里的键盘敲击声再次响起,这一次,是在撰写案件总结报告,每一个字都严谨、客观,记录着这场案件从现场勘查、尸检验证到审讯破案的全过程,也践行着警务工作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核心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