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逻辑
1本质论
客观的事物,一开始是有认识的可能的,这就是本质论的部分。而观念的事物不过是运动到人脑的改造的物质的东西。这就运动到观念。所以物质必然运动。
1.1观念
由于观念是一切认识的前提。由于其本身是沿着趋向本质而运动的。
1.1-1观念
而这种趋向本质的运动,首先必须观察他自己,而由于怀疑主义的原则,就走向一种偶然性,由于区别于真实的偶然性,此处称为观念偶然。
1.1-2观念偶然
虽说观念直接运动的结果,就是悬置一切,而这样的悬置,就将一切视为偶然的,这就是观念偶然的实质。那么有偶然,就一定有必然。
1.1-3观念必然
观念偶然说世间的一切都处在偶然中,但这句话本身就转化为必然性。那么再退一步,除了这句话之外都是偶然的一样转化为必然性,不停地推下去,那么就有无数的必然性。这就是观念必然。
1.2对立统一
在这里,我们确实发现很多概念满足以下特点,即一组概念,两者相互排斥,但从某个角度,观看的时候转化为对方。由于这个转化过程本身是真实的,所以观念上的偶然与必然就运动到偶然的原因,必然的结果,因果关系。
1.2-1原因与结果
原因与结果,原因必然走向结果,而原因在结果不存在时,不称之为结果,结果是原因之原因。有了因果关系,我们就能回过头来设立偶然与必然了。并以此为范式,建立一般的对立统一。
1.2-2偶然与必然
过度的偶然会引发必然,而必然肯定存在,因为必然就等同于认识。
A偶然
观念偶然在转化为真实的偶然前,必须证明,必然可以推出偶然。
B必然
观念必然直接就是必然本身,因为必然就是认识。
a必然
必然性是源自认识,所以必然本身就是有限的,从而进展到有限性。
b有限
而随着认识的扩大,有限性会越来越精细,这样就可能会步入循环我们假设其没有进入循环
c循环
如果一个事物,永不消逝,那么其就永远停在必然性当中,但因为事物的有限性,那么可以寻找到无限多的邻域大于某个正数,就能实现的认识。如果没有进入循环,这一定能实现,所以总和将是无限大,与有限性矛盾。所以其必然进入循环。
d偶然
而循环本身也是物质,所以其必然运动,那么若其进入了有限迭代的循环,那么就必然跳出。如果进入无限迭代,由于其物质性,同样跳出,所以就跳出必然性,发展到偶然性。以上的逻辑由于必须有因果关系的支撑,所以只能是发展出因果关系后来建立。
C相互转化的规律
过度的偶然会发生出必然,而必然必然发展出偶然,所以两者是相互转化的。
1.2-3对立统一关系
由于此时,因果关系在对立统一中被确认,所以两个范畴中有一者起决定作用,一者起被动作用。或者这两个范畴本就是对方,那么这个时候无法区分。而如果同时起作用,那么就意味着任意角度看是两者等价的,那么这两个范畴只能是同个东西,与之前的预设相反。所以存在一者起决定作用。严格建立需要差别的普遍性。
1.3力与现象
由于主观逻辑中推论得到严格的因果化,那么必然讨论的就是现象背后的命题,这就是本质。而推论作为显像的力量,这就是基本的力,而具体的现象就是现象。这样就运动到本质与现象的矛盾了。这样,现象就是外部,本质就是内部。
1.3-1外部
外部就是一种偶然性,这种偶然性,会自然地与命题对立,即本质对立。由于外部必然发展到内部,但内部的自我确认确实是先行的。
1.3-2内部
由于本质存在,因为如果本质不存在,那么人类依赖的生存土壤将是不可能,那么本质必须存在,否则无法形成认识,也就无法形成人类。
A绝对内部
但现象存不存在,或者说外部存不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世界作为考察范围,此时世界只有内部。
B推动力
而每个事物,都存在在某个因果链当中,因为事物的必然认知就是其的一个因果链。这样的因果链,我们称为推动力。假设世界只存在一条因果链,那么这条因果链决定了一切,那么偶然将是不可能的。所以必然存在至少两条因果链。
C外部
那么这样的因果链上必然存在现象,否则无法确认,所以事物都存在外部,否则就否认了双因果链。
1.3-3客体
由于此时现象与本质的对立,我们不妨假设是现象诱导了本质,但此时,这个诱导过程本身不可能是主体诱导出来的,所以只能是本质诱导了现象,这个时候暂时的形成内因决定论。由于内因是有限的,外因是无限的,所以无限性根本上只能决定有限性。但由于此时本质存在,所以在本质的范围内,内因起决定作用。从而我们就运动到客体。
2概念论
本质与表象的对立,就进一步发展到规律与客体的对立,由于外发展出内,所以客体的第一阶段就要考虑客体的规律本身。
2.1客体性
与客体对立的正是规律,而规律是外在于客体的,就称为机械性。
2.1-1机械性
机械性平等地对待每个个体,同时也是一种僵化。因为规律的外在性,那么对于具体的时间内,物体会机械性地在空间中转移,由此展开为时间,空间,与运动。
A时间
首先,作为机械性,其外在的东西是规律,而规律的进一步外在,就是所谓的时间,这个时候的时间,具有共时性,因为时间就是同个区域内能否同时处在一个位置的区别性。
B空间
进而发展到对这个位置进行考察,因为具体的质,必然处在某个位置,否则根本无法中介其,至少要在现实中化身出来,这就是规律的内在性。由此同样进展到规律的客体性,即事物是永恒运动的。
C运动
机械当中,一定的时间,在空间中形成一定转化,这就是运动的物理定义。那么我们回过头来看时间与空间,他们之间似乎结合到一起,这就是外在的化学性,即这种化学性一开始是规律性外在的,那么必须引向内在化,转化为物质自身的形态,这就进展到化学性。
2.1-2化学性
化学性一开始是结合的形态,即不同物质结合,有可能会形成新物质,这就是化合。
A化合
事物两个东西,或者多个东西,反应成为一个东西,这就是化合,一开始化合是外在的,即简单的混合物。
a简单的混合物
因为此时简单的混合物无法总结化学性质,而这个时候,由于纯度不同,性质也随之变化,为此,必须先进行提纯。
b提纯
进而发展到提纯,这就是内在化的化合,由于要完成内在化的化合,必须分解一些,转化一些混合成分,这就是分解。
c纯净物
我们在化学性向分解的过渡,一方面,分解是为了提纯化合物,所以分解是必须的,而化学性在于研究具体的纯净物,那么向分解过渡的同时,也形成了提纯条件。所以分解必须讨论条件。
B分解
分解是一个东西,通过条件转化为多个东西,所以在这里,必须先明确条件,即分解的外在性。
a条件
因为条件是外在于物质的,所以就能将物质由一种整体变成各种部分,那么就是必须讨论实现这个条件的东西,这就是工具。
b工具
工具已经说明,化学性实质上是存在目的性的,而工具是分解的内在条件,在这里一开始讨论工具肯定就是纯偶然的工具,这里同样可以通过讨论发展到认识的形成的,这部分是度的逻辑,分别是偶然的度,必然的度即调节,调节的调节,认识的形成。
c简单反应
由此进展到提纯过程也就是一些简单的反应,即工具和条件的目的就是提纯,那么我们讨论提纯的时候,同时,肯定讨论这些化学反应在各种条件下的反应倾向,由此讨论具体的无机反应,而无机反应没办法存在纯偶然性,所以就过渡到有机反应。
C无机界
这个时候就发展到无机界,那么无机界如何发展到有机界,首先第一个阶段,就是可逆反应。
a可逆反应
一开始反应呈现的是互相转化,部分的转化,因为这个时候,这种转化导致对条件的敏感,不妨说,其本身是有意识的。
b反馈
随着意识的出现,事物首先要求意识的持存,就必须有一些有机物能再生产自己,否则因为可逆反应,一旦条件变了,意识就消失了。由此反应出现自己反馈自己的无机物,不妨称之为有机物。
c有机界
因为有机界必须将自己的生产条件的信息作为物质保存下来,由此这样的化合物必须有极强的复杂性,这就形成了有机界。
2.1-3目的性
客体反思自己的第一个阶段,就是认识到自己的本质,那么这个本质因为必然被认识而被客体设立为第一个反思的环节。这个过程首先是向实践的过渡。
A向实践的过渡
由于客体采用机械性的方式还是用化学性的方式认识真理,不过是依条件而定,由此,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实践,由此向实践进行过渡。
B外在的手段
由于实践必然分为结果的实践和过程的实践,这个时候,过程的实践正好是外在的,那么由外在走向内在的规律,这就是手段,手段必然要求现实的生存或者说主体的持存。
C内在的目的
而内在的结果,此时转化与手段对立的目的,这样的目的至少有一点,即自己必须被认识,由此目的与手段又统一到更高级的阶段。
D超越的认识
而手段与目的又对立统一到超越的阶段,这个时候客体才确认自己的理想,或者说自己的超越性。即实践中的客体。
2.2差别
由于化学性就肯定了事物间存在差别,所以就运动出了差别的概念。
2.2-1差别的普遍
由于事物之间,如果两个事物之间没有差别,那么连语言都无法区分两者,那么两者只能是同一个事物。也就是事物之间必然有差别。
2.2-2差别的特殊
但对差别外在的强调是毫无意义的,这个时候,化学性就发展到具体的差别的分析。
2.2-3差别的个例
由外在的差别到内在的差别,这里就是客体性的差别,这是客体设立的第二个反思的环节。
A同一的不可能性
由于同一正是将一个事物抽离掉一切的规定性的结果,由于此时,我们假设存在同一,那么同一立刻就有了新的规定性,没有规定性为规定性,矛盾。所以同一是不可能的。
B差别的个例
那么将事物彻底地从质料中抽离是不可能的,由于可知性,其必然运动进人脑,但由于改造的有限性,因为改造就是人的建构物,所以可以将部分本质与现象直接等同的不设立成本质,这部分我们称为外,因为其是无限的。而本质的部分称为内。这样事物就可以被认识了。
C内与外的颠倒
进一步就会有外与内的颠倒。原本是内因决定事物,而运动此处时,外因反而决定事物。正是因为绝大多数的内容都是直接的本质,所以由于内与外颠倒了,那么同样会有机械与化学的颠倒。
D机械性与化学性的颠倒
因为认识到外在性,所以机械性与化学性同样会颠倒过来,即机械性决定化学性。
2.3规定性
我们将差别的特殊性当中的范畴,称为规定性。那么具体讨论,同样分三个层次,普遍性的根据,特殊性的互为根据,以及个例性的部分与整体。
2.3-1根据
由于此时必然将事物改造,所以事物必然呈现出新的规定性,就是用规定性展开规定性,我们称为根据。
2.3-2互为根据
而由于改造的有限性,所以规定性必然有限展开,若进展到最后变为差别个例中的规定性,那么直接跳过本环节。那么由于规定性可以无限展开,那么与有限性矛盾,所以必然运动到某个限度后,无论怎么展开都回到之前的环节当中,这就是甲以乙为根据,而乙也以甲为根据。从而甲以甲为根据,从而确认甲是真理。
2.3-3部分与整体
由于此时的甲是真理,由于规定性的决定力量不同,又由于可知性,所以必然存在一者起决定作用,那么规定性此时内外等同,所以其相关的外在关系被一并继承,这就进展到普遍联系。部分是认识整体的必然现象,而整体由部分构成。同样的推回到甲的某个展开,依旧有此性质。
3普遍联系
这样的话,一切范畴都能将其相关的部分一并带给其他事物,此时差别的特殊性就发展到具体的普遍联系,这就是普遍性。
3.1普遍性
普遍性由于普遍联系,而将事物之间的类似点给了出来。但此时,其依旧无法解释差别的普遍性。以下正是化学性的再现。
3.1-1普遍性的形成过程
普遍性一开始呈现为化学性的过程,在第一个阶段,就呈现为一种化合,就是事物的展开之间,可能形成更高的展开,但由于如果这样,那么就产生新的规定性,但这不是可以永久进行的,所以必然的,只会产生多个展开互相等价,而用一个展开和另一个展开进行复合,不过是产生一个本就在其中的一个展开,这就是化合,即展开的复杂性,由此这多个展开是完全等价的。
A普遍性的发生学
而普遍性一开始就处在一种混杂的材料当中,要将之从中提取出来,需要的就是思维,但此时的普遍性不妨说就是一种特殊性,这也说明普遍性是来自特殊性的。
B抽象理念的发生学
由此,必须用思维从这种特殊性中蒸发出普遍性,并普遍性沿着其必然性对概念进行猜测,这就是抽象理念的发生学,普遍性的发生先于抽象理念的发生。
C普遍联系
那么我们在此就形成主要规定性决定其相关属性的思维,这种类似性,我们称为普遍联系。
3.1-2变换
因为我们在前面已经形成多个规定性相互转变,这些转变不妨说是最终规定性的分裂,或者说是整个规定性链当中的分裂。
A条件
那么就会有将这个展开视为一个条件,因为一个展开有一个普遍联系,而普遍联系就是认识的工具。
B展开
而对于一个展开,他的外在联系会和他的主要规定性的外在联系类似,否则,他的外在联系就不可知的,矛盾,所以只能来自主要规定性对应的外在联系,比如其作为上一环节,会联系出类似的下一环节,这个环节能用对应的联系作为其展开。
C整体
由这个多个展开形成的整体对应,我们称为联系的整体。由此形成简单的展开。
3.1-3简单展开
对于简单的展开,无不是对应一个展开,这样的展开
A可逆性
此时的展开,由于是简单的,所以可以尝试回过头来设想原本的样子这个时候,对于认识而言,是可逆的。
B对照
由于不同的展开相互反馈,这就发展到对照,即从这个普遍联系到另一个普遍联系,相互观察,由此必然会发现,存在一个普遍联系起主导作用,由此向复杂的展开过渡。
C复杂的展开
而复杂的展开就会写作母展开和子展开的关系,同时就有母普遍联系和子普遍联系,此时由于存在多层的联系,那么退回到可逆形态将是不可能的,同时又在现实中观察,建立一种超出普遍性预测的普遍联系,这就发展到复杂的展开,那么此时也就真正过渡到特殊性。
3.2特殊性
特殊性本身就只能将原本是环节的东西视为是因素,这样普遍联系就有了多样性。特殊性在这里,首先是强调应用当中的顺序性,这就是时间。这里是机械性的再现。
3.2-1顺序性
顺序性,因为强调这一点,导致过分地遵从普遍性,而导致特殊性失去自己的区别点。那么由于现实的这种区分,所以可以将一些本来是顺序的互相视为共同发生的,这就是因素,或者说空间。
3.2-2并行性
空间性就是指同时发生的视为因素而并列存在的。空间与时间间在特殊性相互转化,这就是物理学上的运动。我们不妨简单称为运动。
3.2-3运动性
在时间中,空间中转化的,就称为运动,那么实质上,其就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转化过程,这就由此进展到个例性。因为只有个例才是普遍与特殊的合题。
3.3个例性
个例性就是两者的总结,即客体的反思的第三阶段,即差别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颠倒,所以客体只有处在反思,即偶然性是偶然性的,才能将内外关系颠倒。即原本的内因是因为外因在各个方向上相互抵消导致的。由此形成四个环节。分别是普遍性,并行性,特殊性,顺序性。四元辩证规律。
3.3-1普遍性
普遍性的对立面是特殊性,其本身意味着普遍的规律,或者说是普遍联系的关键,其向特殊性转化时,会将原本是顺序的东西变成并行的,那么我们就进展到并行性。
3.3-2并行性
并行性,同时意味着空间和可行性,其对立面是绝对的顺序性,要将现实中各式各样的并行性转化为绝对的顺序性,只能通过实践,也就是特殊性,由此进展到特殊性。
3.3-3特殊性
而我们的特殊性,意味着行动以及社会生活,其对立面就是普遍的规律,而要从特殊性转化为普遍联系,那么必须找到一个体系,这就是顺序性。
3.3-4顺序性
而顺序性转化为并行性,也就意味着普遍联系的进行,由其就过渡到普遍性。那么在这里作为四元辩证法,两个对立面之间的转化同时是其中的中项。四元辩证是运动本身,而普遍特殊两者就是矛盾本身,所以我们说,矛盾就是运动,运动同时也是矛盾。这四个环节同时对应超越的认识,内在的目的,实践,以及外在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