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顺着后面的狗洞钻出去,张卿野的闹剧让人们无暇顾及后门,我连滚带爬的往外冲,我没有合脚的鞋子,我干脆把鞋子脱掉,迈开步子拼命跑。
不知跑了多久,最近几天他们都没有给我吃饭,我好饿,也有些头晕,但是我看见天边的太阳,昏黄又炙热。
我听见他们的喊打声音,看见远处的荆棘林,低矮,锋利,但我无路可逃,硬着头皮钻了进去,我感觉到身上的皮肤被划开,可我不能出声,任由血液顺着皮肤流下来。
我看见了一朵玫瑰,在荆棘林顶端,永远都是独处不群的玫瑰,永远都是玫瑰中的玫瑰。
天色渐暗,初春的夜晚依旧很冷,我猛然意识到了一件事,掏出来张卿野的警官证,他是前年被派来的…
耳边,远去的人声渐渐消散,我独自在这荆棘丛生的黑暗中挣扎前行,锋利的荆棘无情地撕扯着我的皮肤,鲜血顺着伤口滴落,在冰凉的地面上留下斑驳的痕迹,伤痛如潮水般涌来,每动一下都似有千万根细针刺入骨髓。
我咬咬牙,继续向东跑去。
我答应过张卿野,活下去,脚疼得实在厉害,我坐下去,看见脚底的血肉模糊,组织里还夹杂着沙石,我晕倒在警局大厅,终于松开了手中的警官证。
又是在医务室醒来,我以为我没跑出来,以为刚刚的一切都是幻境,抱着头蜷缩在墙边,整个身子都在抖,我好像有些忘记眼泪是什么滋味了。
哭不出来。
我可以一直向你伸手,但我举久了手很累,肩膀也很酸,别人都在看着,我也很难堪,莫无忧,我不要喜欢你了。
大概是深秋,我费尽心力混进了警队,随着他们的步伐返回那片熟悉的土地,每靠近一步,心底便如同被无形的手攥紧一分。
我不愿触碰那些尘封已久的回忆,更无法忍受将愈合的伤疤重新撕裂,然后亲手撒上一把盐。
那种痛楚,仅仅一念及此,便已让我几近窒息。
记起来那天张卿野往我的房间里塞了个纸条,还没来得及看,我们就被抓走,我在那些被制服的人和警察的目光下,跑去了我的房间,在杂草丛生的角落,我看见了纸条,模糊的写着四个字。
我喜欢你。
“张卿野你是不是有病啊……”
我哭的好撕心裂肺,我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但我不喜欢他,只是把他当做一个很好的朋友。
记得我那天哭的时候说了句话,记不大清楚,好像是
“你喜欢我这个灾星做什么啊。”
我们找到张卿野的尸骨,把他带回家,那天我看见他的父母也哭的死去活来,亲情……或许这就是亲情。
那天我又看见莫无忧了,他站在学校的主席台上,好不威风,作为毕业生发表演讲,我只是淡淡的看了一下,就又觉得心口疼,低头看了看张卿野给我的迎春花钢笔,叹了口气。
我们的目光对上,他认出我了,放下麦克风冲了出来,我别过头去,汽车的尾气扬的他灰头土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