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的水汽还没完全散去,带着沐浴露清冽的柑橘香漫进卧室。刘耀文把毛巾搭在颈后,水珠顺着发梢滴落在锁骨上,很快晕进纯棉睡衣里。
他重重地倒在床上,床垫发出一声轻微的闷响,震得枕头都滑下去一角。
墙上的电子钟跳到凌晨两点,荧光数字在黑暗里泛着冷光。
刘耀文盯着天花板上的吊灯轮廓,指尖在床单上无意识地摩挲着,手机屏幕亮了又暗,最终还是被他攥在了手里。
通讯录里“宋亚轩”三个字排在很前面,头像是他们在警局里,宋亚轩偷吃面包的照片。
宋亚轩穿着白色T恤,被风吹得眯起眼睛,嘴角却扬得很高,身后是翻涌的案本。
刘耀文的拇指悬在拨号键上方,骨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
他有多久没见过宋亚轩了?一个月?还是一个半月?时间在连轴转的案件里变得模糊,只记得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局里的停车场,宋亚轩穿着小大衣,站在路灯下跟他挥手,说“等你结案了请我吃火锅”。
那时的风也是冷的,却没现在这样,带着点让人发慌的空落。
手机在掌心发烫,刘耀文喉结动了动。他知道自己现在这副样子,实在没什么资格打电话。
眼底的红血丝重得像要渗出来,下巴上冒出青色的胡茬,身上还带着案发现场的血腥味——尽管已经洗了三遍澡,那股混杂着铁锈和腐烂气息的味道,还是像附骨之疽一样钻进毛孔。
他怕宋亚轩听出他声音里的疲惫,更怕自己忍不住在电话里泄露出半分脆弱。
那家伙总是太敏锐,一点不对劲就能被他揪出来,到时候又要皱着眉问东问西,语气里的担忧能把人溺死。
可想念这东西,一旦冒了头,就像藤蔓似的疯长,缠得他心口发紧。
刘耀文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试图压下那股冲动。脑子里却不受控制地跳回刚才在客厅的画面——丁程鑫指着白板上的照片,眉头拧成一个结,“你看这三起案子,受害者都是独居女性,致命伤都是腹部锐器伤,死后被开膛,腹腔里都被塞进了整个榴莲……”
白板上的照片被打了马赛克,可刘耀文闭着眼都能想起现场的细节。
腐烂的榴莲果肉混着血液,散发出令人作呕的甜腻气味,苍蝇在周围嗡嗡作响,墙壁上喷溅的血迹已经变成暗褐色。
最开始他们都以为是同一人所为,作案手法太过相似,简直像是在复制粘贴。
“但这里不对劲。”丁程鑫当时用红笔圈出一个角落,“第三起案子的受害者是盲人,案发现场的窗台上有半个模糊的指印,边缘很规整,像是戴了手套,但第二起案子里,凶手明显没戴——受害者指甲缝里有皮肤组织残留,DNA库里没比对到结果。”
刘耀文的太阳穴突突地跳起来,像有根针在里面反复扎刺。他伸手按了按眉心,指尖冰凉。还有更细节的地方:前两起案子里,榴莲都是带壳的,尖刺完整,而第三起,榴莲壳被削掉了一半,露出里面的果肉;前两起的凶器推测是厨房用刀,第三起却更像是手术刀,切口平整得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