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之中道路难行,尤其他们现在还是再逃身份,不敢走官道,大多数时候走偏僻山道,危险层出不穷,在杀了七伙劫道山匪,逼退八波一拥而上抢劫的难民,在感叹这九九八十一难的同时,也深刻见识到比彘的天生神力在乱世中的重量。
太平不用将军,乱世造就英雄。
比彘注定不是池中物,不愧马夫这个职业啊。
就是不知道他是卫青,还是高欢。
或许他一个也做不了,因为这人恋爱脑。
“阿梵你看,我给你摘了你最爱的梅子。”
卷发绿眸的男人扛着比她大腿粗的梅树,眼神发光,笑的一脸傻气。
人家只是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他摘梅子连树带根一起掘了。
“阿梵不喜欢吗?哦对,我去洗干净,等我。”
比彘双臂肌肉隆起,梅树被插进土里,他认真选了又选,挑老婆一样挑出一捧,到河边一颗颗洗干净,颇有一种猛虎嗅蔷薇的感觉,察觉到她的靠近,他连忙道。
“阿梵站远一点,别让水溅到你身上了。”
她退后了一步,裙裾如梅染,柔婉动人,“梅子摘一捧就好了,我们吃不了太多,不如留给后来人。”
比彘不在乎什么后来人,阿梵爱吃梅子,他挖了梅树也是因为这样梅子可以放长久一点,可以让阿梵多吃一点。
比彘有点失落,毛都似乎耷拉下来了一样。
阿梵蹲下身,水眸漾漾,似有江南烟雨。
“有比彘在,胜过这一树青梅。”
比彘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如雷鸣一般,他咧开一口白牙,像条狼犬。
“我会一直在。”
阿梵摸摸他一头漂亮的卷发,笑道,“走啦。”
他乖顺任她摸,将干净的梅子递给她,“我们接下来去哪儿?”
阿梵思索,“嗯……去一个自由的地方吧。”
嘶,青梅有点酸了。
“那就去博崖吧,那里不属于任何势力。”
比彘并不是个傻白甜,他只是不在意,所以大多数很沉默,但不代表他什么也不懂,天下大势他看到了。
博崖,属于各个势力交界处,三不管地带,但不会一直是,如果有一天平衡被打破,这个地方首当其冲。
阿梵身份特殊,除非掩藏容貌,小心翼翼,在除了博崖之外任何一个地方都不可能过上自在安心的日子。
她是皎皎明月,不该因为和他在一起,刻意掩盖自己的光芒。
博崖的一切皆未知,但他总能护着她的。
比彘将梅树种在了路旁,轻飘飘就把她抱上了马车,自己一跃而起,扬起马鞭。
“驾!”
阿梵掀开帘子,十指纤纤,莹润如玉,声如瑶琴,“比彘,你知道我第一次记住你是什么时候吗?”
比彘稳当驾车,微微侧过脸,“什么时候?”
仿佛又想起了那天,阿梵弯眉浅笑,“那一年,我的未婚夫死去,我和母亲一起去长生寺上香,在回来的路上马匹受惊,车夫被甩下马车,我和母亲被困在随时会倾覆的车厢中,惊恐之时,听得一声尖锐呼啸,有人迅速追赶上来,马儿渐渐慢下来。”
“惊魂未定之时,我从车窗中望见了一人。”
“他站在马头之侧,一边抚摸马鬃,一边凑到马的耳畔,用着低柔的语调,说着我听不懂的话,马儿仿佛听懂了一样,彻底安静下来。”
“管事带着随从姗姗来迟,愤怒的要鞭笞这个马奴,却被他一手卷住,管事更加愤怒了,僵持之中,他回过头,向我投来了求助的目光,那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阳光之下,那双绿眸如晶。”
阿梵眼神恍惚了片刻,不知为何,明明是这具身体的记忆,有一瞬却让她有一种错觉,如同曾亲身经历一般。
“从那一天,我记住了他的名字,比彘。”
在那之前,她对他的映象,只是一个年轻,强壮,生了一双异瞳的英俊奴隶,充当人凳助她上马车时,总是比旁的马奴要稳当许多,踩上他的肩背,她的脚下纹丝不动,像一块磐石。
比彘也想起了那一天,他从小就是一个连亲生母亲都厌弃的存在,冰天雪地中被丢在乔家牲畜棚里,他命大,靠刚产了崽的母猪的奶活了下来,所以被取名比彘。
他身份低贱,连进入她眼中的资格也没有。
那天,她眼中却有了他的身影。
她眼中不是一个马奴,而是一个叫比彘的人。
比彘荒漠野蛮的人生中,开出了第一朵花,随即,繁花似锦。
阿梵自诩自私凉薄,第一次有了不忍,打算给他一个机会,“人人都想要博崖,如果我们去那里,你会很辛苦。”
“就去博崖,阿梵不用担心,我力气大,不怕辛苦。”
比彘一脸坚定。
阿梵:“……”
她笑了笑,长睫轻垂,白壁一般的脸庞落下清浅的弧度。
她不曾逼他,也给了他选择,若有朝一日,他后悔了,今日的决定也是他自己做的,怪不了任何人。
阿梵不爱任何人,她只爱自己一人,比起别人,她更在乎自己的感受,去博崖对她而言自然是更快活的,有一次心软已经足够,她不再多说,两人遂往博崖而去。
只是万万没想到,会在路上遇到魏劭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