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那天是5月10日,我比平时早起了床,秦夏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知道我习惯晚起,所以餐具也没有给我摆上,咖啡也没煮好。我有些莫名地恼火,按了按铃,没好气地告诉房东太太,我要吃早餐。然后,我看见桌子上有一本杂志,就随手拿起来看,消磨等早餐的时间,这时我的伙伴正一声不吭地喝着咖啡。杂志上有篇文章,标题下面有铅笔画过的痕迹,我自然而然就先看了这一篇。文章的标题是《观细》。这篇文章说的是:一个人如果能对所接触的事物做精确、全面的观察,他将会有非常大的收获。我注意到,文章既有精细缜密之处,也有荒谬离奇之处。论证严丝合缝,但论断却显得过于牵强和夸大。作者声称,从一个人瞬间的表情、肌肉的颤抖和眼睛的眨动,都可洞悉他内心深处的想法。按照作者的说法,一个人如果受过观察和分析的训练的话,是不可能受到欺骗的。他所做出的结论,就像祖冲之的定理一样,完全站得住脚。在一些外行看来,它的结论的确令人惊叹。如果没弄明白他推导出结论的步骤,他们真的会把他当作一个巫师。
“从一滴水珠。”作者说,“一个懂逻辑的人就能推测出他从未见过或听说过的大西洋可能存在。所以,一个人所有的生活构成了巨大的链条,只要能够看出其中一环,整条链条的情况就完全可以推理出来。案件调查者应该该把道德和心理等非常棘手的问题先摆在一边,从最基本的问题入手。先学会一眼看出所遇之人的经历和职业。虽然这种练习看起来会令人不解,但却能使一个人的洞察力逐渐变得敏锐,教会我们应该观察哪儿,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指甲、手臂、衬衣袖口等,任一细节都能明明白白的透露出他的职业信息。如果把这些细节联系在一起,还不能让调查者开窍,那简直令人无法想象。”
“废话连篇。”我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大声说,“我一辈子都没看过这么垃圾的文章。”
“什么文章?”秦夏问。
“喏,就是这篇,”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餐,一边用勺子指着那篇文章说,“我想您应该看过了,上面有你用铅笔留下的记号。我承认这篇文章写得不错。然而,看完后,还是让我生气。显然,这是个游手好闲的家伙,坐在书桌上凭空捏造出来的,太不符合实际了。我真想把他拉到地铁车厢里,叫他把所有乘客的职业一一说出来。我愿押一赔一千跟他赌。”
“那你输定了。”秦夏神情自在地说,“因为那篇文章就是我写的。”
“你写的!?”
“没错,我无论是观察还是推理都有一手。我在文章里谈到的那些理论,在你看来荒谬离奇,但却真正是实实在在的东西,非常有用,我就是靠它们来谋生的。”
“靠它们谋生?”我不禁问了一声。。
“啊,我有自己的职业。我想干我这一行的人应该非常少,甚至可以说就只有我一个。在X 城,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家侦探。案件一旦陷入困境,他们就会来找我。我设法为他们找出线索,他们把所有的证据摆给我看。一般情况下,凭借我对历史上各种犯罪案件的了解,都能帮他们回到正确的思路上来。因为各种犯罪行为都有相似性,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所有细节都了如指掌,却破不了第一千零一件案子,那就真是怪了!顾清影是位有名的侦探,最近陷在一桩伪造案的迷雾中,只好来这找我。”
“那其他人呢?”
“他们多半是私家侦探社介绍来的,都是碰到麻烦,需要我指点迷津的人。我听他们陈述事实经过,他们则听我给出的意见。这样,酬金就进我口袋了。”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我说,“别人即使亲眼目睹了一切,却无法揭开谜团,而你足不出户,就能解开这个死结。”
“正是如此。我偶尔也会遇到一两件稍微复杂的案件,这样的话,我就有得忙了,要到现场亲眼看看。你知道,我掌握了很多不寻常的知识,把这些知识用到案件上去,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虽然你对那篇文章里提及的推论嗤之以鼻,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具有非常宝贵的价值。记得我们初次见面时,我说你是位作家或小说创作者,你好像很惊讶。”
“一定是有人告诉你了。”
“没有这回事。我是自己看出来的。出于习惯,自然而然地一连串的思考在我的脑海中掠过,并得出这样的结论。我甚至没有清楚地意识到中间的过程。但是,这中间不是没有步骤的。我的推论过程是这样的:这位先生的右手小指上有茧,食指有点斜,应该是长期写字导致的,并且握笔姿势有问题。头有点前引,黑眼圈有些重,应该在熬夜忙点什么,我猜应该是经常熬夜写作。这位先生的神情似乎在探索些什么,应该是写作没素材了,出来找灵感,他的衬衣袖口上的笔和纸告诉了一切,证实了我的想法。这位先生显然是位作家或小说创作者。这一连串的思维过程还不到一秒,因此我说你是位作家或小说创作者,你感到很奇怪。”
“听你一解释,这件事的确很简单。”我微笑着说,“也许这家伙非常聪明,不过可能是碰巧。”我走到窗口,望着热闹的街道时想。
“要是没案件要侦查,没有罪犯要缉拿。”他抱怨着说,“干我们这一行,有颗聪明的脑子又有什么用呢?我十分清楚,我的脑子足以使我扬名。从古到今,从来没有人像我这样研究过大量的案子,也没有人像我这样有破案的天赋。可结果又如何呢?竟没有案子可以办,顶多不过是一些拙劣的作案手法,浅显易见的犯罪动机,就连“蜀黎”那群人也能看穿。”
我对他这种自以为是的腔调还是感到不舒服。我想,最好是换个话题。
“那个人在找啥?”我指着街对面一个身体健壮、衣着简朴的人问。那人一边慢慢地走着,一边焦急地看着一个个门牌号码,手里拿着个蓝色大信封,显然是个信差。
“你是说那退役了的海军中士吗?”秦夏说。
“吹牛吧!”我心想,“他知道我没法去验证他的猜测。”
我脑子里刚转过这个念头,只见我们一直盯着的那个男人看见了我们的门牌号码,快速跑过马路,下面传来一阵响亮的敲门声、一个低沉的嗓音和上楼梯的沉重脚步声。
“给秦夏先生的信。”他说着,迈步进了房间,把信交给了我的伙伴。
这可是打击这个自负的家伙的好机会。他信口开河的时候,根本就想不到会这样。“劳驾,朋友,”我尽可能平淡地说,“您是干什么的?”
“信差,先生,”他硬邦邦地回答说,“制服送去补了。”
“那以前呢?”我问,幸灾乐祸的瞟了一眼秦夏。
“中士,先生,海军xx兵团的。先生,没有回信吗?好的,先生。”
他两腿一并,举手敬了个礼,转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