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种躲避是徒劳的。马嘉祺是校队的,人缘又好,总会在各种意想不到的场合出现。走廊里擦肩而过、操场边远远瞥见、甚至连去个便利店都能碰上。每一次,那股薄荷巧克力味都会像潮水一样涌来,冲击着他的神经,提醒着他体内越来越严重的饥饿。
他的身体状况急转直下。上课时频繁地头晕、出冷汗,晚上躺在床上,胃部会像被拧紧一样绞痛,大脑里除了那股诱人的香气,什么都无法思考。他查遍了关于货叉和蛋糕的资料,知道如果不及时“进食”,货叉的身体会逐渐衰弱,甚至面临生命危险。
但他怎么能去“吃”马嘉祺?一个活生生的人,他的同学,而且还是他一直有点欣赏但又有点无奈的那个马嘉祺。咬他?吸血?光是想想就觉得毛骨悚然。
周五的晚自习。天空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雨声敲打着窗户,给这个本就压抑的夜晚增添了几分寒意。
丁程鑫趴在桌上,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连抬起手都很困难。桌上摊开的习题集像嘲笑一样模糊不清。他知道自己再也撑不下去了。
晚自习结束铃声响了。同学们三三两两地收拾东西离开,教室里很快就空了一大半。丁程鑫慢吞吞地整理书包,他知道自己必须在所有人离开后才能行动,他可不想自己的糗态被任何人看到。
雨越下越大。
就在他把最后一本书塞进书包里时,教室门被人推开了。
一个浑身湿漉漉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是马嘉祺。
他头发和肩膀上都沾着雨水,校服外套有些湿透,显得整个人有些狼狈,但那股属于蛋糕的、因为运动和体温升高而变得异常浓郁的薄荷巧克力味,也像开了闸一样,瞬间充满了整个教室。
丁程鑫的心脏猛地缩紧,全身的血液都朝着一个方向涌去,那是来自本能的召唤,强大到让他无法抗拒。
“丁程鑫?你怎么还在?”马嘉祺甩了甩微湿的刘海,丹凤眼里带着一丝惊讶和关切。他大概是去篮球社加练了,所以耽搁到现在。
丁程鑫没有回答,他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去组织语言。他只是死死地盯着马嘉祺,那双漂亮的狐狸眼因为极度的饥饿和虚弱而显得有些通红,里面翻涌着他自己都陌生的渴望和痛苦。
马嘉祺被他那种近乎骇人的眼神看得心里发毛,但他看到丁程鑫苍白得透明的脸,还是走了过来。
“喂,你脸色好差,跟鬼一样。”马嘉祺走近几步,伸手想探他额头,语气里带着平日里的那种轻松随意,似乎想以此缓解丁程鑫身上的低气压,“不会是病了吧?”
就在马嘉祺的手指快碰到丁程鑫皮肤的瞬间,丁程鑫猛地抓住了他的手腕。
那是一种近乎原始的攫取,指尖冰冷颤抖,力道却大得惊人,像是抓住了最后的救命稻草。马嘉祺吃痛地“嘶”了一声,手腕被捏得生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