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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家

刺目

元和十五年的暮春,紫宸殿的铜鹤香炉里焚着南海进贡的龙涎香,烟气袅袅盘旋,却驱不散殿中凝滞的寒意。皇帝李烨指尖叩着紫檀御案,目光落在案头那封匿名奏折上,朱砂批红的“谋逆”二字被锻指腹碾得发潮。

“太吏卿沈明远……”他喃喃念着这个名字,镜中映出的面容尚算英挺,鬓角却已染了霜色。三十年前,他还是太子时,沈明远便是太傅,一手教他经史策论,助他在夺嫡之争中稳坐东宫。可如今,这双曾为他铺就帝王路的手,却成了他眼中最锋利的芒刺。

“陛下,太吏府掌管天文历法、修撰国史,历代皆无兵权,何来谋逆之说?”贴身太监王承恩垂首低语,声音细若蚊蚋。

李烨猛地抬眼,龙袍袖口扫过案上玉镇纸,发出清脆的碰撞声:“无兵权?”他冷笑一声,指节因用力而泛白,“沈明远任太吏卿二十年,门生遍布翰林院、御史台,连钦天监都唯他马首是瞻!昨夜钦天监奏报‘紫微星旁有异星闪烁’,你当朕不知是何意?”

王承恩浑身一颤,不敢再言。他知道,当帝王的猜忌生根,再清白的人也会被碾作尘埃。窗外传来黄鹂啼鸣,本该是春和景明,紫宸殿却如冰窖。李烨抓起朱笔,在奏折空白处重重写下:“着即查抄太吏府,缉拿太吏卿沈明远及其眷属,钦此。”

圣旨如惊雷,在皇城根下炸开时,太吏府正飘着新研的墨香。沈明远刚写完一卷《天文志》,案头的宣德炉里焚着他惯用的松烟墨,青烟缭绕中,他鬓角的白发显得格外刺眼。

“老爷!宫里来人了!”管家沈忠踉跄着冲进书斋,脸色煞白,“是……是抄家的圣旨!”

沈明远握笔的手顿住,墨滴在宣纸上晕开一小团黑。他缓缓抬眼,望着窗外那株老槐树,三十年光阴仿佛在眼前倒流——从意气风发的翰林学士,到权倾朝野的太吏卿,再到如今……他轻轻放下笔,声音平静得可怕:“知道了。”

府中顿时大乱。锦衣卫兵甲的呼喝声、家仆的哭喊声、器物碎裂声混作一团。沈明远换上朝服,整理好玉带,仿佛不是去面对抄家问罪,而是要上早朝。他的夫人柳氏闻讯赶来,素色襦裙已被泪水浸透,怀中抱着窝在被褥中的幼子,那孩子刚满5岁,

“老爷……”柳氏泣不成声,“我们……”

沈明远伸手,想摸摸孩子的小脸,却在触被褥时猛地顿住。他转头看向沈忠,眼中闪过一丝决绝:“忠伯,去把后院那狗洞撬开。”

沈忠一愣,随即老泪纵横:“老爷!您是要……”

“别多问!”沈明远打断他,从腰间解下一枚刻着龙纹的暖玉,塞进柳氏手中,“这孩子……不能葬在这冤案里。”

柳氏浑身剧震,死死抱着孩子不肯放手。窗外传来砸门的巨响,锦衣卫已经冲进了二进院落。沈明远咬着牙,从柳氏怀中夺过孩子,将玉佩塞进被褥深处,用布条牢牢系在胸前:“记住,无论发生什么,活下去。”

他的声音哽咽,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柳氏哭着点头,在沈忠的搀扶下,抱着孩子跌跌撞撞往后院跑去。沈明远站在书斋中央,听着妻儿远去的脚步声,直到锦衣卫踹开房门,明晃晃的刀枪指向他时,他脸上才露出一丝凄然的笑。

“太吏卿沈巍,接旨领罪!”

第二章:狗洞残烛照孤婴

太吏府的火光映红了半边天,那是锦衣卫在搜查“谋逆罪证”时不慎引燃的书卷。柳氏抱着孩子躲在柴房角落,听着前院传来的惨叫和家具碎裂声,浑身抖得像风中的落叶。怀中的孩子似乎感受到母亲的恐惧,小嘴一撇,正要啼哭,却被柳氏慌忙捂住了嘴。

“我的儿……莫哭……”她泪水滴在孩子粉嫩的脸颊上,滚烫如血,“娘带你走……我们走……”

沈忠用柴刀拼命撬着后院墙根的狗洞,那洞本是为府中老狗所筑,此刻却成了唯一的生路。砖石粉末簌簌落下,露出尺许见方的洞口,外面是漆黑的夹道。

“夫人!好了!”沈忠喘着粗气,将柴刀一扔,“快把小公子递出来!”

柳氏跪在洞口前,最后看了一眼怀中的孩子。他有着和沈明远一样挺直的鼻梁,和自己如出一辙的杏眼。柳氏再也忍不住,俯身在孩子额头印下一个滚烫的吻,然后颤抖着将被褥塞进洞口。

“接住!”沈忠在外面低吼,双手稳稳拖着少年。

就在此时,前院传来一声怒喝:“后院有人!快搜!”

杂乱的脚步声朝柴房逼近。柳氏猛地站起身,将沈忠往外一推:“快走!别管我!”她抓起地上的柴刀,转身迎向破门而入的锦衣卫,眼中是玉石俱焚的决绝。

“夫人!”沈忠撕心裂肺地喊了一声,却被少年的哭声打断。他低头看着怀中的孩子,那枚龙纹玉佩在锦衣口袋里中若隐若现,仿佛是黑暗中唯一的光。他咬了咬牙,将心一横,抱着孩子猫腰钻进夹道,在锦衣卫的呼喝声中,消失在沉沉夜色里。

夹道狭窄潮湿,散发着霉味。沈忠抱着孩子一路狂奔,直到听不见太吏府的动静,才在一堵断墙下停下。他解开包裹着少年的被褥,见孩子小脸通红,连忙用袖口擦去他的眼泪:“小公子……别怕……老奴在……”

他不知道该往何处去,太吏府的人一旦被抓,便是满门抄斩的罪名,京城已无容身之地。他摸了摸少年胸前的玉佩,那玉触手生暖,上面的龙纹雕刻得栩栩如生。这是沈家世代相传的信物,据说当年太祖皇帝亲赐,寓意“龙章凤姿”。

“对了……城郊的乱葬岗……”沈忠忽然想起,那里常有被遗弃的孩子,或许能遇到好心人收养。他不敢再耽搁,将孩子重新裹好,认准了乱葬岗的方向,在黑暗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东方泛起鱼肚白时,沈忠终于来到乱葬岗边缘。这里荒草丛生,坟茔遍地,偶尔有野狗在远处徘徊。他找了个背风的土坡,将孩子轻轻放在枯草上,又把玉佩塞进他贴身锦衣的口袋里,用布条缠紧。

“小公子……老奴只能送你到这里了……”他跪在地上,对着少年磕了三个响头,泪水滴在泥土里,“若有来生,老奴再伺候您……”

他不敢多留,怕被巡逻的兵丁发现。最后看了一眼孩子,见他已经睡着,脸红扑扑的,像朵含苞的桃花。沈忠咬着牙站起身,一步三回头地消失在晨雾中。他不知道,自己这一去,便是永别,而这个被遗弃在乱葬岗的少年,将在十年后,迎来另一段截然不同的人生。

此时刚买束发之年的沈惜尚未知晓,自己的人生从第一声啼哭开始,便已沾满了鲜血与离乱。他只是沉沉地睡着,怀中的龙纹玉佩吸收着他的体温,在荒草之间,发出微弱的光,仿佛在默默等待着某个宿命的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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